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2021年技改拆除部分资产
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2021年技改拆除部分资产
当前价: ¥78,572.29
起始价: ¥78,572.29 溢价率:0.00%
保证金: ¥78,572.29 (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2021年技改拆除部分资产单项目保证金)
资产描述 | 该批标的资产为报废类资产等,目前存放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工业园区转让方白音华 (略) 。该批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或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意向受让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申请及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考察/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主申请退回,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北交所在收到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次日后,受让方可在网上自主申请退还。 四、(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五、(资产移交)受让方须持北交所出具的《资产移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联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自交易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按转让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拆除、运输、吊装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意向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七、(争议解决)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税率)本项目包含增值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符合国家相关税率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税金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强制踏勘,现场踏勘时需提供意向方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书、现场踏勘确认书、被授权踏勘人身份证(每个企业只限2人参与踏勘),踏勘人员需将上述文件打印加盖公章,携带上述文件准时参加踏勘,过时不候。未携带上述文件或文件不齐、文件存在瑕疵的意向受让方禁止进入转让方场内参加踏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踏勘时间挂牌期间(09:00-11:00,14:00-17:00),具体时间请联系联系人:张先生;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 (略) 。 3、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意向受让方踏勘时须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5、意向受让方踏勘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在项目到期日17:00点前由转让方统一发送至北交所。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参加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完毕踏勘确认书的意向受让方可自行按照公告要求在“北交互联”进行注册、交纳保证金,等待北交所统一时间审核方可报价。注册、交纳保证金过程如有问题请拨打“北交互联”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 ||
其他附件 | 附件: 项目说明附件1:材料清单.xls , 踏勘打印材料.doc | ||
咨询电话 | 400-612-1717 | ||
会员 | (略) | 会员联系电话 | * |
当前价: ¥78,572.29
起始价: ¥78,572.29 溢价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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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描述 | 该批标的资产为报废类资产等,目前存放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工业园区转让方白音华 (略) 。该批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或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意向受让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申请及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考察/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主申请退回,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北交所在收到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次日后,受让方可在网上自主申请退还。 四、(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五、(资产移交)受让方须持北交所出具的《资产移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联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自交易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按转让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拆除、运输、吊装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意向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七、(争议解决)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税率)本项目包含增值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符合国家相关税率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税金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强制踏勘,现场踏勘时需提供意向方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书、现场踏勘确认书、被授权踏勘人身份证(每个企业只限2人参与踏勘),踏勘人员需将上述文件打印加盖公章,携带上述文件准时参加踏勘,过时不候。未携带上述文件或文件不齐、文件存在瑕疵的意向受让方禁止进入转让方场内参加踏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踏勘时间挂牌期间(09:00-11:00,14:00-17:00),具体时间请联系联系人:张先生;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 (略) 。 3、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意向受让方踏勘时须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5、意向受让方踏勘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在项目到期日17:00点前由转让方统一发送至北交所。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参加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完毕踏勘确认书的意向受让方可自行按照公告要求在“北交互联”进行注册、交纳保证金,等待北交所统一时间审核方可报价。注册、交纳保证金过程如有问题请拨打“北交互联”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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