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山河佳苑部分阁楼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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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山河佳苑部分阁楼出让

(略) 建设 (略) 山河佳苑部分

阁楼使用权出让公告(第四次)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山河佳苑部分阁楼出让

项目编号

E*SiHong*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 10月1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1 月6 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建设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K

所在地: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教育广场1号楼801室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泗洪县山河路南侧、嵩山南路西侧,山河佳苑小区内

标的面积(约㎡)

1626.51

其他说明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恒泗房估字[2023-018]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8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47.87

挂牌底价

见附表1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成交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并与转让方签订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成交。

2.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房屋交付时间、其它相关要求以协议为准。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郭经理,*。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出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出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出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让评估价、出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出让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转让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5.本次出让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标的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电梯只能到达所在阁楼的下一层,然后步行走楼梯进入阁楼。标的物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平台空地等)均不在本次出让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6.转让方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增设房内管网配套设施等,不承担房屋任何维修费用,以房屋现状出让;

7.意向受让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8.标的物的交接,由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意向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9.协议签订及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协议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相关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11.标的交付后,意向受让方必须尊重和遵守成交前物业已形成的物业管理服务法律关系,或与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但不得单方面撕毁物业已存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

1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中恒泗房估字[2023-018]号

2.相关审批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每个标的均为3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6 日17:30。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处置方式:

5.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5.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6.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4非法获取出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7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出让方签订合同、交纳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6.8在出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出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 11月 7 日上午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

增价幅度: 1000元或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郭先生; 转让方:郭经理

联系电话

*; *

附件1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面积情况(㎡)

单价(元/㎡)

总价(万元)

1

山河佳苑2号楼2单元3402

138

3143

43.37

2

山河佳苑3号楼1单元3401

138

3143

43.37

3

山河佳苑3号楼2单元3402

138

3143

43.37

4

山河佳苑4号楼1单元2701

154.7

3143

48.62

5

山河佳苑10号楼2单元2703

62.01

3143

19.49

6

山河佳苑13号楼1单元2701

138

3143

43.37

7

山河佳苑13号楼2单元2702

138

3143

43.37

8

山河佳苑16号楼1单元2001

154.7

3363

52.03

9

山河佳苑17号楼1单元2001

102.6

3363

34.5

10

山河佳苑18号楼1单元2001

102.6

3363

34.5

11

山河佳苑18号楼2单元2002

102.6

3363

34.5

12

山河佳苑22号楼1单元2001

154.7

3363

52.03

13

山河佳苑24号楼2单元2002

102.6

3363

34.5

合计

1626.51

527.05

(略) 建设 (略) 山河佳苑部分

阁楼使用权出让公告(第四次)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山河佳苑部分阁楼出让

项目编号

E*SiHong*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 10月1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1 月6 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建设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K

所在地: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教育广场1号楼801室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泗洪县山河路南侧、嵩山南路西侧,山河佳苑小区内

标的面积(约㎡)

1626.51

其他说明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恒泗房估字[2023-018]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8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47.87

挂牌底价

见附表1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成交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并与转让方签订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成交。

2.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房屋交付时间、其它相关要求以协议为准。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郭经理,*。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出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出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出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让评估价、出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出让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转让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5.本次出让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标的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电梯只能到达所在阁楼的下一层,然后步行走楼梯进入阁楼。标的物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平台空地等)均不在本次出让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6.转让方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增设房内管网配套设施等,不承担房屋任何维修费用,以房屋现状出让;

7.意向受让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8.标的物的交接,由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意向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9.协议签订及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协议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相关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11.标的交付后,意向受让方必须尊重和遵守成交前物业已形成的物业管理服务法律关系,或与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但不得单方面撕毁物业已存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

1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中恒泗房估字[2023-018]号

2.相关审批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每个标的均为3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6 日17:30。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处置方式:

5.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5.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6.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4非法获取出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7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出让方签订合同、交纳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6.8在出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出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 11月 7 日上午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

增价幅度: 1000元或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郭先生; 转让方:郭经理

联系电话

*; *

附件1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面积情况(㎡)

单价(元/㎡)

总价(万元)

1

山河佳苑2号楼2单元3402

138

3143

43.37

2

山河佳苑3号楼1单元3401

138

3143

43.37

3

山河佳苑3号楼2单元3402

138

3143

43.37

4

山河佳苑4号楼1单元2701

154.7

3143

48.62

5

山河佳苑10号楼2单元2703

62.01

3143

19.49

6

山河佳苑13号楼1单元2701

138

3143

43.37

7

山河佳苑13号楼2单元2702

138

3143

43.37

8

山河佳苑16号楼1单元2001

154.7

3363

52.03

9

山河佳苑17号楼1单元2001

102.6

3363

34.5

10

山河佳苑18号楼1单元2001

102.6

3363

34.5

11

山河佳苑18号楼2单元2002

102.6

3363

34.5

12

山河佳苑22号楼1单元2001

154.7

3363

52.03

13

山河佳苑24号楼2单元2002

102.6

3363

34.5

合计

1626.51

5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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