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约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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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江东新区约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项目名称

(略) 江东新区约25236m3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33-2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外墩村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略) 江东新区约25236m3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约25236

*

*

30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海口江东 (略) 2023年度第三期砂石料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25236m3,细度模数及数量分别为:1、1.80-2.10左右细砂,约25236m3

2、泥块含量:①0.7%-0.9%泥块含量约4939.65m3;②1.2%-1.8%泥块含量约11633.4m3;③2.3%-2.7%泥块含量约3400.65m3;④3.0%-3.8%泥块含量约5262.3m3

3、含泥量:①2.30%-9.80%含泥量约19973.7m3,②11.9%-14.6%含泥量约5262.3 m3

4、砂料来源于海蓝椰网东侧酒店、椰青园S01、S02、S03、陕煤国际项目、同康东华府、海文北路、奇雅国际、江东大道二期新管村委会片区安置房配套工程、江东天地、海控江东广场、安置房A05地块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3、目前砂料资源 (略) 外墩村收储基地。

特别告知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原料砂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原料砂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受让方不得将原料砂直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原料砂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原料砂,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

2、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原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料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26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FEW1R

注册地: (略) 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刘太强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

2、海口江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1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原料砂用途承诺函。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价款结算: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

2、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如受让方不按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4、成交后受让方需凭中标通知、缴款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 (略) 政务中心资规窗口开具发票,相关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5、支付全额货款后5天内,双方现场验货并签署提货单,交割日期以提货日期为准。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在支付全额货款后5天内完成提货单签署,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6、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砂石料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双方签收提货单后60天内需运走全部标的物,在此期间转让方不收取受让方场地租赁费。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时履约,逾期未全部运走标的物的,延期按月向受让方计取场地租金 2.0元/㎡?月(面积以违约时剩余砂料占用的面积计算,未超过15日的按半月计算,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租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保证金扣除完成后仍然未完成履约,每月5日前,受让方应按前述约定限期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租金,如受让方逾期5天内仍未按前述约定缴纳租金的,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收回日期以转让方收回告知书日期为准。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2023年10月31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外墩村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0月31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特别告知第1条要求填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部分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 江东新区约25236m3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10月18日9:00

11月1日9:0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网络竞价须知.doc

转让合同文本-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docx

产权受让申请表(实物资产类).doc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项目名称

(略) 江东新区约25236m3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33-2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外墩村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略) 江东新区约25236m3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约25236

*

*

30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海口江东 (略) 2023年度第三期砂石料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25236m3,细度模数及数量分别为:1、1.80-2.10左右细砂,约25236m3

2、泥块含量:①0.7%-0.9%泥块含量约4939.65m3;②1.2%-1.8%泥块含量约11633.4m3;③2.3%-2.7%泥块含量约3400.65m3;④3.0%-3.8%泥块含量约5262.3m3

3、含泥量:①2.30%-9.80%含泥量约19973.7m3,②11.9%-14.6%含泥量约5262.3 m3

4、砂料来源于海蓝椰网东侧酒店、椰青园S01、S02、S03、陕煤国际项目、同康东华府、海文北路、奇雅国际、江东大道二期新管村委会片区安置房配套工程、江东天地、海控江东广场、安置房A05地块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3、目前砂料资源 (略) 外墩村收储基地。

特别告知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原料砂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原料砂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受让方不得将原料砂直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原料砂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原料砂,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

2、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原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料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26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FEW1R

注册地: (略) 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刘太强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

2、海口江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1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原料砂用途承诺函。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价款结算: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

2、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如受让方不按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4、成交后受让方需凭中标通知、缴款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 (略) 政务中心资规窗口开具发票,相关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5、支付全额货款后5天内,双方现场验货并签署提货单,交割日期以提货日期为准。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在支付全额货款后5天内完成提货单签署,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6、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砂石料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双方签收提货单后60天内需运走全部标的物,在此期间转让方不收取受让方场地租赁费。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时履约,逾期未全部运走标的物的,延期按月向受让方计取场地租金 2.0元/㎡?月(面积以违约时剩余砂料占用的面积计算,未超过15日的按半月计算,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租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保证金扣除完成后仍然未完成履约,每月5日前,受让方应按前述约定限期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租金,如受让方逾期5天内仍未按前述约定缴纳租金的,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收回日期以转让方收回告知书日期为准。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2023年10月31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外墩村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0月31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特别告知第1条要求填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部分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 江东新区约25236m3砂石料再次挂牌转让

10月18日9:00

11月1日9:0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网络竞价须知.doc

转让合同文本-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docx

产权受让申请表(实物资产类).doc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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