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的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的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的
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
评估价:14.72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起拍价:14.72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5万元。
1. 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对象为 (略) 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55.88㎡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黄*,用途为成套住宅。本报告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2. 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2.1所有权状况
使用权证信息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 |
权证号 | 房屋*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 |
使用权人 | 黄* |
权利人证件号 | * |
登记日期 | 2011-07-25 |
坐落 | 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 |
查询信息用途 | |
证书状态 | 现势 |
附记 |
房屋信息
房屋户室序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 房屋性质 | 总层数 | 所在层 |
1 | 55.88 | 成套住宅 | 市场化商品房 | 2 | 2 |
共有权人
权证号 | 共有权人 | 共有方式 | 共有比例 |
房屋*号 | 黄* | 单独所有 |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所在物业:拍卖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
(2)建筑面积:55.88㎡。
(3)层数:拍卖对象所在建筑总层数为2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
(4)建筑结构:拍卖对象为砖混。
(5)现状用途:住宅。
(6)平面布局: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其中两室朝南。
(7)设施设备:拍卖对象具备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等设施设备。
(8)建筑年代:约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9)装饰装修:
A:公共部分:外立面红砖墙,楼道地面为水泥抹平。
B:拍卖对象内部:
卧室及客餐厅:地面铺复合地板,墙面及天花铺护墙板,另有一衣帽间;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
(10)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目前为住宅用房,拍卖对象的主体结构维修保养一般,成色较劣,使用状况一般。
4.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4.1位置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和县文昌南路与半枝梅路交叉口西北方向,所在住宅楼原为某单位家属楼, (略) ,南临支路,西面临农田,总层数2层,拍卖对象所在层数为第2层。距和县 (略) 口约2公里,区域位置一般。
4.2交通状况
道路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内有文昌南路、半枝梅路、和州南路、滨河大道等主次干道,道路通达状况较优。
公交线路:区域内有和县1路、和县1路延伸、和县102路三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一般。
4.3生活服务设施
(1)商业:附近 (略) 场、南门双桥粮油店、四特土菜馆、和州药房等小型商业网点。
(2)超市:附近有便利店、小卖部。
(3)银行:附近有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4)学校:附近有和县二小、和县四中等。
(5)医院:附近有和县望江诊所、社区服务站。
4.4环境质量
(1)绿化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绿地覆盖率一般。
(2)自然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一般。
(3)景观环境:拍卖对象区域景观环境一般。
(4)空气质量: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较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本院未能从相关部门调取到拍卖标的的土地信息,是否能够办理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诺将拍卖标的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3.本次拍卖中的房地产以现状交付,如需了解,请到现场确认,如未到现场,拍卖成交,视为对现状予以认可;
4.过户交易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联系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的
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
评估价:14.72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起拍价:14.72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5万元。
1. 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对象为 (略) 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55.88㎡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黄*,用途为成套住宅。本报告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2. 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2.1所有权状况
使用权证信息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 |
权证号 | 房屋*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 |
使用权人 | 黄* |
权利人证件号 | * |
登记日期 | 2011-07-25 |
坐落 | 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 |
查询信息用途 | |
证书状态 | 现势 |
附记 |
房屋信息
房屋户室序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 房屋性质 | 总层数 | 所在层 |
1 | 55.88 | 成套住宅 | 市场化商品房 | 2 | 2 |
共有权人
权证号 | 共有权人 | 共有方式 | 共有比例 |
房屋*号 | 黄* | 单独所有 |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所在物业:拍卖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横江街1号房。
(2)建筑面积:55.88㎡。
(3)层数:拍卖对象所在建筑总层数为2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
(4)建筑结构:拍卖对象为砖混。
(5)现状用途:住宅。
(6)平面布局: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其中两室朝南。
(7)设施设备:拍卖对象具备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等设施设备。
(8)建筑年代:约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9)装饰装修:
A:公共部分:外立面红砖墙,楼道地面为水泥抹平。
B:拍卖对象内部:
卧室及客餐厅:地面铺复合地板,墙面及天花铺护墙板,另有一衣帽间;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
(10)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目前为住宅用房,拍卖对象的主体结构维修保养一般,成色较劣,使用状况一般。
4.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4.1位置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和县文昌南路与半枝梅路交叉口西北方向,所在住宅楼原为某单位家属楼, (略) ,南临支路,西面临农田,总层数2层,拍卖对象所在层数为第2层。距和县 (略) 口约2公里,区域位置一般。
4.2交通状况
道路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内有文昌南路、半枝梅路、和州南路、滨河大道等主次干道,道路通达状况较优。
公交线路:区域内有和县1路、和县1路延伸、和县102路三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一般。
4.3生活服务设施
(1)商业:附近 (略) 场、南门双桥粮油店、四特土菜馆、和州药房等小型商业网点。
(2)超市:附近有便利店、小卖部。
(3)银行:附近有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4)学校:附近有和县二小、和县四中等。
(5)医院:附近有和县望江诊所、社区服务站。
4.4环境质量
(1)绿化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绿地覆盖率一般。
(2)自然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一般。
(3)景观环境:拍卖对象区域景观环境一般。
(4)空气质量: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较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本院未能从相关部门调取到拍卖标的的土地信息,是否能够办理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诺将拍卖标的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3.本次拍卖中的房地产以现状交付,如需了解,请到现场确认,如未到现场,拍卖成交,视为对现状予以认可;
4.过户交易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联系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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