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计量检 (略) 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大连计量检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08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鑫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计量检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甘井子区西南路甘3-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武权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机电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鑫磊、刘梦娇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计量检 (略)
项目名称:大连计量检 (略) 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一批
采购预算(单价):0.7088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大连计量检 (略) 拟采购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一批。
(略) 出租汽车智能交通96126服务平台,统一了大连地区出租车计价器和GPS终端设备通讯协议接口,用以上传出租车营运数据到96126服务平台,实现行业管理。
只有北京聚利GPS能跟96126服务平台对接,只有北京聚利计价器能实现与北京聚利GPS自动授时、打印发票存根查询等功能,其他品牌都不能满足要求,所以只能采购北京聚利计价器。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技术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 因此只能向 (略) 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8幢01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计量检 (略)
地址: (略) 甘井子区西南路甘3-17号
联系方式:孟武权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机电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张鑫磊、刘梦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计量检 (略) 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大连计量检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08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鑫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计量检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甘井子区西南路甘3-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武权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机电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鑫磊、刘梦娇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计量检 (略)
项目名称:大连计量检 (略) 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一批
采购预算(单价):0.7088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大连计量检 (略) 拟采购出租车计价器和终端设备一批。
(略) 出租汽车智能交通96126服务平台,统一了大连地区出租车计价器和GPS终端设备通讯协议接口,用以上传出租车营运数据到96126服务平台,实现行业管理。
只有北京聚利GPS能跟96126服务平台对接,只有北京聚利计价器能实现与北京聚利GPS自动授时、打印发票存根查询等功能,其他品牌都不能满足要求,所以只能采购北京聚利计价器。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技术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 因此只能向 (略) 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8幢01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计量检 (略)
地址: (略) 甘井子区西南路甘3-17号
联系方式:孟武权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机电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张鑫磊、刘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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