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8栋1单元21层1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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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8栋1单元21层1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江汉区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8栋1单元21层1号的房产。合同备案号:江*,建筑面积:144.64㎡,总层/所在层:27/21,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77年9月29日,合同备案时间:2016年4月15日。

评估价值:*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幅:100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或《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上记载的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是否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若因标的物规划、用途发生改变导致的无法过户、使用等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本标的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2、评估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可享有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及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

3、关于标的物建筑面积摘录评估报告内容如下:《 (略) 不动产权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权属登记)》登记建筑面积为144.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略) 江汉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时间为2017年);《 (略) 房屋交易告知书(合同备案)》本案建筑面积为145.17平方米,备案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本次评估建筑面积根据《 (略) 不动产权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权属登记)》设定为144.64平方米,并以此为前提进行评估。

3、标的物位于“泛海国际桂海园”,约建成于2016年,成新率约为95%。所在楼栋外墙为墙砖,房屋总层数为27层,标的物位于第2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约3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南北朝向,所在单元为二梯二户,单元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户。

《装饰装修状况一览表》

名称

装饰装修状况

客(餐)厅

地面为地砖,墙面为乳胶漆(电视背景墙),顶棚为石膏造型

卧室

地面为木地板,墙面为墙纸,顶棚为石膏造型,木套门

厨房

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顶棚为铝扣板;配备有整体橱柜、烟机灶具、水池台面、燃气热水器。

卫生间

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顶棚为铝扣板;干湿分区,配备有坐便器、浴室柜、淋雨设备。

其他

室内安装中央空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20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咨询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上述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位于“泛海国际桂海园”,约建成于2016年,成新率约为95%。所在楼栋外墙为墙砖,房屋总层数为27层,标的物位于第2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约3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南北朝向,所在单元为二梯二户,单元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另诉解决。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受房地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 (略) 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略) 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买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 (略) 予以没收。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 (略) 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上述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煤、物业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竞买人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被他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 (略) 司法送达网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5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42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洪房房 (略) 作出的编号为洪房(房估)字(2023)第WHS*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黄经理:*

武汉 (略) :*转1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网 址: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3年10月19日


暂无修改记录
,湖北, (略) ,江汉区,武汉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江汉区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8栋1单元21层1号的房产。合同备案号:江*,建筑面积:144.64㎡,总层/所在层:27/21,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77年9月29日,合同备案时间:2016年4月15日。

评估价值:*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幅:100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或《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上记载的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是否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若因标的物规划、用途发生改变导致的无法过户、使用等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本标的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2、评估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可享有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及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

3、关于标的物建筑面积摘录评估报告内容如下:《 (略) 不动产权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权属登记)》登记建筑面积为144.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略) 江汉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时间为2017年);《 (略) 房屋交易告知书(合同备案)》本案建筑面积为145.17平方米,备案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本次评估建筑面积根据《 (略) 不动产权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权属登记)》设定为144.64平方米,并以此为前提进行评估。

3、标的物位于“泛海国际桂海园”,约建成于2016年,成新率约为95%。所在楼栋外墙为墙砖,房屋总层数为27层,标的物位于第2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约3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南北朝向,所在单元为二梯二户,单元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户。

《装饰装修状况一览表》

名称

装饰装修状况

客(餐)厅

地面为地砖,墙面为乳胶漆(电视背景墙),顶棚为石膏造型

卧室

地面为木地板,墙面为墙纸,顶棚为石膏造型,木套门

厨房

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顶棚为铝扣板;配备有整体橱柜、烟机灶具、水池台面、燃气热水器。

卫生间

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顶棚为铝扣板;干湿分区,配备有坐便器、浴室柜、淋雨设备。

其他

室内安装中央空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20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咨询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上述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位于“泛海国际桂海园”,约建成于2016年,成新率约为95%。所在楼栋外墙为墙砖,房屋总层数为27层,标的物位于第2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约3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南北朝向,所在单元为二梯二户,单元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另诉解决。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受房地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 (略) 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略) 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买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 (略) 予以没收。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 (略) 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上述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煤、物业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竞买人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被他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 (略) 司法送达网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5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42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洪房房 (略) 作出的编号为洪房(房估)字(2023)第WHS*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黄经理:*

武汉 (略) :*转1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网 址: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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