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幢1单元1层1-101号房产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廊坊市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幢1单元1层1-101号房产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河北省廊坊市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幢1单元1层1-101号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 1255.* 评估机构 (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11-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1163.*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该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该房产现状为空置状态,毛坯房产。4.该 (略) 市政 (略) 合作方以房折抵欠款给付的资产,有购房合同和发票,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5. (略) 政 (略) 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该房产于2019年4月22日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故不影响该房产转让。6.(1)房产位置状况:该房产 (略) 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1-1-101, (略) 中心, (略) 政府约2.7公里,介于两栋建筑物之间,呈凹型状。(2)交通状况:该房产临和平路等道路,附近设有公交站,有22、14、26A、36路等多条公交车,距公交站130米,交通便捷程度较好。周边道路通达度较优,停车方便程度较好。(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该房产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 即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路、通讯、通供热、通燃气;宗地红线内“七通”,即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路、通讯、通供热、通燃气。该房产附近有廊坊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周边有朝阳广场、乐晟广场、廊坊儿童乐园等商业设施,集聚效应较好,周边有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故外部外配配套设施较优。(4)周围环境状况:该房 (略) 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1-1-101,地势平坦,水文状况一般,无污染。周边绿化较好,景观较好。周边多为住宅区,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政 (略)
    注册地 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处信诚大厦1-2201 注册资本 50000.*
    法人代表 王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487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津诚国有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MA05TBNX6Q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日期 2022-12-30 批准文件名称 (略) 政建设集 (略) 政开发公司公开挂 (略) 名人二期1#商业-1-101房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需书面承诺: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限购、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3.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天津产权确认相关交易费用到账并收到转让方提供的全部交易价款付款凭证后,将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至最终受让方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的。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或竞价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 6.该标的在天津产权挂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全部承担。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打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7.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本次房产转让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幢1单元1层1-101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530.03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1850.51
    *设计用途: 商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附属设施: *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面积以最终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pdf
  • 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河北, (略) ,廊坊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河北省廊坊市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幢1单元1层1-101号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 1255.* 评估机构 (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11-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1163.*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该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该房产现状为空置状态,毛坯房产。4.该 (略) 市政 (略) 合作方以房折抵欠款给付的资产,有购房合同和发票,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5. (略) 政 (略) 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该房产于2019年4月22日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故不影响该房产转让。6.(1)房产位置状况:该房产 (略) 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1-1-101, (略) 中心, (略) 政府约2.7公里,介于两栋建筑物之间,呈凹型状。(2)交通状况:该房产临和平路等道路,附近设有公交站,有22、14、26A、36路等多条公交车,距公交站130米,交通便捷程度较好。周边道路通达度较优,停车方便程度较好。(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该房产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 即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路、通讯、通供热、通燃气;宗地红线内“七通”,即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路、通讯、通供热、通燃气。该房产附近有廊坊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周边有朝阳广场、乐晟广场、廊坊儿童乐园等商业设施,集聚效应较好,周边有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故外部外配配套设施较优。(4)周围环境状况:该房 (略) 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1-1-101,地势平坦,水文状况一般,无污染。周边绿化较好,景观较好。周边多为住宅区,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政 (略)
    注册地 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处信诚大厦1-2201 注册资本 50000.*
    法人代表 王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487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津诚国有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MA05TBNX6Q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日期 2022-12-30 批准文件名称 (略) 政建设集 (略) 政开发公司公开挂 (略) 名人二期1#商业-1-101房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需书面承诺: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限购、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3.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天津产权确认相关交易费用到账并收到转让方提供的全部交易价款付款凭证后,将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至最终受让方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的。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或竞价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 6.该标的在天津产权挂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全部承担。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打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7.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本次房产转让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和平路西侧,永丰道南侧名人小区商业1幢1单元1层1-101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530.03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1850.51
    *设计用途: 商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附属设施: *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面积以最终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pdf
  • 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河北, (略) ,廊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