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号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阳地2023-C-13号 | 宗地总面积: | 15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7.000 | 建筑密度(%): | =9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453.9 | ||||||
普通商品住房 | 105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5 | |||
起始价: | 127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参加竞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其它组织、企业法人不得参加。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宗地不得建别墅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 4、以上宗地为县治工办处理用地。宗地成交后,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并由竞得人缴清县治工办处置地上建筑物变价款*.30元后,方可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5、申请人可于2023 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7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6、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阳地2023-C-13号须提供63.5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7、在此前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加。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到 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到 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阳地2023-C-13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 系 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714-*
开户单位:阳新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001 6543 0090 0188 88
宗地编号: | 阳地2023-C-13号 | 宗地总面积: | 15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7.000 | 建筑密度(%): | =9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453.9 | ||||||
普通商品住房 | 105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5 | |||
起始价: | 127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参加竞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其它组织、企业法人不得参加。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宗地不得建别墅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 4、以上宗地为县治工办处理用地。宗地成交后,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并由竞得人缴清县治工办处置地上建筑物变价款*.30元后,方可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5、申请人可于2023 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7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6、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阳地2023-C-13号须提供63.5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7、在此前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加。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到 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到 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阳地2023-C-13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 系 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714-*
开户单位:阳新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001 6543 0090 0188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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