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金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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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金告字号

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珠自然金告字[2023]18号)
珠自然金告字[2023]18号 2023年10月19日
(略) 金湾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交易序号:23095) 宗地总面积: 66691.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66691.26
投资强度: 7497.234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95|*BA0258|*BA0037
起始价: 4334.9319万元 加价幅度: 33.3456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备注: 1.上述地块在《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签订之日起7日内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2.(1)23094/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范围项目为主;(2)23095/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50.兽用药品制造业”范围项目为主。上述地块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4.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金工2023-××号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下称《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 (略) 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24个月内。 6.上述地块土地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7.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交易序号:23094) 宗地总面积: *.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3
投资强度: 10024.281万元/公顷 保证金: 23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136|*BA0257|*BA0038
起始价: 7781.10645万元 加价幅度: 5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备注: 1.上述地块在《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签订之日起7日内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2.(1)23094/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范围项目为主;(2)23095/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50.兽用药品制造业”范围项目为主。上述地块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4.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金工2023-××号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下称《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 (略) 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24个月内。 6.上述地块土地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7.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一)23094/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地块:该用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范围。 (二)23095/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地块:该用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50.兽用药品制造业”范围。 上述准入条件均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到 “粤公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交易序号:23095) 号地块: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交易序号:23094) 号地块: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核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核验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当天持竞买申请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和在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已生成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到交易中心进行竞买资格核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联 系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756)*、*、*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吉大支行等银行
开户账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随机产生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珠海
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珠自然金告字[2023]18号)
珠自然金告字[2023]18号 2023年10月19日
(略) 金湾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交易序号:23095) 宗地总面积: 66691.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66691.26
投资强度: 7497.234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95|*BA0258|*BA0037
起始价: 4334.9319万元 加价幅度: 33.3456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备注: 1.上述地块在《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签订之日起7日内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2.(1)23094/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范围项目为主;(2)23095/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50.兽用药品制造业”范围项目为主。上述地块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4.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金工2023-××号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下称《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 (略) 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24个月内。 6.上述地块土地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7.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交易序号:23094) 宗地总面积: *.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3
投资强度: 10024.281万元/公顷 保证金: 23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136|*BA0257|*BA0038
起始价: 7781.10645万元 加价幅度: 5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备注: 1.上述地块在《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签订之日起7日内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2.(1)23094/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范围项目为主;(2)23095/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建设功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50.兽用药品制造业”范围项目为主。上述地块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4.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金工2023-××号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下称《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 (略) 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24个月内。 6.上述地块土地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7.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一)23094/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地块:该用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范围。 (二)23095/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地块:该用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医药制造业”中“2750.兽用药品制造业”范围。 上述准入条件均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到 “粤公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金工2023-25号(交易序号:23095) 号地块: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珠自然资金工2023-24号(交易序号:23094) 号地块: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核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核验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当天持竞买申请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和在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已生成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到交易中心进行竞买资格核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联 系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756)*、*、*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吉大支行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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