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艾斯提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广西优艾斯提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广西优艾 (略)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1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广西优艾 (略) | ||||||||||||
注册地 (住所) | 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东路西侧( (略) 中小 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C58室)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朱其勇 | ||||||||||||
成立时间 | 2018年04月11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号 | *MA5N4ADX97 | 所属行业 | 敏感元器件 | ||||||||||||
经营范围 | 从事传感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传感器产品生产、销售;从事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从事汽车尾气排放处理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贵金属、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有色金属合金的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41% | |||||||||||||
2 | 上海 (略) | 32% | |||||||||||||
3 | 深圳中时和利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7% | |||||||||||||
4 | 聂元建 | 10% | |||||||||||||
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 万元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资产总额 | 2542.27 | 2422.99 | 4468.49 | ||||||||||||
负债总额 | 1035.37 | 903.91 | 2994.54 | ||||||||||||
所有者权益 | 1506.90 | 1519.08 | 1473.95 | ||||||||||||
营业收入 | 2248.93 | 1800.74 | 2638.64 | ||||||||||||
利润总额 | 26.48 | 12.38 | -45.33 | ||||||||||||
净利润 | 26.48 | 12.18 | -45.13 | ||||||||||||
审计机构名称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 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9.30 | 2189.36 | 1.78 | 1.7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616.22 | 2940.49 | 1675.73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 | ||||||||||||||
负债总额 | / | ||||||||||||||
净资产 | 8596.60万元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 4.2983元/股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募集资金总额 | 对应持股比例 | |||||||||||
1 | 不低于1200万元(其中,279.18万元注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12.25%,超过279.18万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引入的1家投资方持股12.25% | |||||||||||||
拟新增注册 资本 | 279.18万元 | 拟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4.2983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
募集资金用途 | (略) 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流动资金需求。 | ||||||||||||||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略) (略) 持股35.98%,上海 (略) 持股28.08%,深圳中时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2%,聂元建持股8.78%,引入的1家投资方持股12.25%。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广西优艾 (略) 2023年第5次董事会决议 广西优艾 (略) 2023年第5次股东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 (略) 董事会关于广西优艾斯提 (略) 增资扩股的决议 | ||||||||||||||
特别 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 否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项目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审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挂牌期满,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意向投资人,由交易所组织双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如征集到 2 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则交易所将向合格意向投资人发出《综合评议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人于交易所发出《综合评议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响应文件》。合格意向投资者根据《择优方案》中的综合评议要点制作《响应文件》,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交易所,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逾期提交或者非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交易中心不予接受。 2.由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设立谈判小组,对各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谈判。评审小组由 5 位成员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1)股东单位及增资企业各推荐代表2人,共计4人;(2)专家1人; (3)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3.评议要点及评分标准:见择优方案(报名资格经交易所、增资企业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所向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供)。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投资人资格、接受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投资人,本次增资即成功达成。 |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期限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有效期内,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被执行的法律诉讼和不良债务负担。 3.具有氮氧传感器核心陶瓷芯片关键技术和研发能力,具备独立的芯片知识产权。 4.具有成熟的传感器产品生产经验,属国产传感器芯片供应商。 5.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 (略) 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过渡期的期间损益不调整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增资企业及原股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过渡期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在交割日之前归属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在交割日之后归属增资方全体股东享有。 3.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意向投资人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由交易所支付至融资方的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由意向投资人在增资扩股协议订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融资方的指定账户。 4.本次增资仅接受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 ||||||||||||||
标的交付 | 1.项目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投资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 2.《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且增资企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如增资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的,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出具交易凭证。) 3.投资人支付增资款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与增资企业双方凭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本次增资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风险提示 |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现场尽调 | 1.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应遵从增资企业的相关要求。 2.增资企业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在此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2月14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17 :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交易所协助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按照交易所通知参加交易。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参与增资活动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5)符合增资信息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期限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有效期内,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被执行的法律诉讼和不良债务负担。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7)具有氮氧传感器核心陶瓷芯片关键技术和研发能力,具备独立的芯片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专利材料。 (8)具有成熟的传感器产品生产经验,属国产传感器芯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线图片及生产设备清单。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投资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 3,600,000.00),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需在在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2.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2)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增资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在择优过程中,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5)不同意向投资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 (6)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增资款项或竞价服务费的; (7)扰乱择优秩序,使择优活动无法进行; (8)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遴选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梁先生 077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投资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广西优艾 (略)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1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广西优艾 (略) | ||||||||||||
注册地 (住所) | 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东路西侧( (略) 中小 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C58室)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朱其勇 | ||||||||||||
成立时间 | 2018年04月11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号 | *MA5N4ADX97 | 所属行业 | 敏感元器件 | ||||||||||||
经营范围 | 从事传感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传感器产品生产、销售;从事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从事汽车尾气排放处理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贵金属、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有色金属合金的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41% | |||||||||||||
2 | 上海 (略) | 32% | |||||||||||||
3 | 深圳中时和利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7% | |||||||||||||
4 | 聂元建 | 10% | |||||||||||||
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 万元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资产总额 | 2542.27 | 2422.99 | 4468.49 | ||||||||||||
负债总额 | 1035.37 | 903.91 | 2994.54 | ||||||||||||
所有者权益 | 1506.90 | 1519.08 | 1473.95 | ||||||||||||
营业收入 | 2248.93 | 1800.74 | 2638.64 | ||||||||||||
利润总额 | 26.48 | 12.38 | -45.33 | ||||||||||||
净利润 | 26.48 | 12.18 | -45.13 | ||||||||||||
审计机构名称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 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9.30 | 2189.36 | 1.78 | 1.7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616.22 | 2940.49 | 1675.73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 | ||||||||||||||
负债总额 | / | ||||||||||||||
净资产 | 8596.60万元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 4.2983元/股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募集资金总额 | 对应持股比例 | |||||||||||
1 | 不低于1200万元(其中,279.18万元注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12.25%,超过279.18万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引入的1家投资方持股12.25% | |||||||||||||
拟新增注册 资本 | 279.18万元 | 拟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4.2983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
募集资金用途 | (略) 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流动资金需求。 | ||||||||||||||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略) (略) 持股35.98%,上海 (略) 持股28.08%,深圳中时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2%,聂元建持股8.78%,引入的1家投资方持股12.25%。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广西优艾 (略) 2023年第5次董事会决议 广西优艾 (略) 2023年第5次股东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 (略) 董事会关于广西优艾斯提 (略) 增资扩股的决议 | ||||||||||||||
特别 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 否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项目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审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挂牌期满,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意向投资人,由交易所组织双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如征集到 2 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则交易所将向合格意向投资人发出《综合评议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人于交易所发出《综合评议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响应文件》。合格意向投资者根据《择优方案》中的综合评议要点制作《响应文件》,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交易所,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逾期提交或者非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交易中心不予接受。 2.由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设立谈判小组,对各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谈判。评审小组由 5 位成员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1)股东单位及增资企业各推荐代表2人,共计4人;(2)专家1人; (3)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3.评议要点及评分标准:见择优方案(报名资格经交易所、增资企业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所向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供)。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投资人资格、接受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投资人,本次增资即成功达成。 |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期限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有效期内,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被执行的法律诉讼和不良债务负担。 3.具有氮氧传感器核心陶瓷芯片关键技术和研发能力,具备独立的芯片知识产权。 4.具有成熟的传感器产品生产经验,属国产传感器芯片供应商。 5.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 (略) 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过渡期的期间损益不调整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增资企业及原股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过渡期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在交割日之前归属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在交割日之后归属增资方全体股东享有。 3.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意向投资人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由交易所支付至融资方的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由意向投资人在增资扩股协议订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融资方的指定账户。 4.本次增资仅接受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 ||||||||||||||
标的交付 | 1.项目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投资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 2.《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且增资企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如增资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的,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出具交易凭证。) 3.投资人支付增资款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与增资企业双方凭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本次增资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风险提示 |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现场尽调 | 1.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应遵从增资企业的相关要求。 2.增资企业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在此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2月14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17 :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交易所协助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按照交易所通知参加交易。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参与增资活动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5)符合增资信息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期限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有效期内,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被执行的法律诉讼和不良债务负担。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7)具有氮氧传感器核心陶瓷芯片关键技术和研发能力,具备独立的芯片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专利材料。 (8)具有成熟的传感器产品生产经验,属国产传感器芯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线图片及生产设备清单。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投资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 3,600,000.00),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需在在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2.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2)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增资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在择优过程中,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5)不同意向投资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 (6)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增资款项或竞价服务费的; (7)扰乱择优秩序,使择优活动无法进行; (8)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遴选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梁先生 077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投资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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