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广播院区综合楼1楼出租公告
河南广播电视台广播院区综合楼1楼出租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河南广播 (略) 区综合楼1楼出租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0-20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11-03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经五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侧综合服务楼一楼 | 拟出租期限 | 2年 |
评估价值: | 92.79万元/年 | 评估机构: | 河南利安达信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利安达评字[202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07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厅(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3-09-03 |
核准(备案)号 : | * | ||
房屋坐落地址 | (略) 金水区纬一路2号 | 房屋户型 | 平层式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 | 3160 | |
房屋朝向 | 正南 | 建成时间 | 2010/12/1 |
设计用途 | 划拨用地 | 房屋结构 | 钢混 |
所在层数 | 1层 | 房屋总层数 | 5层 |
室内配置 | 目前现状 | 占用 | |
标的说明 | 房屋建筑总面积3160㎡,本次出租面积642㎡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出租房 (略) /餐饮/银行/仓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 3、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4、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5、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期内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 7、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1)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2)因房屋租赁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余无明确规定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 出租房屋目前处于原租户租用状态,合同期限至2023年4月18日止,该房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新租户承租,出租方将配合进行腾空清理工作。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河南广播电视台技术保障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陈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P52403K | ||
住所: | (略) 金水区纬一路2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厅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略) 财政厅关于河南广播电视台技术保障中心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有关事项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租金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租金提前5日支付。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付清首期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河南广播 (略) 区综合楼1楼出租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0-20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11-03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经五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侧综合服务楼一楼 | 拟出租期限 | 2年 |
评估价值: | 92.79万元/年 | 评估机构: | 河南利安达信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利安达评字[202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07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厅(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3-09-03 |
核准(备案)号 : | * | ||
房屋坐落地址 | (略) 金水区纬一路2号 | 房屋户型 | 平层式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 | 3160 | |
房屋朝向 | 正南 | 建成时间 | 2010/12/1 |
设计用途 | 划拨用地 | 房屋结构 | 钢混 |
所在层数 | 1层 | 房屋总层数 | 5层 |
室内配置 | 目前现状 | 占用 | |
标的说明 | 房屋建筑总面积3160㎡,本次出租面积642㎡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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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出租房 (略) /餐饮/银行/仓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 3、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4、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5、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期内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 7、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1)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2)因房屋租赁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余无明确规定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 出租房屋目前处于原租户租用状态,合同期限至2023年4月18日止,该房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新租户承租,出租方将配合进行腾空清理工作。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河南广播电视台技术保障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陈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P52403K | ||
住所: | (略) 金水区纬一路2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厅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略) 财政厅关于河南广播电视台技术保障中心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有关事项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租金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租金提前5日支付。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付清首期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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