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两岔河堆料场处的砂石资源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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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两岔河堆料场处的砂石资源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 10月27日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桑枣镇两岔河堆料场处的砂石资源,预估方量 15987.51 m3。竞买保证金 51 万元,起拍价为 28.72 元/m3。标的拍卖成交价含4.5%的资源税及13%的增值税。

二、特别说明:

1.以上砂石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监督下完成标的装卸及转运后,由委托人委 (略) 对买受人实际转运的标的方量进行最终测绘。若预估测绘方量与委托人委托 (略) 出具的最终测绘方量有差异,则最终成交价款按最终测绘方量计算(最终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最终测绘方量),实行多退少补。拍卖佣金按本拍卖公告预估方量计算不多退少补。如因买受人破坏标的砂石资源所在场地的原始地貌造成的砂石方量增加,应按成交价×增加方量补交价款(优先从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除补交价款外,委托人有权报请主管部门依法追究买受人因破坏原始地貌以及非法开挖采砂的其他法律责任。佣金按本公告预估方量计算不多退少补,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竞买人应自行查验以上标的种类、品质等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3.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安州区砂石堆料项目拍卖合同》,并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安 (略) ;开户行: (略) (略) 安州支行;账号:*)付清预估成交价款、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为预估成交价款的10%)。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委托人有权收回堆场另行安排使用,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堆场仅用于临时堆放买受人竞得标的,买受人不得在标的所属的堆场现场进行筛分、加工活动。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安州区砂石资源项目拍卖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5.买受人须自行踏勘确认转运线路,配备转运工具,部分线路存在水毁点,请买受人自行修复,如因任何非委托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6.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略) 安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运输路 (略) 安州区超限超载临时执法监测点所需的《 (略) 安州区砂石、矿产品承运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任何人员或交通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8.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9.以上标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便道维修费用,砂石装卸、运输及加工费用,砂石场地租赁、平整及复原费用,清运砂石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及水电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等)

10.买受人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三、竞买人报名资格:

1.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体。

2.竞买人应于2023年 10 月 26 日17:00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四川 (略) ;开户行: 四川三台农村 (略) ;账号:*84;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并携带有效证件:A、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B、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于2023年 10 月26日17: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26日17:00。

五、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3年 10月 20 日起至 10月26 日止。

2.展示地点: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桑枣镇两岔河堆料场。

3.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拍卖标的。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 (略) 。

六、拍卖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并完成中拍平台网络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必须于报 (略) 签署相关的竞买资料,否则将无法参与竞买,其后果自负。

3.其他事项请 (略) 发布的相关拍卖文件。

4.公司地址: (略) 涪城区红星街21号3楼(报名地址)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31楼。

5.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 10月20 日

,四川, (略) ,安州区,绵阳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 10月27日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桑枣镇两岔河堆料场处的砂石资源,预估方量 15987.51 m3。竞买保证金 51 万元,起拍价为 28.72 元/m3。标的拍卖成交价含4.5%的资源税及13%的增值税。

二、特别说明:

1.以上砂石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监督下完成标的装卸及转运后,由委托人委 (略) 对买受人实际转运的标的方量进行最终测绘。若预估测绘方量与委托人委托 (略) 出具的最终测绘方量有差异,则最终成交价款按最终测绘方量计算(最终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最终测绘方量),实行多退少补。拍卖佣金按本拍卖公告预估方量计算不多退少补。如因买受人破坏标的砂石资源所在场地的原始地貌造成的砂石方量增加,应按成交价×增加方量补交价款(优先从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除补交价款外,委托人有权报请主管部门依法追究买受人因破坏原始地貌以及非法开挖采砂的其他法律责任。佣金按本公告预估方量计算不多退少补,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竞买人应自行查验以上标的种类、品质等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3.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安州区砂石堆料项目拍卖合同》,并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安 (略) ;开户行: (略) (略) 安州支行;账号:*)付清预估成交价款、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为预估成交价款的10%)。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委托人有权收回堆场另行安排使用,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堆场仅用于临时堆放买受人竞得标的,买受人不得在标的所属的堆场现场进行筛分、加工活动。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安州区砂石资源项目拍卖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5.买受人须自行踏勘确认转运线路,配备转运工具,部分线路存在水毁点,请买受人自行修复,如因任何非委托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6.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略) 安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运输路 (略) 安州区超限超载临时执法监测点所需的《 (略) 安州区砂石、矿产品承运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任何人员或交通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8.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9.以上标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便道维修费用,砂石装卸、运输及加工费用,砂石场地租赁、平整及复原费用,清运砂石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及水电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等)

10.买受人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三、竞买人报名资格:

1.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体。

2.竞买人应于2023年 10 月 26 日17:00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四川 (略) ;开户行: 四川三台农村 (略) ;账号:*84;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并携带有效证件:A、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B、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于2023年 10 月26日17: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26日17:00。

五、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3年 10月 20 日起至 10月26 日止。

2.展示地点: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桑枣镇两岔河堆料场。

3.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拍卖标的。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 (略) 。

六、拍卖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并完成中拍平台网络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必须于报 (略) 签署相关的竞买资料,否则将无法参与竞买,其后果自负。

3.其他事项请 (略) 发布的相关拍卖文件。

4.公司地址: (略) 涪城区红星街21号3楼(报名地址)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31楼。

5.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 10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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