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二次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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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二次招租公告

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

(二次)招租公告

绿公资交招告〔2023〕16号

经绿春县财政局批准,受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我中心面向社会对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进行二次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绿春县红米红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位于绿春县一号桥特色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5.30亩(3532.576平方米),厂房建设资金1054万元。总建筑面积3777.36平方米,其中,米线加工厂3115.32平方米,办公用房511.67平方米,消防水池103.58平方米,其它46.79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8日开工,2020年12月18日竣工。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招租方式及竞价阶梯

向社会公开招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标的名称

标的所在位置

起租价

(万元/年)

增价幅度

(万元/次)

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

位于绿春县一号桥特色产业园区内

25

0.5

三、出租年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5年,租期以成交后双方签订时间为准,租金一年一付。(注:承赁方在租期内在绿春县境内投资自建加工厂的,且在厂房建成起,可退租,租金按使用厂房时间结算。企业投产年内或下一年内纳入我县相关“四上企业”的,可以减免半年租金。)

四、经营范围

结合绿春县优势资源生产、加工、销售等为主。

五、厂房使用要求

(一)在租赁期间的使用厂房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二)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厂房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三)租赁方对厂房使用不得超出经营范围(除非得到政府特批),如超出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四)如果县委政府有大的建设需求或者政策性变化,则有权收回出租厂房,清退剩余租金。

六、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租。

(三)申请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

七、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至2023年11月30日17:30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至2023年10月30日17:30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查看标的,需要查看标的的竞租人请提前与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

九、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见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 自然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他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 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须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7、B8号窗口)。

十、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08:00—2023年10月30日17:30

十一、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一)竞价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30。

(二)竞价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三)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须在2023年10月31日14:3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加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二、竞价方式及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由竞租人对拍卖标的物整体的总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电子报价,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三、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

(二)地点:绿春县交易中心(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四、其它说明

(一)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实地勘察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本次招租活动以人民币进行计算,招租活动的所有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请慎重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人违约,本中心将协同业主方依照本次招租公告和竞价须 (略) 起诉违约人责任,同时将违约信息推送给 (略)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诚信档案,由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罚。

(四)具体事宜竞标后,中标方与业主单位协商签订合同。

十五、公告发布途径

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绿春县交易中心:0873-*(吴先生)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白先生)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

(二次)招租公告

绿公资交招告〔2023〕16号

经绿春县财政局批准,受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我中心面向社会对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进行二次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绿春县红米红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位于绿春县一号桥特色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5.30亩(3532.576平方米),厂房建设资金1054万元。总建筑面积3777.36平方米,其中,米线加工厂3115.32平方米,办公用房511.67平方米,消防水池103.58平方米,其它46.79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8日开工,2020年12月18日竣工。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招租方式及竞价阶梯

向社会公开招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标的名称

标的所在位置

起租价

(万元/年)

增价幅度

(万元/次)

绿春县红米米线年产20万吨加工厂

位于绿春县一号桥特色产业园区内

25

0.5

三、出租年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5年,租期以成交后双方签订时间为准,租金一年一付。(注:承赁方在租期内在绿春县境内投资自建加工厂的,且在厂房建成起,可退租,租金按使用厂房时间结算。企业投产年内或下一年内纳入我县相关“四上企业”的,可以减免半年租金。)

四、经营范围

结合绿春县优势资源生产、加工、销售等为主。

五、厂房使用要求

(一)在租赁期间的使用厂房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二)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厂房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三)租赁方对厂房使用不得超出经营范围(除非得到政府特批),如超出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四)如果县委政府有大的建设需求或者政策性变化,则有权收回出租厂房,清退剩余租金。

六、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租。

(三)申请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

七、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至2023年11月30日17:30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至2023年10月30日17:30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查看标的,需要查看标的的竞租人请提前与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

九、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见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 自然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他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 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须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7、B8号窗口)。

十、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08:00—2023年10月30日17:30

十一、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一)竞价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30。

(二)竞价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三)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须在2023年10月31日14:3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加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二、竞价方式及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由竞租人对拍卖标的物整体的总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电子报价,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三、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

(二)地点:绿春县交易中心(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四、其它说明

(一)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实地勘察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本次招租活动以人民币进行计算,招租活动的所有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请慎重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人违约,本中心将协同业主方依照本次招租公告和竞价须 (略) 起诉违约人责任,同时将违约信息推送给 (略)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诚信档案,由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罚。

(四)具体事宜竞标后,中标方与业主单位协商签订合同。

十五、公告发布途径

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绿春县交易中心:0873-*(吴先生)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白先生)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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