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7间农机库房、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使用权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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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7间农机库房、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使用权租赁

【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7间农机库房、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使用权租赁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第十师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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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北屯 (略) 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16:0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届时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7间农机库房、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租赁权要求:

(一)、资产基本情况

1.农机库房60-64号面积为438.96平方米,租赁价为6400元/年。租赁期3年;

2.农机库房65-69号面积为438.96平方米,租赁价为6400元/年。租赁期3年;

3.农机库房70-74号面积为438.96平方米,租赁价为6400元/年。租赁期3年;

4.农机库房31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5.农机库房32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6.农机库房33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7.农机库房34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8.农机库房35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9.农机库房36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0.农机库房37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1.农机库房38号,面积为3579.24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2.农机库房39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3.农机库房40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4.农机库房41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5.农机库房42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6.农机库房43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7.农机库房44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8.临街门面1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19.临街门面2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20.临街门面3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21.临街门面4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22.3间办公室总面积为149.91平方米,租赁价为2750元/年。租赁期3年。

17间农机库房仅用于农机具停放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只能从事与农业农机相关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以上评估价为起拍底价!

自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根据合同约定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具备申请条件的,北屯 (略) 将在2023年11月21日18:00时前确认其参加竞拍资格。

申请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规定参加拍卖会或拍卖标的已成交未按规定时间内结清标的的费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应交入指定银行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帐 号:*29

四、批文、竞买规则、 (略) 发布的文件(详情见附件)。

五、竞买人条件如下:

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

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是承租方承租17间农机库房仅用于农机具停放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只能从事与农业农机相关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五是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无债务关系。

有意者,可到本单位提取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

展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1日

报名地点:北屯 (略) (北屯农商行旁)

拍卖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

委托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 拍卖代理机构:北屯 (略)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 地 址: (略) 博望西街嘉兴综合楼28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范桂臣、何瑶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或其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字) 委托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签章)

【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7间农机库房、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使用权租赁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第十师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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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北屯 (略) 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16:0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届时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7间农机库房、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租赁权要求:

(一)、资产基本情况

1.农机库房60-64号面积为438.96平方米,租赁价为6400元/年。租赁期3年;

2.农机库房65-69号面积为438.96平方米,租赁价为6400元/年。租赁期3年;

3.农机库房70-74号面积为438.96平方米,租赁价为6400元/年。租赁期3年;

4.农机库房31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5.农机库房32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6.农机库房33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7.农机库房34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8.农机库房35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9.农机库房36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0.农机库房37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1.农机库房38号,面积为3579.24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2.农机库房39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3.农机库房40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4.农机库房41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5.农机库房42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6.农机库房43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7.农机库房44号,面积为255.66平方米,租赁价为3750元/年。租赁期3年;

18.临街门面1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19.临街门面2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20.临街门面3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21.临街门面4号面积为44.42平方米、租赁价为800元/年。租赁期3年;

22.3间办公室总面积为149.91平方米,租赁价为2750元/年。租赁期3年。

17间农机库房仅用于农机具停放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只能从事与农业农机相关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以上评估价为起拍底价!

自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根据合同约定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具备申请条件的,北屯 (略) 将在2023年11月21日18:00时前确认其参加竞拍资格。

申请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规定参加拍卖会或拍卖标的已成交未按规定时间内结清标的的费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应交入指定银行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帐 号:*29

四、批文、竞买规则、 (略) 发布的文件(详情见附件)。

五、竞买人条件如下:

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

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是承租方承租17间农机库房仅用于农机具停放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4间临街门面、3间办公室只能从事与农业农机相关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五是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无债务关系。

有意者,可到本单位提取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

展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1日

报名地点:北屯 (略) (北屯农商行旁)

拍卖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

委托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 拍卖代理机构:北屯 (略)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 地 址: (略) 博望西街嘉兴综合楼28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范桂臣、何瑶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或其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字) 委托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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