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不良资产转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不良资产转让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不良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SD2023BL*
挂牌价格(元):48,279,500.00
债权总额(元):48,279,461.29
转让方名称:中国长城 (略) (略)
项目场内保证金(元):4,830,000.00
转让方收款人账户:*60
转让方收款人户名:中国长城 (略) (略)
转让方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 (略) 银河支行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保证具有资产转让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让方资质条件:意向受让方需为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参与方,下列人员不能成为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交易的受让方:(一)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七)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八)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重要事项披露:

1、本信息表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此次交易申请场内结算并设置场内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本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户名:山东金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湖里支行)。项目保证金: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项目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交纳期限为挂牌公告到期日16时前;

3、此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4、本项目公开挂牌实施过程中,当出现一人竞价时(包含报名环节有两人报名交纳保证金,但竞买环节只有一人报价竞买的情形),需对竞买结果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在补登公告期间未征询到异议,方可与现竞买人确认成交;

5、加强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防止出现不良资产折价转让给原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应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与债权相关的风险、瑕疵、责任等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后不得向转让方及前手债权人追偿;

7、在受让人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向其移交任何债权资料。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不良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SD2023BL*
挂牌价格(元):48,279,500.00
债权总额(元):48,279,461.29
转让方名称:中国长城 (略) (略)
项目场内保证金(元):4,830,000.00
转让方收款人账户:*60
转让方收款人户名:中国长城 (略) (略)
转让方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 (略) 银河支行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保证具有资产转让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让方资质条件:意向受让方需为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参与方,下列人员不能成为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交易的受让方:(一)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七)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八)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重要事项披露:

1、本信息表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此次交易申请场内结算并设置场内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本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户名:山东金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湖里支行)。项目保证金: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项目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交纳期限为挂牌公告到期日16时前;

3、此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4、本项目公开挂牌实施过程中,当出现一人竞价时(包含报名环节有两人报名交纳保证金,但竞买环节只有一人报价竞买的情形),需对竞买结果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在补登公告期间未征询到异议,方可与现竞买人确认成交;

5、加强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防止出现不良资产折价转让给原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应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与债权相关的风险、瑕疵、责任等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后不得向转让方及前手债权人追偿;

7、在受让人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向其移交任何债权资料。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