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游览3”游船广告阵地租赁招商
“浦江游览3”游船广告阵地租赁招商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标 的 信 息 概 况 | 评估机构 | - | 估值依据类别 |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 | 单价评估值(万元) |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资产原值(万元) | - | |||
项目简介 | “浦江游览3”轮总长:49.3米,宽:13米。船体共三层,三层为阳光*板。核定载客400人。该游船航行在上海的核心地标区域-黄浦江上,是浦江游览的游览船,主要从事公共平台游览业务和企业、个人的商务包船业务。该游船船体通透,被称为黄浦江上的“水晶宫”。一、二层为全封闭、全透明设计,整个客舱内不设支柱,宽敞明亮,一览无余,周遭采用大面积隐柱玻璃幕墙的观景效果使游客有种与美景更接近的体验。2019年重新装修。 1.广告位置:三楼*板两侧船舷,面积:1.3米*16米,广告形式为发光灯箱。 2.广告数量:游船外部广告不得超过2处。 3.广告设置要求:参见《 (略) 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略) 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船舶载体户外广告设置要求。 4.租赁期限:3年 |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 ||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 | 上海 (略) | |
所在地区 | 上海 黄浦区 | |
注册地(地址) | (略) 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3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54,54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7X9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按季度支付,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次支付时间应在上一个季度期限届满10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使用费,支付金额为年度总金额的25%。合同自签订后的10日内,*方向*方支付第一年费用的 50 %,其中年度金额的25%是第一季度的广告位置使用费,另外的25%作为协议押金。该押金可在合同期满时转为最后一期的广告位置使用费。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标的权益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2、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为1个。 3、本项目的项目方设置保留底价,该保留底价于挂牌期间不予公布,意向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报价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意向合作报价低于项目方保留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4、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综合评议方案》,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竞标文件》(《竞标文件》按照综合评议方案密封递交,模板见附件)至上海联 (略) 。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合作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或未递交《竞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银行信息:详见交易所官网公示信息。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若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大于等于项目方保留底价,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该意向合作方成为产权标的的合作方,该意向合作方的报价成为最终成交价格。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本项目成交,合作方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若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小于项目方保留底价,本项目不成交,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若一个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大于等于项目方保留底价,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该意向合作方成为产权标的的合作方,该意向合作方的报价成为最终成交价格。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两个及以上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大于等于项目方保留底价,交易所将组织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和成交价格。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合作方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合作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若各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低于项目方的保留底价,本项目不成交,各意向合作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7、意向合作方若成为合作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 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5000元,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账户。 2)如本项目通过综合评议成交,合作方需承担: a.交易服务费为20000元。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账户。 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综合评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等。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专家指定账户。 8、保证金处置条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项目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合作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项目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合作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合作方 (1)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1)在挂牌期间未递交竞标文件; (2)在综合评议各意向合作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合作方通过综合评议被确定为合作方后,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2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告发布或广告服务(含设计、制作)年营业务收入不得低于300万元(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意向竞标方须有与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经营场所;有成功服务1年以上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2个以上品牌提供综合代理、策划运营服务,并且至少有3个品牌为成功案例;企业至少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的2种媒体为客户提供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提供承诺函) 4.意向竞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严重违法失信和经营异常。(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交易; 6.意向竞标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广告或媒体经营资质等相关内容。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85个工作日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本项目的综合评议内容包含以下5项,满分为100分(具体评议规则和标准以《综合评议方案》为准) (1)报价;(2)企业资信情况;(3)运营管理经验;(4)运营团队服务能力;(5)广告阵地运营方案;(6)广告阵地规划;(7)市场开发能力;(8)保障方案。 2、本项目综合评议将由专家按照本办法各自独立评分后,由综合评议小组对评委的评分作算术平均,得出各意向合作方综合得分。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意向合作申请书.docx | ||||
2 | 浦江游览3综合评议方案.pdf |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标 的 信 息 概 况 | 评估机构 | - | 估值依据类别 |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 | 单价评估值(万元) |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资产原值(万元) | - | |||
项目简介 | “浦江游览3”轮总长:49.3米,宽:13米。船体共三层,三层为阳光*板。核定载客400人。该游船航行在上海的核心地标区域-黄浦江上,是浦江游览的游览船,主要从事公共平台游览业务和企业、个人的商务包船业务。该游船船体通透,被称为黄浦江上的“水晶宫”。一、二层为全封闭、全透明设计,整个客舱内不设支柱,宽敞明亮,一览无余,周遭采用大面积隐柱玻璃幕墙的观景效果使游客有种与美景更接近的体验。2019年重新装修。 1.广告位置:三楼*板两侧船舷,面积:1.3米*16米,广告形式为发光灯箱。 2.广告数量:游船外部广告不得超过2处。 3.广告设置要求:参见《 (略) 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略) 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船舶载体户外广告设置要求。 4.租赁期限:3年 |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 ||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 | 上海 (略) | |
所在地区 | 上海 黄浦区 | |
注册地(地址) | (略) 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3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54,54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7X9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按季度支付,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次支付时间应在上一个季度期限届满10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使用费,支付金额为年度总金额的25%。合同自签订后的10日内,*方向*方支付第一年费用的 50 %,其中年度金额的25%是第一季度的广告位置使用费,另外的25%作为协议押金。该押金可在合同期满时转为最后一期的广告位置使用费。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标的权益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2、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为1个。 3、本项目的项目方设置保留底价,该保留底价于挂牌期间不予公布,意向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报价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意向合作报价低于项目方保留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4、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综合评议方案》,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竞标文件》(《竞标文件》按照综合评议方案密封递交,模板见附件)至上海联 (略) 。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合作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或未递交《竞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银行信息:详见交易所官网公示信息。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若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大于等于项目方保留底价,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该意向合作方成为产权标的的合作方,该意向合作方的报价成为最终成交价格。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本项目成交,合作方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若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小于项目方保留底价,本项目不成交,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若一个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大于等于项目方保留底价,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该意向合作方成为产权标的的合作方,该意向合作方的报价成为最终成交价格。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两个及以上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大于等于项目方保留底价,交易所将组织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和成交价格。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合作方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合作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若各意向合作方《竞标文件》的报价低于项目方的保留底价,本项目不成交,各意向合作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7、意向合作方若成为合作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 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5000元,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账户。 2)如本项目通过综合评议成交,合作方需承担: a.交易服务费为20000元。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账户。 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综合评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等。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专家指定账户。 8、保证金处置条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项目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合作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项目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合作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合作方 (1)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1)在挂牌期间未递交竞标文件; (2)在综合评议各意向合作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合作方通过综合评议被确定为合作方后,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2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告发布或广告服务(含设计、制作)年营业务收入不得低于300万元(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意向竞标方须有与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经营场所;有成功服务1年以上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2个以上品牌提供综合代理、策划运营服务,并且至少有3个品牌为成功案例;企业至少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的2种媒体为客户提供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提供承诺函) 4.意向竞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严重违法失信和经营异常。(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交易; 6.意向竞标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广告或媒体经营资质等相关内容。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85个工作日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本项目的综合评议内容包含以下5项,满分为100分(具体评议规则和标准以《综合评议方案》为准) (1)报价;(2)企业资信情况;(3)运营管理经验;(4)运营团队服务能力;(5)广告阵地运营方案;(6)广告阵地规划;(7)市场开发能力;(8)保障方案。 2、本项目综合评议将由专家按照本办法各自独立评分后,由综合评议小组对评委的评分作算术平均,得出各意向合作方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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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意向合作申请书.docx | ||||
2 | 浦江游览3综合评议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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