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3WT102 | 塘厦镇 田心社区 | 27661.51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4.0 | M≤50% | ≥31330.53 | 金属结构制造 | 3880 | 100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8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2-20-1018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4 年 6 月 20 日前开工,在 2026 年 6 月 20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宗地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请求设定塘厦镇科苑城片区C04-2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 (略) 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 (略) (该全资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开发建设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竞得方须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该地块项 (略) 或国家标准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如涉及宿舍、办公楼等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标准建设,生产制造用房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要求;同时,该项目员工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竞得方须自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 (略) 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略) 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等,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上述 (略) 塘厦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 9:00 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6: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T1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二)塘厦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3WT102 | 塘厦镇 田心社区 | 27661.51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4.0 | M≤50% | ≥31330.53 | 金属结构制造 | 3880 | 100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8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2-20-1018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4 年 6 月 20 日前开工,在 2026 年 6 月 20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宗地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请求设定塘厦镇科苑城片区C04-2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 (略) 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 (略) (该全资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开发建设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竞得方须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该地块项 (略) 或国家标准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如涉及宿舍、办公楼等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标准建设,生产制造用房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要求;同时,该项目员工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竞得方须自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 (略) 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略) 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等,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上述 (略) 塘厦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 9:00 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6: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T1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二)塘厦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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