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坛区经挂号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坛区经挂号
(略) 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坛区经挂〔2023〕12号
(略) 金坛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竟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 | |||||||
JJT* | 东环二路西侧、供电路北侧地块 | 5576 | 商业用地 | <2.0 | <55 | ≥15 | 40 | 836.4 | 4182 | 200万 |
JJT* | 东园村地块一 | 2736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 <45 | ≥15 | 50 | 820.8 | 820.8 | 100万 |
JJT* | (略) 场东侧地块 | 6741 | 商业用地 | <1.8 | <50 | ≥15 | 40 | 1011.2 | 5055.8 | 200万 |
JJT* | 百羊路西侧地块 | 16513 | 商业用地 | <0.6 | <50 | ≥15 | 40 | 2477 | 12384.8 | 200万 |
JJT* | 茅东水库东侧地块 | 19419 | 商业用地 | <1.0 | <50 | ≥15 | 40 | 2912.9 | 14564.3 | 200万 |
JJT* | 薛盛大街西侧、前延路北侧地块 | 3591 | 商业用地 | <0.5 | <45 | ≥15 | 40 | 3231.9 | 3231.9 | 100万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出让宗地块仅接受独立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8日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8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4点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将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的次日上午9点前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点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8点止,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点,每轮倒计时4分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报价一次,否则竞买无效,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参与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并作出书面承诺。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一年内不得参加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四)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最高1000万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若不按期开竣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金山 (略) 民中心C座513室
联系电话:0519—*、*、*
联 系 人:高先生、唐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 (略) 金坛区财政局
开户行及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略) 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坛区经挂〔2023〕12号
(略) 金坛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竟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 | |||||||
JJT* | 东环二路西侧、供电路北侧地块 | 5576 | 商业用地 | <2.0 | <55 | ≥15 | 40 | 836.4 | 4182 | 200万 |
JJT* | 东园村地块一 | 2736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 <45 | ≥15 | 50 | 820.8 | 820.8 | 100万 |
JJT* | (略) 场东侧地块 | 6741 | 商业用地 | <1.8 | <50 | ≥15 | 40 | 1011.2 | 5055.8 | 200万 |
JJT* | 百羊路西侧地块 | 16513 | 商业用地 | <0.6 | <50 | ≥15 | 40 | 2477 | 12384.8 | 200万 |
JJT* | 茅东水库东侧地块 | 19419 | 商业用地 | <1.0 | <50 | ≥15 | 40 | 2912.9 | 14564.3 | 200万 |
JJT* | 薛盛大街西侧、前延路北侧地块 | 3591 | 商业用地 | <0.5 | <45 | ≥15 | 40 | 3231.9 | 3231.9 | 100万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出让宗地块仅接受独立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8日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8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4点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将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的次日上午9点前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点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8点止,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点,每轮倒计时4分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报价一次,否则竞买无效,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参与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并作出书面承诺。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一年内不得参加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四)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最高1000万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若不按期开竣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金山 (略) 民中心C座513室
联系电话:0519—*、*、*
联 系 人:高先生、唐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 (略) 金坛区财政局
开户行及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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