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2项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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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2项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2项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3-10-24 挂牌截止日 2023-10-31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2
    标的名称 “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2项专利权
    技术领域 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 ZL*.7 2021-10-09 2022-10-18 2041-10-09
    2 一种聚苯*烯树脂基球形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ZL*.3 2021-06-30 2023-01-24 2041-06-30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树脂基球形活性炭,其独特的球形结构、高强度、高比表面积及电导率高等特点,使其在军工、新能源、医药、环保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本技术处于实验室阶段,预进行工业示范建设。

    技术效果与指标 1)球径在 5~15 微米、0.2~1.2 毫米范围内可控; 2)比表面积在 1000~2800m/g 范围内可控; 3)单粒强度高于20N。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以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为突破口,逐步推广至民用、军工、医药领域。包括气体净化材料、高纯水净化材料、狭小空间吸附材料穿。 目前,球形活 (略) 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国内仍处于中试阶段,而且所采用的技术工艺路线长、生产成本高、环境污染严重。针对国内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技术的优势是成本低工艺简单、环境污染轻微。 研究团队自1996年开始就从事球形活性炭的应用基础研究,先后经历了沥青基球形活性炭、树脂基球形活性炭等多个实验和中试阶段。今年来,研究团对结合球 (略) 场情况,才研制出低成本的球形活性炭制备技术。因此,该材料的技术风险小,但性价比高。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功能碳材料研究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51-200人
    技术团队简介 功能碳材料研究团队,有教授5名,副教授4名,讲师3名,硕博士研究生近 80名。主要从事碳质多孔材料的结构控制及其在军工、新能源、环保、医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放大研制。
    技术负责人姓名 詹亮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华东理工 (略)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以石油化学制品或石油化工副产物为碳质前驱体构筑碳质多孔材料及其在环境新能源、医药、军工等领域中的应用基础研究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 项、国家863 重点项目1项;参与国家973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项、 (略) 重大基础项目2项、国家科技计划支撑项目1项、科技转化项目3项。担任“江南 (略) ”学委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专家以及吉林 (略) 、山西 (略) 、山东济宁碳素集团和开封碳素集团外聘专家。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两项 (略) 场价值
    账面价值(万元) 1.00
    评估价值(万元) 489.00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两项专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489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评估基准日 2023-07-31
    评估方法 收益法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梅陇路130号
    注册资本(万元) 57513.*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交易入门费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付款条件,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分期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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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2项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3-10-24 挂牌截止日 2023-10-31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2
    标的名称 “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2项专利权
    技术领域 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 ZL*.7 2021-10-09 2022-10-18 2041-10-09
    2 一种聚苯*烯树脂基球形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ZL*.3 2021-06-30 2023-01-24 2041-06-30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树脂基球形活性炭,其独特的球形结构、高强度、高比表面积及电导率高等特点,使其在军工、新能源、医药、环保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本技术处于实验室阶段,预进行工业示范建设。

    技术效果与指标 1)球径在 5~15 微米、0.2~1.2 毫米范围内可控; 2)比表面积在 1000~2800m/g 范围内可控; 3)单粒强度高于20N。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以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为突破口,逐步推广至民用、军工、医药领域。包括气体净化材料、高纯水净化材料、狭小空间吸附材料穿。 目前,球形活 (略) 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国内仍处于中试阶段,而且所采用的技术工艺路线长、生产成本高、环境污染严重。针对国内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技术的优势是成本低工艺简单、环境污染轻微。 研究团队自1996年开始就从事球形活性炭的应用基础研究,先后经历了沥青基球形活性炭、树脂基球形活性炭等多个实验和中试阶段。今年来,研究团对结合球 (略) 场情况,才研制出低成本的球形活性炭制备技术。因此,该材料的技术风险小,但性价比高。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功能碳材料研究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51-200人
    技术团队简介 功能碳材料研究团队,有教授5名,副教授4名,讲师3名,硕博士研究生近 80名。主要从事碳质多孔材料的结构控制及其在军工、新能源、环保、医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放大研制。
    技术负责人姓名 詹亮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华东理工 (略)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以石油化学制品或石油化工副产物为碳质前驱体构筑碳质多孔材料及其在环境新能源、医药、军工等领域中的应用基础研究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 项、国家863 重点项目1项;参与国家973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项、 (略) 重大基础项目2项、国家科技计划支撑项目1项、科技转化项目3项。担任“江南 (略) ”学委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专家以及吉林 (略) 、山西 (略) 、山东济宁碳素集团和开封碳素集团外聘专家。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两项 (略) 场价值
    账面价值(万元) 1.00
    评估价值(万元) 489.00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气体净化的方法及装置”等两项专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489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评估基准日 2023-07-31
    评估方法 收益法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梅陇路130号
    注册资本(万元) 57513.*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交易入门费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付款条件,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分期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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