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商铺招租项目第三次网络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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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商铺招租项目第三次网络竞价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将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商铺第三次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商铺招租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村

三、出租范围: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民生东路,沿街商铺总面积11190.32㎡,共分为4个标的。标的①为民生东路179号12幢,总面积3406.78㎡;标的②为民生东路211号13幢,总面积3229.01㎡;标的③为民生东路243号104幢,总面积3018.45㎡;标的④为民生东路269号105幢底层,总面积1536.08㎡。(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年限:10年

五、出租用途:出租用途为符合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务业。不得利用本商铺从事噪音大、污染重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

六、招标底价:各标的报价不得低于15.5元/㎡·月。

注:各标的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投标人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 (略) 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 (略) 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或者合同自动到期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拆除、破坏及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合法经营,中途涉及非法经营,社方有权监督;

(9)承租人必须服从(商铺)城管、环保、安全执法部门的合法管理,符合街景、楼景的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开门、开窗,堆放影响整体形象的行为。自觉做好门前三清.

(10)双方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向承租人提供五个月的装修期,在装修期招标人不收取承租人商铺租金费用。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时,即直接按投标报价中标,不得弃权。如原承租人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则具有优先承租权。

十、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组织重新招标。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 年10月15日,上午 8:30-11:00 时,下午 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 (略) 宁海分公司

2、开户银行: (略) 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

3、银行帐号:*04186

4、保证金金额:每标的人民币**万元整。

5、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6:30 时前实际到账。

注:投标人拟参与多个标的的,每个标的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保证金;投标人递交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代理人处开具收据。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三、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四、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1年的承租款,前5年承租款不变,从第6年开始承租款在第5年承租款的基础上递增10%(第6年到10年承租款不变,每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承租款,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承租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固定设施,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十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7日14: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二路189号桃源街道办事处一楼开标室)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

1、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机构名称: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章安娜

联系电话/传真:0574-*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将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商铺第三次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商铺招租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村

三、出租范围: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民生东路,沿街商铺总面积11190.32㎡,共分为4个标的。标的①为民生东路179号12幢,总面积3406.78㎡;标的②为民生东路211号13幢,总面积3229.01㎡;标的③为民生东路243号104幢,总面积3018.45㎡;标的④为民生东路269号105幢底层,总面积1536.08㎡。(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年限:10年

五、出租用途:出租用途为符合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务业。不得利用本商铺从事噪音大、污染重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

六、招标底价:各标的报价不得低于15.5元/㎡·月。

注:各标的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投标人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 (略) 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 (略) 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或者合同自动到期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拆除、破坏及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合法经营,中途涉及非法经营,社方有权监督;

(9)承租人必须服从(商铺)城管、环保、安全执法部门的合法管理,符合街景、楼景的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开门、开窗,堆放影响整体形象的行为。自觉做好门前三清.

(10)双方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向承租人提供五个月的装修期,在装修期招标人不收取承租人商铺租金费用。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时,即直接按投标报价中标,不得弃权。如原承租人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则具有优先承租权。

十、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组织重新招标。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 年10月15日,上午 8:30-11:00 时,下午 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 (略) 宁海分公司

2、开户银行: (略) 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

3、银行帐号:*04186

4、保证金金额:每标的人民币**万元整。

5、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6:30 时前实际到账。

注:投标人拟参与多个标的的,每个标的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保证金;投标人递交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代理人处开具收据。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三、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四、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1年的承租款,前5年承租款不变,从第6年开始承租款在第5年承租款的基础上递增10%(第6年到10年承租款不变,每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承租款,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承租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固定设施,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十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7日14: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二路189号桃源街道办事处一楼开标室)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

1、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机构名称: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章安娜

联系电话/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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