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0283
安徽省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0283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萧自然资矿公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略) 萧县世纪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场所: (略) 萧县复兴路北、德舆路东侧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东裙楼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 (略) 萧县大山矿区位于萧县县城西南225°方向直距约12.4千米处,行政区 (略) 萧县。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0'23";北纬:34°06'54"。
(四)开采范围:大山矿区采矿权由30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671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39 | *.82 | 16 | *.09 | *.25 |
2 | *.60 | *.46 | 17 | *.93 | *.59 |
3 | *.60 | *.46 | 18 | *.43 | *.60 |
4 | *.07 | *.58 | 19 | *.23 | *.36 |
5 | *.35 | *.41 | 20 | *.42 | *.61 |
6 | *.69 | *.59 | 21 | *.38 | *.96 |
7 | *.24 | *.66 | 22 | *.91 | *.49 |
8 | *.77 | *.47 | 23 | *.37 | *.93 |
9 | *.19 | *.91 | 24 | *.57 | *.64 |
10 | *.16 | *.19 | 25 | *.11 | *.06 |
11 | *.65 | *.69 | 26 | *.67 | *.12 |
12 | *.39 | *.54 | 27 | *.55 | *.23 |
13 | *.76 | *.10 | 28 | *.61 | *.28 |
14 | *.84 | *.52 | 29 | *.81 | *.17 |
15 | *.47 | *.09 | 30 | *.61 | *.42 |
面积0.6713km2、开采标高+161.8m~+35m |
特别告知:本次出让的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五)资源储量:依据《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2023)》(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66号)及《评审意见书》,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推断资源量为2528万立方米(6724.4万吨),覆盖物、夹石等剥离量92万立方米。
(六)开采标高:+161.8米至+35米。
(七)出让年限:14.1年(含基建期1.5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须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拟设矿山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九)起始价:5.93亿元人民币。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
1.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须开立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竞买人未竞得该矿权,竞买人于竞买结束后前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退保手续。
4.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二)竞买人承诺
1. 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
2. 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三)竞买资格取得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出让文件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报名回执》,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三)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7日(工作日)。
(四)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略) 萧县复兴路北、德舆路东侧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东裙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前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股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整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整(工作日)。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银行保函原件;5.竞买申请人出具无严重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自行登录信用中国(http://**),打印相关信用信息(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黑白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文字、公章要清晰,否则视为废件。竞拍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需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竞价规则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5.93亿元,最小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最小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矿山北部矿界与现有王山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矿界紧邻,其300米范围内矿石须在王山窝采矿权到期后方可进行开采;300米爆破安全警戒范围内有王山窝矿区工业广场、生活区等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双方协商签订的“安全协议”要求进行开采,确保建设和生产安全。
3.竞得人须自行实地核实本次出让采矿权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以主要公路等重要设施情况,竞得人须自行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次出让矿权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未开采完毕的,竞得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竞得方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5.本次出让矿权的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6.申请人应认真研读《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2023)》等,报告中估算的开采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到矿区所在地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相关村民组,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矿产资源开采中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对出让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地表附着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做充分了解,成为竞得人后,需自行承担投资开采风险。
八、特别约定
(一)竞得人成交确认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采矿权出让后,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各项手续,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应急、林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该采矿权开采涉及矿区300米安全距离村庄、厂房、线杆、坟茔等拆迁补偿,土地、林地征收,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水土保持治理等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企业必须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
(二)矿区生产用地需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四)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矿区临时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内,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需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采矿权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签定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予以解除,且出让方有权全额提取本次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违约竞得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受理审查表、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本公告在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报名联系人: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先生,联系电话:0557-*;马先生,联系电话:0557-*。
十二、监管部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出让活动进行监管。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7-*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萧自然资矿公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略) 萧县世纪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场所: (略) 萧县复兴路北、德舆路东侧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东裙楼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 (略) 萧县大山矿区位于萧县县城西南225°方向直距约12.4千米处,行政区 (略) 萧县。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0'23";北纬:34°06'54"。
(四)开采范围:大山矿区采矿权由30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671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39 | *.82 | 16 | *.09 | *.25 |
2 | *.60 | *.46 | 17 | *.93 | *.59 |
3 | *.60 | *.46 | 18 | *.43 | *.60 |
4 | *.07 | *.58 | 19 | *.23 | *.36 |
5 | *.35 | *.41 | 20 | *.42 | *.61 |
6 | *.69 | *.59 | 21 | *.38 | *.96 |
7 | *.24 | *.66 | 22 | *.91 | *.49 |
8 | *.77 | *.47 | 23 | *.37 | *.93 |
9 | *.19 | *.91 | 24 | *.57 | *.64 |
10 | *.16 | *.19 | 25 | *.11 | *.06 |
11 | *.65 | *.69 | 26 | *.67 | *.12 |
12 | *.39 | *.54 | 27 | *.55 | *.23 |
13 | *.76 | *.10 | 28 | *.61 | *.28 |
14 | *.84 | *.52 | 29 | *.81 | *.17 |
15 | *.47 | *.09 | 30 | *.61 | *.42 |
面积0.6713km2、开采标高+161.8m~+35m |
特别告知:本次出让的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五)资源储量:依据《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2023)》(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66号)及《评审意见书》,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推断资源量为2528万立方米(6724.4万吨),覆盖物、夹石等剥离量92万立方米。
(六)开采标高:+161.8米至+35米。
(七)出让年限:14.1年(含基建期1.5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须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拟设矿山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九)起始价:5.93亿元人民币。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
1.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须开立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竞买人未竞得该矿权,竞买人于竞买结束后前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退保手续。
4.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二)竞买人承诺
1. 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
2. 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三)竞买资格取得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出让文件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报名回执》,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三)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7日(工作日)。
(四)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略) 萧县复兴路北、德舆路东侧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东裙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前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股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整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整(工作日)。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银行保函原件;5.竞买申请人出具无严重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自行登录信用中国(http://**),打印相关信用信息(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黑白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文字、公章要清晰,否则视为废件。竞拍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需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竞价规则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5.93亿元,最小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最小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矿山北部矿界与现有王山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矿界紧邻,其300米范围内矿石须在王山窝采矿权到期后方可进行开采;300米爆破安全警戒范围内有王山窝矿区工业广场、生活区等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双方协商签订的“安全协议”要求进行开采,确保建设和生产安全。
3.竞得人须自行实地核实本次出让采矿权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以主要公路等重要设施情况,竞得人须自行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次出让矿权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未开采完毕的,竞得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竞得方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5.本次出让矿权的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6.申请人应认真研读《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2023)》等,报告中估算的开采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到矿区所在地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相关村民组,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矿产资源开采中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对出让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地表附着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做充分了解,成为竞得人后,需自行承担投资开采风险。
八、特别约定
(一)竞得人成交确认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采矿权出让后,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各项手续,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应急、林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该采矿权开采涉及矿区300米安全距离村庄、厂房、线杆、坟茔等拆迁补偿,土地、林地征收,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水土保持治理等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企业必须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
(二)矿区生产用地需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四)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矿区临时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内,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需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采矿权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签定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予以解除,且出让方有权全额提取本次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违约竞得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 (略) 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受理审查表、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本公告在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报名联系人: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先生,联系电话:0557-*;马先生,联系电话:0557-*。
十二、监管部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出让活动进行监管。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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