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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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

公告

(略) 融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永 (略) ,拍卖网址:http://**) (略) 融 (略) 名 (略) 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原:象山区南环三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全程接受永 (略) 监督。

2.本次拍卖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法、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变更登记等费用均由买受人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财产权证的办理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承担,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存在违规、违建、实际使用状态与规划不匹配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整改处理,法院与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略) 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原:象山区南环三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

三、标的物简介:该 (略) 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原:象山区南环三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所有权人: (略) 融 (略) 。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桂市国用(2016)第*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商业2045年1月9日、住宅2075年1月9日。宗地上建有6栋建筑物,其中3#、4#栋已竣工,其余4栋未完工,处于停工状态,本次评估设定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实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6#),土地面积为29141.96㎡,实测计容建筑面积(1#、2#、3#、4#、7#、8#)为44121.76㎡、规划计容建筑面积(5#、6#)为9919.7㎡、合计计容建筑面积为54041.46㎡,折算容积率为1.85(规划容积率1.99)。

特别提醒:

1.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内家具、家电、经营用品、装修等不在拍卖范围内,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保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物的使用功能、存在形态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已停工,须竞买人予以续建、开发、交付已认定的购房者房屋,故项目资产更名过户、过户税费及开发主体变更(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主体可能变更)、项目工程现状、续建复工、项目规划、建设开发、竣工验收、销售等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在竞买后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只 (略) 移交的材料,对上述事宜办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本项目存在施工资料欠缺、遗失或不完整及未取得分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情况的情况,可能影响未来工程续建及验收,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提醒竞买人在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需补办资料。

3.截至2023年8月24日,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对购房人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应当交付部分房屋,详见房屋交付名单, (略) 裁定的为准。

4.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与交付房屋类消费性购房债权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容除出卖人主体、项目建设依据、交付期限、产权证办理时间、前期物业管理等可做相应调整外,房屋价格、面积、房号、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仍按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同时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复工,并在成功 (略) 裁定确认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须向上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承担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产权证书的义务,逾期交付应按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向前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系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买受人不得向相关债权人收取额外费用(法院裁定买受人存在未缴清房款或未缴过户税费情况除外)。

6.拍卖标的物存在已签约备案、抵押和查封情况。竞买成功后, (略) 和管理人协调有关部门解除后交付买受人,但因涉及多个部门和抵押权人,具体解除时限不能确定,介意者慎拍。

7.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标的物后须进行项目续建。竞买人应具备本公告所示相应主体资质条件,且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工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主体变更后的项目开发主体变更手续、后续开发、竣工验收、风险责任承担等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程序、税费承担要求等情况,有关复工建设、变更过户等手续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拖延、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及因此产生的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在竞拍成交并付清拍卖成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悔拍悔约并不得要求返还款项,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亦不负责返还任何款项。

8.房屋及土地的性质及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9.除前述问题外,项目因停工多年,资料存在不齐全、已过期等问题,项目历史审批资料与现行政策存在标准不同可能变更问题,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考虑并向政府职能部门询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10.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拍卖公告对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资料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公告未尽说明或说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除拍卖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四、竞价时间和拍卖延时

1.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保留价、起拍价和保证金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起拍价:12867.192万元人民币。

3.保证金:1280万元人民币。

4.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次。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的保留价、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

2.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变更登记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产及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6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融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叠彩支行,账号:*010,注明“融和房地产土地及地上建筑、在建拍卖尾款”,并向管理人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自然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航洋国际城B座15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且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仍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

八、网拍平台费用

1.按照《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为提升客户体验并提升竞卖服务质量,京东平台为客户提供竞价技术服务(竞价功能),拍品信息综合展示服务,专属客服服务等,故向买受人收取相应技术服务费。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拍卖平台成交,买受人应按照本规则向京东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如发生成交后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情况(由于京东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

2.技术服务费: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具体以竞拍拍品页面公示的标准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万圆整)。即: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3.技术服务费缴费方式: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4.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技术服务费的缴费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有权对其进行追缴。

5.技术服务费发票:若买受人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622-9586。

6.综合服务费,成交后买受人需3天内在线下交纳成交款的 2% 拍卖综合服务费(含悔拍),综合服务费需缴入京东破产拍卖 (略) 授权服务商(万立金服)账户。户名:广西万立 (略) ;账户:*00100;开户银行:中国 (略) 柳州分行。

(服务内容如下:①咨询服务,通过公司线上客服中心及线下客服团队7*24小时提供竞买咨询服务。②专业VR视频制作,制作标的资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VR等资料,同时协助破产管理人制作《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文书。③集中预展看样,提供集中实地看样服务,不符合现场预展条件的可提供网上预展服务。④精准撮合,多渠道对标的资产进行获客引流,扩大标的资产信息受众范围。⑤权属过户服务,提供权属过户咨询服务,并接受买受人委托协助办理权属过户服务。⑥税费代缴服务,提供税费缴纳咨询服务,并接受买受人委托协助办理税费代缴服务。⑦融资咨询服务,提供融资咨询服务,接受买受人委托协助办理融资服务,对于需要贷款的客户,公司利用自身资源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⑧物业交接服务,为买受人提供物业交接咨询服务,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办理物业交接服务)

九、拍卖标的交付

管理人在竞买人付清全部竞买款项及双方应负担的全部税费之日起6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过户登记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交付手续。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

拍卖标的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

十、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2023年10月3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一、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拍卖标的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债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开通京东网账户。没有京东网账户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由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室办理,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买受人征信等各种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和协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请提前预约。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看样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及评估报告记载为准。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管理人统一安排,自挂拍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接受咨询,联系人:李经理*(微信同号),卢经理*,杨先生,电话*。有意者可联系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用途、时限、固定装修、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的介绍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用途、时限、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的结算支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管理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请登*京东网界面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详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认可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竞买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七星区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2栋1单元203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 融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 (略) ,象山区,桂林

公告

(略) 融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永 (略) ,拍卖网址:http://**) (略) 融 (略) 名 (略) 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原:象山区南环三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全程接受永 (略) 监督。

2.本次拍卖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法、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变更登记等费用均由买受人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财产权证的办理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承担,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存在违规、违建、实际使用状态与规划不匹配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整改处理,法院与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略) 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原:象山区南环三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

三、标的物简介:该 (略) 象山区环城南三路南侧21号(原:象山区南环三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所有权人: (略) 融 (略) 。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桂市国用(2016)第*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商业2045年1月9日、住宅2075年1月9日。宗地上建有6栋建筑物,其中3#、4#栋已竣工,其余4栋未完工,处于停工状态,本次评估设定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实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6#),土地面积为29141.96㎡,实测计容建筑面积(1#、2#、3#、4#、7#、8#)为44121.76㎡、规划计容建筑面积(5#、6#)为9919.7㎡、合计计容建筑面积为54041.46㎡,折算容积率为1.85(规划容积率1.99)。

特别提醒:

1.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内家具、家电、经营用品、装修等不在拍卖范围内,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保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物的使用功能、存在形态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已停工,须竞买人予以续建、开发、交付已认定的购房者房屋,故项目资产更名过户、过户税费及开发主体变更(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主体可能变更)、项目工程现状、续建复工、项目规划、建设开发、竣工验收、销售等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在竞买后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只 (略) 移交的材料,对上述事宜办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本项目存在施工资料欠缺、遗失或不完整及未取得分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情况的情况,可能影响未来工程续建及验收,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提醒竞买人在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需补办资料。

3.截至2023年8月24日,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对购房人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应当交付部分房屋,详见房屋交付名单, (略) 裁定的为准。

4.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与交付房屋类消费性购房债权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容除出卖人主体、项目建设依据、交付期限、产权证办理时间、前期物业管理等可做相应调整外,房屋价格、面积、房号、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仍按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同时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复工,并在成功 (略) 裁定确认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须向上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承担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产权证书的义务,逾期交付应按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向前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系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买受人不得向相关债权人收取额外费用(法院裁定买受人存在未缴清房款或未缴过户税费情况除外)。

6.拍卖标的物存在已签约备案、抵押和查封情况。竞买成功后, (略) 和管理人协调有关部门解除后交付买受人,但因涉及多个部门和抵押权人,具体解除时限不能确定,介意者慎拍。

7.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标的物后须进行项目续建。竞买人应具备本公告所示相应主体资质条件,且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工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主体变更后的项目开发主体变更手续、后续开发、竣工验收、风险责任承担等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程序、税费承担要求等情况,有关复工建设、变更过户等手续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拖延、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及因此产生的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在竞拍成交并付清拍卖成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悔拍悔约并不得要求返还款项,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亦不负责返还任何款项。

8.房屋及土地的性质及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9.除前述问题外,项目因停工多年,资料存在不齐全、已过期等问题,项目历史审批资料与现行政策存在标准不同可能变更问题,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考虑并向政府职能部门询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10.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拍卖公告对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资料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公告未尽说明或说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除拍卖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四、竞价时间和拍卖延时

1.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保留价、起拍价和保证金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起拍价:12867.192万元人民币。

3.保证金:1280万元人民币。

4.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次。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的保留价、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

2.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变更登记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产及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6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融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叠彩支行,账号:*010,注明“融和房地产土地及地上建筑、在建拍卖尾款”,并向管理人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自然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航洋国际城B座15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且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仍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

八、网拍平台费用

1.按照《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为提升客户体验并提升竞卖服务质量,京东平台为客户提供竞价技术服务(竞价功能),拍品信息综合展示服务,专属客服服务等,故向买受人收取相应技术服务费。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拍卖平台成交,买受人应按照本规则向京东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如发生成交后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情况(由于京东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

2.技术服务费: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具体以竞拍拍品页面公示的标准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万圆整)。即: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3.技术服务费缴费方式: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4.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技术服务费的缴费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有权对其进行追缴。

5.技术服务费发票:若买受人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622-9586。

6.综合服务费,成交后买受人需3天内在线下交纳成交款的 2% 拍卖综合服务费(含悔拍),综合服务费需缴入京东破产拍卖 (略) 授权服务商(万立金服)账户。户名:广西万立 (略) ;账户:*00100;开户银行:中国 (略) 柳州分行。

(服务内容如下:①咨询服务,通过公司线上客服中心及线下客服团队7*24小时提供竞买咨询服务。②专业VR视频制作,制作标的资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VR等资料,同时协助破产管理人制作《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文书。③集中预展看样,提供集中实地看样服务,不符合现场预展条件的可提供网上预展服务。④精准撮合,多渠道对标的资产进行获客引流,扩大标的资产信息受众范围。⑤权属过户服务,提供权属过户咨询服务,并接受买受人委托协助办理权属过户服务。⑥税费代缴服务,提供税费缴纳咨询服务,并接受买受人委托协助办理税费代缴服务。⑦融资咨询服务,提供融资咨询服务,接受买受人委托协助办理融资服务,对于需要贷款的客户,公司利用自身资源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⑧物业交接服务,为买受人提供物业交接咨询服务,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办理物业交接服务)

九、拍卖标的交付

管理人在竞买人付清全部竞买款项及双方应负担的全部税费之日起6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过户登记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交付手续。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

拍卖标的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

十、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2023年10月3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一、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拍卖标的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债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开通京东网账户。没有京东网账户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由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室办理,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买受人征信等各种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和协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请提前预约。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看样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及评估报告记载为准。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管理人统一安排,自挂拍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接受咨询,联系人:李经理*(微信同号),卢经理*,杨先生,电话*。有意者可联系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用途、时限、固定装修、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的介绍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用途、时限、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的结算支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管理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请登*京东网界面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详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认可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竞买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七星区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2栋1单元203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 融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 (略) ,象山区,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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