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辆混合动力报废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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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辆混合动力报废公交车


1、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拍卖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不在拍卖范围内。

3、拍卖成交后,车辆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运输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买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6、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7、委托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5日9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所属报废公交车162辆,分为两个包:

序号

标的名称

燃料类型

数量(辆)

参考价(万元)

1

报废公交车

混合动力

31

86

2

报废公交车

天然气

131

339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本次拍卖限机构报名,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

三、竞买人于10月24日16时前缴纳保证金30万元到以下账户:单位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 青年支行,银行账号:*693。竞买人凭有效证件在中拍平台办理竞买申请,我公司确认后予以办理竞买手续。

四、查勘标的地点时间:公交公司各停车场 2023年10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看车联系人:高老师 *

五、联系地址: (略) 东湖路509号

联系电话:宋经理* 孙经理* 王经理*

(略)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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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报废车辆一宗

二、拍卖方式:网络拍卖平台公开竞价

1、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三、网上注册报名及特别声明

1、中拍网络平台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竞买人按要求注册竞买人账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2、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进入网络竞价大厅,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5、网络拍卖过程所涉及的时间以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中拍平台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也可在网络拍卖会上由拍卖师以文字说明和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和补充。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提供资质证明。

2、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2023年10月24日16时前完成,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五、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拍卖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不在拍卖范围内。

3、拍卖成交后,车辆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运输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买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6、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7、委托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六、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确认书、资产交付合同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3%)汇至我公司账户(同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31日16时前将全部成交款缴纳至拍卖人账户(同保证金账户一致),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付合同》。

买受人逾期未签定《成交确认书》、《资产交付合同》或未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成交,买受人按拍卖成交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由拍卖人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余款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继续缴纳。

买受人完成报废车辆运输拆解提交报废手续等工作后,委托人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期间如有违约情况则由委托方根据违约情形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者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八、标的交付

1、买受人在2023年10月31前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定《资产交付合同》,按约定进行标的物交割。

2、买受人须在与委托方签定《资产交付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车辆的回收、拆解、注销等事项,并向委托人出具所有成交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配合委托方将报废车辆手续办理完毕。

九、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

中拍平台向拍卖标的买受人收取软件使用费(系统成交金额的1.5‰),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付合同》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 (略) 提起诉讼。 (略) 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略)

2023年10月12日


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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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竞买号价格时间
领先
H6359
¥1,060,0002023年10月25日 09:30:20
出局
M7786
¥1,050,0002023年10月25日 09:30:03
出局
H6359
¥1,04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8:25
出局
M7786
¥1,03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8:02
出局
H6359
¥1,02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6:25
出局
M7786
¥1,01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5:06
出局
H6359
¥1,00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3:29
出局
M7786
¥99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3:15
出局
H6359
¥98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1:35
出局
M7786
¥970,0002023年10月25日 09:20:45

123
前往确定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企业: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 通过竞买号 于 年 月 日 在 于中拍平台展开的“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最终成交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1、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拍卖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不在拍卖范围内。

3、拍卖成交后,车辆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运输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买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6、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7、委托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5日9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所属报废公交车162辆,分为两个包:

序号

标的名称

燃料类型

数量(辆)

参考价(万元)

1

报废公交车

混合动力

31

86

2

报废公交车

天然气

131

339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本次拍卖限机构报名,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

三、竞买人于10月24日16时前缴纳保证金30万元到以下账户:单位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 青年支行,银行账号:*693。竞买人凭有效证件在中拍平台办理竞买申请,我公司确认后予以办理竞买手续。

四、查勘标的地点时间:公交公司各停车场 2023年10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看车联系人:高老师 *

五、联系地址: (略) 东湖路509号

联系电话:宋经理* 孙经理* 王经理*

(略)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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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报废车辆一宗

二、拍卖方式:网络拍卖平台公开竞价

1、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三、网上注册报名及特别声明

1、中拍网络平台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竞买人按要求注册竞买人账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2、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进入网络竞价大厅,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5、网络拍卖过程所涉及的时间以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中拍平台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也可在网络拍卖会上由拍卖师以文字说明和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和补充。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提供资质证明。

2、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2023年10月24日16时前完成,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五、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拍卖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不在拍卖范围内。

3、拍卖成交后,车辆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运输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买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6、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7、委托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六、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确认书、资产交付合同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3%)汇至我公司账户(同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31日16时前将全部成交款缴纳至拍卖人账户(同保证金账户一致),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付合同》。

买受人逾期未签定《成交确认书》、《资产交付合同》或未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成交,买受人按拍卖成交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由拍卖人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余款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继续缴纳。

买受人完成报废车辆运输拆解提交报废手续等工作后,委托人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期间如有违约情况则由委托方根据违约情形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者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八、标的交付

1、买受人在2023年10月31前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定《资产交付合同》,按约定进行标的物交割。

2、买受人须在与委托方签定《资产交付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车辆的回收、拆解、注销等事项,并向委托人出具所有成交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配合委托方将报废车辆手续办理完毕。

九、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

中拍平台向拍卖标的买受人收取软件使用费(系统成交金额的1.5‰),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付合同》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 (略) 提起诉讼。 (略) 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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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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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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