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3年宁溧出第04号公告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3年宁溧出第04号公告
(略) 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宁溧出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出让面积 (㎡)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
规划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m)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1 | NO.溧水2023G25 | 溧水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1地块 | 东至规划支路, 南至空地, 西至华侨路, 北至新淮大道。 | 79094.37 | 7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1.0<Far≤2.2 | ≤60 | ≤22 | ≥30 |
2 | NO.溧水2023G26 | 溧水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2地块 | 东至规划支路, 南至空地, 西至华侨路, 北至空地。 | 54486.21 | 7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1.0<Far≤2.2 | ≤60 | ≤22 | ≥30 |
3 | NO.溧水2023G27 | 溧水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3地块 | 东至规划支路, 南至空地, 西至华侨路, 北至空地。 | 65756.83 | 住宅70 商业40 | RB商住混合用地 | 1.0<Far≤2.5 | ≤80 | ≤25 | ≥30 |
二、出让价格和相关要求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NO.溧水2023G25 | 58600 | 65600 | 1172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NO.溧水2023G26 | 40400 | 45400 | 808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NO.溧水2023G27 | 52900 | 58900 | 1058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三、出让条件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本批次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 (略) 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3、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各地块其他要求如下:
NO.溧水2023G25: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关于征询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1地块产业现代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NO.溧水2023G26: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关于征询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2地块产业现代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NO.溧水2023G27: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关于征询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3地块产业现代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交付条件详见各地块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与该竞买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同时与该竞买人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
2.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和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7号三楼311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录“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待限时竞价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7日9:3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八、成交手续办理
地块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竞得通知”,按“竞得通知”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 (略) 场秩序的,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各类型土地成交价款详细构成,溢价部分按照各用途、各类型溢价率均与综合溢价率相同计算。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具体承办。
4.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3年10月25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 (略) 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7号
网站: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801)
(略) 场网(http://**)
(略) 场网(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http://**)
业务咨询电话:溧水区(025)*
财务咨询电话:溧水区(025)*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溧水区(025)*
溧水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略) 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宁溧出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出让面积 (㎡)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
规划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m)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1 | NO.溧水2023G25 | 溧水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1地块 | 东至规划支路, 南至空地, 西至华侨路, 北至新淮大道。 | 79094.37 | 7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1.0<Far≤2.2 | ≤60 | ≤22 | ≥30 |
2 | NO.溧水2023G26 | 溧水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2地块 | 东至规划支路, 南至空地, 西至华侨路, 北至空地。 | 54486.21 | 7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1.0<Far≤2.2 | ≤60 | ≤22 | ≥30 |
3 | NO.溧水2023G27 | 溧水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3地块 | 东至规划支路, 南至空地, 西至华侨路, 北至空地。 | 65756.83 | 住宅70 商业40 | RB商住混合用地 | 1.0<Far≤2.5 | ≤80 | ≤25 | ≥30 |
二、出让价格和相关要求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NO.溧水2023G25 | 58600 | 65600 | 1172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NO.溧水2023G26 | 40400 | 45400 | 808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NO.溧水2023G27 | 52900 | 58900 | 1058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三、出让条件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本批次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 (略) 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3、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各地块其他要求如下:
NO.溧水2023G25: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关于征询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1地块产业现代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NO.溧水2023G26: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关于征询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2地块产业现代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NO.溧水2023G27: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关于征询开发区空港新城溧水站以北3地块产业现代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交付条件详见各地块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与该竞买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同时与该竞买人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
2.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和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7号三楼311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录“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待限时竞价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7日9:3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八、成交手续办理
地块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竞得通知”,按“竞得通知”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 (略) 场秩序的,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 (略) (略) 场信用管理,限 (略) (略) 场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各类型土地成交价款详细构成,溢价部分按照各用途、各类型溢价率均与综合溢价率相同计算。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具体承办。
4.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3年10月25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 (略) 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7号
网站: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801)
(略) 场网(http://**)
(略) 场网(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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