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古越龙山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越城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越城区东泽路11号 |
法定代表人 | *申冬 | ||
成立日期 | 2001-12-10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0美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2E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规格发光二极管(LED)及其组件、LED显示屏及部件,房屋租赁,承接LED显示屏工程、路灯工程、太阳能光伏工程、亮化工程、监控工程,能源合同管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江古越龙 (略) | 49.0000% | ||
英属 (略) | 46.0000% | ||
香港新华 (略) | 5.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415.* | 1644.* | 149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152.* | 1566.* | 11586.*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兴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152.* | 320.* | 28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244.* | 3369.* | 9874.*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绍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绍兴产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英属 (略) 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香港新华 (略) 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 (略) (略) (浙江产权交易所绍兴分中心)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转让方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向股东或其负责人(董事)、代表人进行通知,涉及境外企业股东的,可向其在中国境内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通知。 7.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变更登记、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高经理,联系方式:0575-*。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古越龙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北海桥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孙爱保 | 成立日期 | 1997-05-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91,154.2413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3A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8X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5-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 (略)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
转让底价 | 7,123.48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3.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所使用的字号处理参照《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 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标的企业注册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 、 竞买规则与须知.doc 、 竞买和承诺.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 、 授权委托书 .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63.com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高经理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古越龙山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越城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越城区东泽路11号 |
法定代表人 | *申冬 | ||
成立日期 | 2001-12-10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0美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2E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规格发光二极管(LED)及其组件、LED显示屏及部件,房屋租赁,承接LED显示屏工程、路灯工程、太阳能光伏工程、亮化工程、监控工程,能源合同管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江古越龙 (略) | 49.0000% | ||
英属 (略) | 46.0000% | ||
香港新华 (略) | 5.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415.* | 1644.* | 149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152.* | 1566.* | 11586.*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兴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152.* | 320.* | 28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244.* | 3369.* | 9874.*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绍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绍兴产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英属 (略) 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香港新华 (略) 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 (略) (略) (浙江产权交易所绍兴分中心)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转让方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向股东或其负责人(董事)、代表人进行通知,涉及境外企业股东的,可向其在中国境内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通知。 7.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变更登记、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高经理,联系方式:0575-*。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古越龙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北海桥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孙爱保 | 成立日期 | 1997-05-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91,154.2413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3A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8X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5-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 (略)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
转让底价 | 7,123.48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3.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所使用的字号处理参照《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 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标的企业注册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 、 竞买规则与须知.doc 、 竞买和承诺.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 、 授权委托书 .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63.com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高经理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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