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D房产招租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D房产招租
项目名称 |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D两套房产再次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32-3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9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挂牌单价(元/㎡)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元)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D两套房产整体招租 | 约600 | 80 | 48000 | 60000 | ||||||||||
特别提示:本次招租将分成两个阶段依次进行招租,首先两套整体招租,其次单套分别招租,按照两套整体承租优先,如两套整体招租无人报名,则进行单套整体招租。如两套整体招租有人报名则下表中的单套分别招租自动终结,是否进行单套分别招租,请于2023年 10月12日17:00后联系电话*30进行确认。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单价(元/㎡)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元)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房产招租 | 约208 | 80 | 16640 | 20000 | ||||||||||
2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D房产招租 | 约392 | 80 | 31360 | 40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 期限 | 1个月(含在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按挂牌成交价计算,以3个月租金总额作为押金 | ||||||||||||
标的 状态 | 闲置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 现状 | 该标 (略) 滨海大道,该区域商业较繁华,基础设施完备,附近有百方购物中心、索菲特大酒店等商务服务设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办公环境视野通透、地下停车位充裕、办公居住社区成熟度较高、人口及商业密度较密集。两套房产面积均为392.76㎡。 | ||||||||||||||
租赁 用途 | 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项说明 | 整体招租提供3个车位(不含车位物业管理费),百方物管费14.28/平方,空调5/平方,电费1.25/度,水费5.15/吨,公共水费0.08/平方,公共能耗分摊0.95/平方。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48MA8L 注册地: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B栋百方大厦18层C、D户 法定代表人:何长庆 经济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新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及土地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5、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8、押金及租金支付:按挂牌成交价计算,以3个月租金总额作为押金。租金每季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 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略) 龙华区 | ||||||||||||||
报名 时间 | 两套整体招租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7:00; 单套分别招租预定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26日17:00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两套整体招租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D两套房产整体招租 | 9月25日 9:00 | 10月13日 9:00 | 200元 | 120秒 | ||||||||||
单套分别招租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房产招租 | 10月13日 9:00 | 10月27日 9:00 | 100元 | 120秒 | ||||||||||
2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D房产招租 | 10月13日 9:00 | 10月27日 9:15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1、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3、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D两套房产再次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32-3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9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挂牌单价(元/㎡)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元)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D两套房产整体招租 | 约600 | 80 | 48000 | 60000 | ||||||||||
特别提示:本次招租将分成两个阶段依次进行招租,首先两套整体招租,其次单套分别招租,按照两套整体承租优先,如两套整体招租无人报名,则进行单套整体招租。如两套整体招租有人报名则下表中的单套分别招租自动终结,是否进行单套分别招租,请于2023年 10月12日17:00后联系电话*30进行确认。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单价(元/㎡)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元)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房产招租 | 约208 | 80 | 16640 | 20000 | ||||||||||
2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D房产招租 | 约392 | 80 | 31360 | 40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 期限 | 1个月(含在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按挂牌成交价计算,以3个月租金总额作为押金 | ||||||||||||
标的 状态 | 闲置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 现状 | 该标 (略) 滨海大道,该区域商业较繁华,基础设施完备,附近有百方购物中心、索菲特大酒店等商务服务设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办公环境视野通透、地下停车位充裕、办公居住社区成熟度较高、人口及商业密度较密集。两套房产面积均为392.76㎡。 | ||||||||||||||
租赁 用途 | 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项说明 | 整体招租提供3个车位(不含车位物业管理费),百方物管费14.28/平方,空调5/平方,电费1.25/度,水费5.15/吨,公共水费0.08/平方,公共能耗分摊0.95/平方。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48MA8L 注册地: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B栋百方大厦18层C、D户 法定代表人:何长庆 经济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新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及土地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5、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8、押金及租金支付:按挂牌成交价计算,以3个月租金总额作为押金。租金每季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 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略) 龙华区 | ||||||||||||||
报名 时间 | 两套整体招租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7:00; 单套分别招租预定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26日17:00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两套整体招租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D两套房产整体招租 | 9月25日 9:00 | 10月13日 9:00 | 200元 | 120秒 | ||||||||||
单套分别招租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C房产招租 | 10月13日 9:00 | 10月27日 9:00 | 100元 | 120秒 | ||||||||||
2 | 滨海大道百方大厦B座18楼D房产招租 | 10月13日 9:00 | 10月27日 9:15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1、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3、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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