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南安市罗东镇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字第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南土他项籍第号变卖的公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南安市罗东镇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字第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南土他项籍第号变卖的公告
(略) (略)
关 (略) 罗东镇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2日10时至2024年0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罗东镇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字第*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南土他项(籍)第*号,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准】。
(一)、拍卖标的物和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室内物品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 (略) 罗东镇新明村住宅。
2.坐落: 标的物 (略) 罗东镇新明村。
3.规模: 标的物建筑面积为703.43㎡,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257.80㎡。
4.用途: 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
5.权属: 根据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字第*号],权利人为刘共兴。
(三)、建筑物实物基本情况
1.建筑结构:混合。
2.设施设备:水电等设施齐全。
3.装饰装修: 建筑物外墙正面贴瓷砖,其他墙面红砖裸露,铝合金窗,标的物室内地面铺玻化砖、部分铺板材、地板转,内墙面涂料粉刷、部分贴瓷砖,天棚扣板吊顶,部分涂料粉刷,楼梯板材踏步,不锈钢扶手。
4.建成时间及新旧程度: 约建成于1993年,成新率为52%。
5.户型:自建民房,独栋。
6.朝向:东西朝向。
7.楼层:标的物位于自然层第1-3层/总3层。
8.配置电梯:无配置电梯。
9.维护状况:标的物外观一般,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情况较好。
(四)、土地基本情况
1.四至: 东邻公路,西邻猪舍,南邻中庆厝,北邻水来厝。
2.形状: 形状为规则四边形。
3.开发程度: 红线外达到“五通”,红线内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4.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5.用途:住宅用地。
6.权利类型:出让
7.使用期限:至2073年10月20日止。
起拍价:*元,保证金:81800元,变卖预缴款:*元,增价幅度:4092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3年10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3年11月06日上午9时00分至11 (略) 罗东镇新明村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施法官,联系电话:0595-*)。
五、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公告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六、竞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保留价等于起变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4092元。
七、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由被执行人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标的不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动产。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概不负责;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建将来可能面临拆除以及拆迁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
注:拍卖成交后,本院不负责移交和出具相应的产权登记、过户材料给买受人或相关产权登记部门,拍卖人不对产权过户(含土地使用权)作任何承诺。若上述不动产的未办证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限制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等强制措施,上述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4、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5、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6、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7、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福建南安农村 (略) 罗东支行。
8、本次拍卖所使用的测绘结论仅为拍卖人评估、拍卖的参考,具体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建筑物面积应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9、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八、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九、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工 (略) 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997 737),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变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变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占用等其他方面的纠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变卖预缴款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泉闽房估字[2022]第1096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 *(施法官)。
监督电话:0595- *。
联系地址: (略) 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3年10月26日
(略) (略)
关 (略) 罗东镇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2日10时至2024年0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罗东镇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字第*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南土他项(籍)第*号,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准】。
(一)、拍卖标的物和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室内物品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 (略) 罗东镇新明村住宅。
2.坐落: 标的物 (略) 罗东镇新明村。
3.规模: 标的物建筑面积为703.43㎡,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257.80㎡。
4.用途: 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
5.权属: 根据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字第*号],权利人为刘共兴。
(三)、建筑物实物基本情况
1.建筑结构:混合。
2.设施设备:水电等设施齐全。
3.装饰装修: 建筑物外墙正面贴瓷砖,其他墙面红砖裸露,铝合金窗,标的物室内地面铺玻化砖、部分铺板材、地板转,内墙面涂料粉刷、部分贴瓷砖,天棚扣板吊顶,部分涂料粉刷,楼梯板材踏步,不锈钢扶手。
4.建成时间及新旧程度: 约建成于1993年,成新率为52%。
5.户型:自建民房,独栋。
6.朝向:东西朝向。
7.楼层:标的物位于自然层第1-3层/总3层。
8.配置电梯:无配置电梯。
9.维护状况:标的物外观一般,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情况较好。
(四)、土地基本情况
1.四至: 东邻公路,西邻猪舍,南邻中庆厝,北邻水来厝。
2.形状: 形状为规则四边形。
3.开发程度: 红线外达到“五通”,红线内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4.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5.用途:住宅用地。
6.权利类型:出让
7.使用期限:至2073年10月20日止。
起拍价:*元,保证金:81800元,变卖预缴款:*元,增价幅度:4092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3年10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3年11月06日上午9时00分至11 (略) 罗东镇新明村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施法官,联系电话:0595-*)。
五、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公告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六、竞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保留价等于起变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4092元。
七、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由被执行人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标的不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动产。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概不负责;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建将来可能面临拆除以及拆迁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
注:拍卖成交后,本院不负责移交和出具相应的产权登记、过户材料给买受人或相关产权登记部门,拍卖人不对产权过户(含土地使用权)作任何承诺。若上述不动产的未办证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限制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等强制措施,上述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4、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5、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6、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7、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福建南安农村 (略) 罗东支行。
8、本次拍卖所使用的测绘结论仅为拍卖人评估、拍卖的参考,具体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建筑物面积应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9、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八、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九、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工 (略) 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997 737),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变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变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占用等其他方面的纠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变卖预缴款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泉闽房估字[2022]第1096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 *(施法官)。
监督电话:0595- *。
联系地址: (略) 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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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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