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服务中心所属城头镇西城头村豆制品加工基地旧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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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服务中心所属城头镇西城头村豆制品加工基地旧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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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服务中心所属城头镇西城头村豆制品加工基地旧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

转让方: (略) 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服务中心

转让底价:57.0723万元

保证金:17万元

挂牌日期:2023-10-26至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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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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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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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为钢混结构厂房, (略) 山亭区城头镇西城头村豆制品加工基地,4处钢混结构厂房,面积合计12720平方米,挂牌底价*元。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以下附表。

2、意向受让方需明确废旧物资真实现状;转让方强调,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割后,因设备看护、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拆除、装卸、运输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本次处置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开具非税票据。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 (略) 鲁忠信评报字[2023]第 0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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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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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

2、设备拆除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环保要求规定开展施工,因施工和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施工期限由委托方于意向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3、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施工范围不包括地面以下建筑,施工范围内要求地面保持平整(地面以上拆除),地面整理平整,具备交付标准。所有拆除项目范围之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均由意向受让方清运至转让方指定场所。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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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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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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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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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层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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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服务中心所属城头镇西城头村豆制品加工基地旧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

转让方: (略) 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服务中心

转让底价:57.0723万元

保证金:17万元

挂牌日期:2023-10-26至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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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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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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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为钢混结构厂房, (略) 山亭区城头镇西城头村豆制品加工基地,4处钢混结构厂房,面积合计12720平方米,挂牌底价*元。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以下附表。

2、意向受让方需明确废旧物资真实现状;转让方强调,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割后,因设备看护、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拆除、装卸、运输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本次处置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开具非税票据。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 (略) 鲁忠信评报字[2023]第 0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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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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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

2、设备拆除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环保要求规定开展施工,因施工和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施工期限由委托方于意向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3、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施工范围不包括地面以下建筑,施工范围内要求地面保持平整(地面以上拆除),地面整理平整,具备交付标准。所有拆除项目范围之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均由意向受让方清运至转让方指定场所。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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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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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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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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