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蚌埠 (略) 受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业主要求,核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项目用地范围、相关规划范围和土地报批范围,制作土地供应图,并出具正式图纸和坐标点。
3、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招标控制总价:28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25元/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根据实际产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本次采购控制总价。
5、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按实际产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款(无息)。
6、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二、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有效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测绘相关专业);
(3)投标人须是收到投标邀请书单位,其他单位前来投标无效。
开标时须手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3年9月18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9月21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投标报价单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单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凤阳县政务区
联系人:黄股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 (略)
地 址: (略) 胜利中路63 (略) 星座A区1单元7层5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蚌埠 (略) 受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测绘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业主要求,核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项目用地范围、相关规划范围和土地报批范围,制作土地供应图,并出具正式图纸和坐标点。
3、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招标控制总价:28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25元/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根据实际产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本次采购控制总价。
5、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按实际产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款(无息)。
6、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二、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有效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测绘相关专业);
(3)投标人须是收到投标邀请书单位,其他单位前来投标无效。
开标时须手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3年9月18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9月21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投标报价单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单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凤阳县政务区
联系人:黄股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 (略)
地 址: (略) 胜利中路63 (略) 星座A区1单元7层5号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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