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96号房产10年租赁权
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96号房产10年租赁权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有装修:以实际现状为准;设施、设备情况:无设施、设备情况。 5、标的房屋产权方: (略) (略) 。 6、标的房屋(场地)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 7、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8、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但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房屋,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 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0、预约看房、咨询:刘先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陈航彬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横店镇工业大道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期支付,成交后先支付第一期1-5年租金,6-10年租金第二期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期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茶、咖啡、高端精装餐饮等业态的生活美学空间。 承租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政府规范性文件、纪委监委的文件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 (略) 横店镇万盛南街9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69.54m2,建筑面积488.42m2(其中113.28㎡层高少于2米),租期10年,第1-5年租金不递增,第6-10年在原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第6年租金上浮10%,第7年-10年每年租金与第6年一样。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期支付,成交后先支付第一期1-5年租金,6-10年租金第二期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期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建行横店支行基本户,账号:3300 1676 3420 5300 4244)。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该标的的定位是生活美学空间网红打卡点,承租方需要在成交后一周内,向出租方提供具体经营的茶、咖啡、高端精装餐饮等业态的生活美学空间方案。此方案要求符合并引领横店镇万盛步行街休闲主题、融入区域经济影视文化产业元素, (略) 书屋、网红打卡的场景,该标的内还必须配套万盛步行街生态公厕等功能,同时,承租方还需在成交后一周内提交该生活美学空间的《外立 (略) 设计方案》,提交《环境卫生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 承租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提供上述材料,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经营,对超过约定时间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万盛步行街主题元素的设计方案、经营业态,出租方有权拒绝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 注意:由于该房产建成年份较长,根据现状初步估计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方能运营,意向方在竞投时,须充分考虑后期投入成本等因素。 在租赁期内,因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企业另有所用等原因,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出租方需提早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除直接投资外的任何经济损失,租赁款按时计收,出租方在承租方清场完毕即日起退回多余的租赁款和履约保证金。 7、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9、标的房屋(场地)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10、标的房屋(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1、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1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涉及装修改造的约定,参见《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3、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电表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4、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6、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商业运营或管理等字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金 (略) 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止。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3.特别事项约定d.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5.租赁合同(样稿)d.docx 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八一南街333号永盛楼三楼 |
联系人 | 刘先生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有装修:以实际现状为准;设施、设备情况:无设施、设备情况。 5、标的房屋产权方: (略) (略) 。 6、标的房屋(场地)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 7、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8、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但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房屋,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 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0、预约看房、咨询:刘先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陈航彬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横店镇工业大道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期支付,成交后先支付第一期1-5年租金,6-10年租金第二期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期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茶、咖啡、高端精装餐饮等业态的生活美学空间。 承租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政府规范性文件、纪委监委的文件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 (略) 横店镇万盛南街9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69.54m2,建筑面积488.42m2(其中113.28㎡层高少于2米),租期10年,第1-5年租金不递增,第6-10年在原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第6年租金上浮10%,第7年-10年每年租金与第6年一样。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期支付,成交后先支付第一期1-5年租金,6-10年租金第二期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期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建行横店支行基本户,账号:3300 1676 3420 5300 4244)。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该标的的定位是生活美学空间网红打卡点,承租方需要在成交后一周内,向出租方提供具体经营的茶、咖啡、高端精装餐饮等业态的生活美学空间方案。此方案要求符合并引领横店镇万盛步行街休闲主题、融入区域经济影视文化产业元素, (略) 书屋、网红打卡的场景,该标的内还必须配套万盛步行街生态公厕等功能,同时,承租方还需在成交后一周内提交该生活美学空间的《外立 (略) 设计方案》,提交《环境卫生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 承租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提供上述材料,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经营,对超过约定时间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万盛步行街主题元素的设计方案、经营业态,出租方有权拒绝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 注意:由于该房产建成年份较长,根据现状初步估计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方能运营,意向方在竞投时,须充分考虑后期投入成本等因素。 在租赁期内,因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企业另有所用等原因,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出租方需提早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除直接投资外的任何经济损失,租赁款按时计收,出租方在承租方清场完毕即日起退回多余的租赁款和履约保证金。 7、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9、标的房屋(场地)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10、标的房屋(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1、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1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涉及装修改造的约定,参见《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3、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电表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4、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6、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商业运营或管理等字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金 (略) 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止。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3.特别事项约定d.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5.租赁合同(样稿)d.docx 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八一南街333号永盛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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