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出让
自贡市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出让
标的名称 | 自贡市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0-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1-03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贡井区 | 资产类别 | 特许经营权 |
标的名称 | 自贡市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出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特许经营权类型 | 砂石 | 特许经营权证照号 | - |
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 |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区 | 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 | 15年 |
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 |
周边配套情况 | -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 (略) 贡井区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贡井区财政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 (略)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经营期为15年,砂石数量约6508.07万m3(其中砂岩2892.6万m3、泥岩3615.47万m3)。经营期内,出让方无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富余砂石最高限额6508.07万m3(其中砂岩2892.6万m3、泥岩3615.47万m3)由受让方经营销售。受让方自负盈亏,自行办理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100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全部费用后,可凭出让合同、出让方出具的书面退款函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出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七、经营期内,受让 (略) (略) 贡井区履行企业相关纳税义务。 八、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 (略)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出让合同,同时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九、本次交易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他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出、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十、出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后10日内移交标的,出让期限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一、受让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范围周边环境。标的出让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违法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受让方须同意,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本项目出让合同自动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一)经营期内,出让方无偿提供的富余砂石数量达到6508.07万m3(其中砂岩2892.6万m3、泥岩3615.47万m3); (二)出让期限满15年。 十三、出让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出让方可提前终止本项目出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四、该特许经营权未经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十五、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范围、数量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等导致与本公告披露的范围、数量有减少,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六、标的查勘:2023年11月3日9:00-17:00时内标的物范围所在地(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灯塔路1号)现场查勘。 十七、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砂石调查评价报告》、《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亿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即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无“行政处罚信息”,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被执行记录﹞,意向受让方需将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需在项目挂牌期间)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南川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纪丽丽、朱露瑶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自贡市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0-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1-03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贡井区 | 资产类别 | 特许经营权 |
标的名称 | 自贡市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出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特许经营权类型 | 砂石 | 特许经营权证照号 | - |
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 |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区 | 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 | 15年 |
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 |
周边配套情况 | -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 (略) 贡井区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贡井区财政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 (略)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富余砂石特许经营权,经营期为15年,砂石数量约6508.07万m3(其中砂岩2892.6万m3、泥岩3615.47万m3)。经营期内,出让方无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富余砂石最高限额6508.07万m3(其中砂岩2892.6万m3、泥岩3615.47万m3)由受让方经营销售。受让方自负盈亏,自行办理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100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全部费用后,可凭出让合同、出让方出具的书面退款函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出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七、经营期内,受让 (略) (略) 贡井区履行企业相关纳税义务。 八、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 (略)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出让合同,同时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九、本次交易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他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出、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十、出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后10日内移交标的,出让期限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一、受让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范围周边环境。标的出让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违法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受让方须同意,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本项目出让合同自动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一)经营期内,出让方无偿提供的富余砂石数量达到6508.07万m3(其中砂岩2892.6万m3、泥岩3615.47万m3); (二)出让期限满15年。 十三、出让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出让方可提前终止本项目出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四、该特许经营权未经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十五、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范围、数量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等导致与本公告披露的范围、数量有减少,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六、标的查勘:2023年11月3日9:00-17:00时内标的物范围所在地(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灯塔路1号)现场查勘。 十七、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砂石调查评价报告》、《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亿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即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无“行政处罚信息”,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被执行记录﹞,意向受让方需将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需在项目挂牌期间)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南川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纪丽丽、朱露瑶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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