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友好校区西院20号楼校外商铺118#,面积:36.74㎡经营性房屋二年的租赁权
新疆大学友好校区西院20号楼校外商铺118#,面积:36.74㎡经营性房屋二年的租赁权
资 产 拍 卖 重 要 提 示
1.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 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
5.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6.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9日12:00时至2023年10月30日12:0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http://**)公开拍卖,新疆大学所有的位 (略) 胜利路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和友好南路新疆大学 (略) 、克拉玛依西街新疆大学 (略) 共计30间经营性房屋二至五年的租赁权。上述房屋租赁权按套(间)分别拍卖,详见《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
一、预展时间: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11:00-18:00)
二、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需现场看房的竞买人请提前与拍卖人预约,由委托人安排看房或提供相应房屋照片或资料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28日19:00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2、按照《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载明的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拍卖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单个标的拍卖成交价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 (略)
咨询电话:0991-* * 任先生
咨询地址: (略) 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
(略)
2023年10月18日
新疆大学经营性房屋租赁权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拍平台拍卖规则》和行业惯例,为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新疆大学(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拍卖的,位 (略) 胜利路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友好南路新疆大学 (略) 、克拉玛依西街新疆大学 (略) 共计30间经营性房屋二至五年的租赁权。详见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
二、上述房屋租赁权拍卖涉及的房产面积、结构和质量等数据和资料,详见《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请竞买人前往拍卖标的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或通过委托人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了解拍卖标的详情。拍卖人不为此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房屋租赁权期限以《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载明的期限为准,计租日期自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房屋经营范围或用途按照《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载明的或委托人确定的经营范围租赁使用。
四、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拍卖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的,其责任或损失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优先权
1、经委托人确认的房屋租赁优先权人,欲续租其房屋并参与该房屋租赁权拍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该房屋租赁权拍卖的优先权。
2、优先权人参与本次租赁权拍卖的,须与委托人对原房屋租赁期间欠付的租金、水费、电费、采暖费和物业费等应付费用进行清理。上述欠费清理完毕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3、优先权人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竞买登记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或已办理竞买登记但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拍卖时间参与竞买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权。
六、竞买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办理网络竞买登记的时间、地点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办理网络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七、竞买人须按《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中各套/间房屋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分别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请竞买人通过网银、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付 (略) (请备注竞买人本人的姓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行号:*;账号:*。
九、竞买人须向“中拍平台”上传下列文件(通过网络上传):
1、企业法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代表(竞买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竞买代表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2、自然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3、特殊行业须向“中拍平台”上传其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房屋租赁权的拍卖成交价为租赁期内的租金总价。
十一、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及第一年租金20%的租赁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受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按年交付。
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其交付租金的有效票据。
十二、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该房屋租赁权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首年租金1%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支付。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价款(租金)、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即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
十三、该房屋租金价格(租赁权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不包含该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费、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物业管理及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费用,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买受人向委托人交付约定的租金和费用后,由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买受人。
2、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如未竞得拍卖标的,其原租赁的房屋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次日交还委托人。否则,委托人可按该房屋本次拍卖成交价(每日租金)的双倍租金,收取延迟交房的租金并主张其他违约损失。
3、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未竞得本次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待该竞买人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结清相关费用并向委托人交还其租赁的房屋后,由拍卖人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4、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未竞得本次拍卖标的又未按本《竞买须知》约定向出租人交还其租赁房屋或未结清相关费用的,其竞买保证金将用于冲抵其逾期租金和欠费。
5、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五、承租人经营使用租赁权拍卖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手续齐备并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营业。房屋承租人使用该租赁房屋涉及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事宜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十六、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房屋退还委托人。
十七、承租人须按照委托人的统一设计或要求,对其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进行设置及室内外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租赁期满,房屋装修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十八、承租人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一次性向委托人另支付多于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十九、承租人在校园经营期间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价格,须符合委托人对校园商业服务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十、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被消费者投诉累计三次并经查实后,委托人有权终止其《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其计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在新疆大学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一、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或买受人通过“中拍平台”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拍卖的;
4、买受人悔拍的;
5、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三、如买受人违约:其本次交付的所有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屋租赁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二十四、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由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竞买人或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诉讼管辖地为委托人所 (略) 。
二十五、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拍卖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六、上述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略)
2023年10月18日
新疆大学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 | |||||||||||
2023.10月 | |||||||||||
序号 | 校区 | 房屋名称(房号) | 建筑面积(㎡) | 租金(元/天·㎡) | 租赁期限(年) | 评估价(元/年)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经营范围 | 备注(三相电、上下水情况) |
1 | 友好校区 | 北2职工住宅楼-73# | 53.86 | 1.45 | 2 | 28505.41 | 57100 | 11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04# | 37.87 | 1.10 | 2 | 15204.81 | 30500 | 6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3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14# | 36.02 | 1.10 | 2 | 14462.03 | 290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4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18# | 36.74 | 1.10 | 2 | 14751.11 | 296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5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30# | 36.74 | 1.10 | 2 | 14751.11 | 296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6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38# | 37.50 | 1.10 | 2 | 15056.25 | 30200 | 6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7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18# | 26.63 | 1.35 | 2 | 13121.93 | 263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8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24#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9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26#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0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32#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1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34#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2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42#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3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78号 | 49.07 | 1.35 | 2 | 24179.24 | 48400 | 10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4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82号 | 49.07 | 1.35 | 2 | 24179.24 | 48400 | 10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5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88# | 30.00 | 1.35 | 2 | 14782.50 | 296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水无下水 |
16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94# | 49.95 | 1.35 | 2 | 24612.86 | 49300 | 10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7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生食堂-50# | 41.00 | 2.15 | 2 | 32174.75 | 64400 | 13000 | 5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水,下水主管道需自费改造。 |
18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生食堂-54# | 41.00 | 2.15 | 2 | 32174.75 | 64400 | 13000 | 5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水,下水主管道需自费改造。 |
19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生食堂-56# | 22.00 | 1.35 | 2 | 10840.50 | 21700 | 4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0 | 友好校区 | 东院浴室楼 | 1029.00 | 0.85 | 3 | *.25 | * | * | 20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1 | 红湖校区 | (略) 场-新园A3-08 | 69.55 | 1.00 | 5 | 25385.75 | * | 25500 | 10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有三相电,有上下水,通暖 |
22 | 红湖校区 | (略) 场-新园B2-01 | 26.02 | 1.30 | 5 | 12346.49 | 61800 | 12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3 | 红湖校区 | 浴室楼-浴室C-1/2 | 630.00 | 0.85 | 5 | *.5 | * | * | 20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有三相电、有上下水 |
24 | 红湖校区 | 浴室楼-浴室地1-04 | 30.93 | 0.95 | 5 | 10724.98 | 53700 | 11000 | 500 | 水果 | 无三相电、无上下水 |
25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01-03 | 124.2 | 0.2 | 5 | 9066.6 | 45400 | 10000 | 5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6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08 | 22.19 | 0.2 | 5 | 1619.87 | 8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7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09 | 22.19 | 0.2 | 5 | 1619.87 | 8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8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10 | 24.84 | 0.2 | 5 | 1813.32 | 9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9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11 | 24.84 | 0.2 | 5 | 1813.32 | 9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30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12 | 24.84 | 0.2 | 5 | 1813.32 | 9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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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 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
5.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6.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9日12:00时至2023年10月30日12:0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http://**)公开拍卖,新疆大学所有的位 (略) 胜利路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和友好南路新疆大学 (略) 、克拉玛依西街新疆大学 (略) 共计30间经营性房屋二至五年的租赁权。上述房屋租赁权按套(间)分别拍卖,详见《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
一、预展时间: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11:00-18:00)
二、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需现场看房的竞买人请提前与拍卖人预约,由委托人安排看房或提供相应房屋照片或资料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28日19:00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2、按照《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载明的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拍卖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单个标的拍卖成交价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 (略)
咨询电话:0991-* * 任先生
咨询地址: (略) 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
(略)
2023年10月18日
新疆大学经营性房屋租赁权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拍平台拍卖规则》和行业惯例,为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新疆大学(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拍卖的,位 (略) 胜利路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友好南路新疆大学 (略) 、克拉玛依西街新疆大学 (略) 共计30间经营性房屋二至五年的租赁权。详见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
二、上述房屋租赁权拍卖涉及的房产面积、结构和质量等数据和资料,详见《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请竞买人前往拍卖标的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或通过委托人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了解拍卖标的详情。拍卖人不为此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房屋租赁权期限以《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载明的期限为准,计租日期自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房屋经营范围或用途按照《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载明的或委托人确定的经营范围租赁使用。
四、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拍卖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的,其责任或损失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优先权
1、经委托人确认的房屋租赁优先权人,欲续租其房屋并参与该房屋租赁权拍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该房屋租赁权拍卖的优先权。
2、优先权人参与本次租赁权拍卖的,须与委托人对原房屋租赁期间欠付的租金、水费、电费、采暖费和物业费等应付费用进行清理。上述欠费清理完毕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3、优先权人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竞买登记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或已办理竞买登记但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拍卖时间参与竞买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权。
六、竞买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办理网络竞买登记的时间、地点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办理网络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七、竞买人须按《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中各套/间房屋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分别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请竞买人通过网银、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付 (略) (请备注竞买人本人的姓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行号:*;账号:*。
九、竞买人须向“中拍平台”上传下列文件(通过网络上传):
1、企业法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代表(竞买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竞买代表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2、自然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3、特殊行业须向“中拍平台”上传其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房屋租赁权的拍卖成交价为租赁期内的租金总价。
十一、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及第一年租金20%的租赁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受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按年交付。
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其交付租金的有效票据。
十二、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该房屋租赁权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首年租金1%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支付。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价款(租金)、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即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
十三、该房屋租金价格(租赁权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不包含该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费、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物业管理及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费用,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买受人向委托人交付约定的租金和费用后,由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买受人。
2、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如未竞得拍卖标的,其原租赁的房屋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次日交还委托人。否则,委托人可按该房屋本次拍卖成交价(每日租金)的双倍租金,收取延迟交房的租金并主张其他违约损失。
3、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未竞得本次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待该竞买人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结清相关费用并向委托人交还其租赁的房屋后,由拍卖人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4、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未竞得本次拍卖标的又未按本《竞买须知》约定向出租人交还其租赁房屋或未结清相关费用的,其竞买保证金将用于冲抵其逾期租金和欠费。
5、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五、承租人经营使用租赁权拍卖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手续齐备并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营业。房屋承租人使用该租赁房屋涉及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事宜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十六、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房屋退还委托人。
十七、承租人须按照委托人的统一设计或要求,对其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进行设置及室内外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租赁期满,房屋装修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十八、承租人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一次性向委托人另支付多于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十九、承租人在校园经营期间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价格,须符合委托人对校园商业服务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十、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被消费者投诉累计三次并经查实后,委托人有权终止其《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其计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在新疆大学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一、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或买受人通过“中拍平台”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拍卖的;
4、买受人悔拍的;
5、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三、如买受人违约:其本次交付的所有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屋租赁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二十四、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由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竞买人或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诉讼管辖地为委托人所 (略) 。
二十五、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拍卖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六、上述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略)
2023年10月18日
新疆大学房屋租赁权拍卖清单 | |||||||||||
2023.10月 | |||||||||||
序号 | 校区 | 房屋名称(房号) | 建筑面积(㎡) | 租金(元/天·㎡) | 租赁期限(年) | 评估价(元/年)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经营范围 | 备注(三相电、上下水情况) |
1 | 友好校区 | 北2职工住宅楼-73# | 53.86 | 1.45 | 2 | 28505.41 | 57100 | 11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04# | 37.87 | 1.10 | 2 | 15204.81 | 30500 | 6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3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14# | 36.02 | 1.10 | 2 | 14462.03 | 290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4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18# | 36.74 | 1.10 | 2 | 14751.11 | 296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5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30# | 36.74 | 1.10 | 2 | 14751.11 | 296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6 | 友好校区 | 西院20号楼-138# | 37.50 | 1.10 | 2 | 15056.25 | 30200 | 6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7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18# | 26.63 | 1.35 | 2 | 13121.93 | 263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8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24#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9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26#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0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32#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1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34#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2 | 友好校区 | 西院4号宿舍楼-42# | 26.15 | 1.35 | 2 | 12885.41 | 25800 | 5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3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78号 | 49.07 | 1.35 | 2 | 24179.24 | 48400 | 10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4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82号 | 49.07 | 1.35 | 2 | 24179.24 | 48400 | 10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5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88# | 30.00 | 1.35 | 2 | 14782.50 | 29600 | 6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水无下水 |
16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3楼-94# | 49.95 | 1.35 | 2 | 24612.86 | 49300 | 100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17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生食堂-50# | 41.00 | 2.15 | 2 | 32174.75 | 64400 | 13000 | 5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水,下水主管道需自费改造。 |
18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生食堂-54# | 41.00 | 2.15 | 2 | 32174.75 | 64400 | 13000 | 5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水,下水主管道需自费改造。 |
19 | 友好校区 | 西院学生食堂-56# | 22.00 | 1.35 | 2 | 10840.50 | 21700 | 4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0 | 友好校区 | 东院浴室楼 | 1029.00 | 0.85 | 3 | *.25 | * | * | 20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1 | 红湖校区 | (略) 场-新园A3-08 | 69.55 | 1.00 | 5 | 25385.75 | * | 25500 | 10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有三相电,有上下水,通暖 |
22 | 红湖校区 | (略) 场-新园B2-01 | 26.02 | 1.30 | 5 | 12346.49 | 61800 | 12500 | 500 | 不得经营餐饮、酒吧、网吧等 | 无三相电、有上下水 |
23 | 红湖校区 | 浴室楼-浴室C-1/2 | 630.00 | 0.85 | 5 | *.5 | * | * | 2000 | 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 | 有三相电、有上下水 |
24 | 红湖校区 | 浴室楼-浴室地1-04 | 30.93 | 0.95 | 5 | 10724.98 | 53700 | 11000 | 500 | 水果 | 无三相电、无上下水 |
25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01-03 | 124.2 | 0.2 | 5 | 9066.6 | 45400 | 10000 | 5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6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08 | 22.19 | 0.2 | 5 | 1619.87 | 8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7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09 | 22.19 | 0.2 | 5 | 1619.87 | 8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8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10 | 24.84 | 0.2 | 5 | 1813.32 | 9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29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11 | 24.84 | 0.2 | 5 | 1813.32 | 9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30 | 红湖校区 | (略) 场A段地下室-新园A地12 | 24.84 | 0.2 | 5 | 1813.32 | 9100 | 2000 | 200 | 仅能做库房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无照明电,无上下水,有返潮情况(若校内商户成交,租期与所承租商铺租期相同。有下水反渗风险,如有发生,校方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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