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一批
无形资产一批
转让底价: ¥ 17.*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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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NB* |
标的名称 | 无形资产一批 | 转让底价(万元) | 17.* |
挂牌日期 | 2023-10-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10 |
资产概述 |
专利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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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详见明细表 | ||
专利证书编号 | 专利号 | ||
授权公告日 | 2023-10-30 | 专利权期限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30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二、标的专利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三、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十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四、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受让款和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转让交接手续,具体过户事宜以委托方安排为准。成交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在完成转让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按违约处理。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竞买人。五、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六、无形资产证书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五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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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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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31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通评报字(2023)11057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5.*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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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宁波航通 (略) |
注册地(住所) | 镇海区蛟川街道五里牌金虹路88号 |
法定代表人 | 夏安乐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9T |
经营规模 | 微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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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委托书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转让底价: ¥ 17.*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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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NB* |
标的名称 | 无形资产一批 | 转让底价(万元) | 17.* |
挂牌日期 | 2023-10-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10 |
资产概述 |
专利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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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详见明细表 | ||
专利证书编号 | 专利号 | ||
授权公告日 | 2023-10-30 | 专利权期限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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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30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二、标的专利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三、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十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四、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受让款和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转让交接手续,具体过户事宜以委托方安排为准。成交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在完成转让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按违约处理。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竞买人。五、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六、无形资产证书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五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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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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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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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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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31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通评报字(2023)11057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5.*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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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宁波航通 (略) |
注册地(住所) | 镇海区蛟川街道五里牌金虹路88号 |
法定代表人 | 夏安乐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9T |
经营规模 | 微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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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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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委托书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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