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红石林镇小龙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古丈县红石林镇小龙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公告发布
2018-08-02 09:20:00
公告期
2018-08-02 10:20:00
自由竞价开始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08-05 11:00:00
2018-08-07 11:20:00
自由竞价截止
询问期
限时竞价开始
竞价期
竞价截止(延时竞价截止)
距竞价开始时间服务器时间
0天0时0秒
竞买保证金RMB
0.00 万元
挂牌编号 | 州公资矿网挂字〔2023〕2号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11-24 08:00 |
项目名称 | 古丈县红石林镇小龙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12-07 10:00 |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3-12-05 16:00 | ||
交易方式 | 网上挂牌 | 土地交易分类 | 采矿权 |
起始价(万元) | 1618.0 | 加价幅度(万元) | 50.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23.6 | ||
资源储量 | 678.7万吨 | 设计规模 | 50万吨/年 |
开采矿种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采矿方法 | 露天开采 |
出让年限(年) | 14.2年(含1年基建期)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0.882平方公里 |
地块位置 | 古丈县红石林镇 | ||
其他交易条件 |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 3、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4、竞买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 5、采矿权竞买人参与竞买时,保证金为人民币323.6万元,该费用为矿业权出让起始价首期缴纳费用起始价1618万元的20%; 6、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县级和州级前期技术报告成本142.865万元; 7、该矿拟挂牌出让起始价1618万元,县级前期技术报告成本为132.365万元,州级前期技术报告成本为10.5万元; 8、竞得人首期应支付出让成交价20%出让收益,剩余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年内均摊缴清,竞得人也可自愿选择提前缴清或者一次性缴清。若在公 (略) 出台具体分期实施细则, (略) 级文件执行; 9、根据《 (略) 采矿项目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露天采场、选矿区、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用地应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竞拍人须向矿权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用地手续办理; 10、竞得人须依法依规办理采矿登记、占用林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条件,方可开采生产。 |
公告发布
2018-08-02 09:20:00
公告期
2018-08-02 10:20:00
自由竞价开始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08-05 11:00:00
2018-08-07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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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
竞价期
竞价截止(延时竞价截止)
距竞价开始时间服务器时间
0天0时0秒
竞买保证金RMB
0.00 万元
挂牌编号 | 州公资矿网挂字〔2023〕2号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11-24 08:00 |
项目名称 | 古丈县红石林镇小龙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12-07 10:00 |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3-12-05 16:00 | ||
交易方式 | 网上挂牌 | 土地交易分类 | 采矿权 |
起始价(万元) | 1618.0 | 加价幅度(万元) | 50.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23.6 | ||
资源储量 | 678.7万吨 | 设计规模 | 50万吨/年 |
开采矿种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采矿方法 | 露天开采 |
出让年限(年) | 14.2年(含1年基建期)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0.882平方公里 |
地块位置 | 古丈县红石林镇 | ||
其他交易条件 |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 3、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4、竞买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 5、采矿权竞买人参与竞买时,保证金为人民币323.6万元,该费用为矿业权出让起始价首期缴纳费用起始价1618万元的20%; 6、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县级和州级前期技术报告成本142.865万元; 7、该矿拟挂牌出让起始价1618万元,县级前期技术报告成本为132.365万元,州级前期技术报告成本为10.5万元; 8、竞得人首期应支付出让成交价20%出让收益,剩余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年内均摊缴清,竞得人也可自愿选择提前缴清或者一次性缴清。若在公 (略) 出台具体分期实施细则, (略) 级文件执行; 9、根据《 (略) 采矿项目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露天采场、选矿区、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用地应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竞拍人须向矿权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用地手续办理; 10、竞得人须依法依规办理采矿登记、占用林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条件,方可开采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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