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3〕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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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3〕12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3〕123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不动产宗地代码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G[2023]-27

城关镇工业园区

工三路西侧

18548.62m2

(合27.82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301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320

320

TG[2023]-65

太和经济开发区

钜阳路南侧

2583.16m2

(合3.87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019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41

41

TG[2023]-66

工业大道南侧

乐昌路西侧

79610.47m2

(合119.42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054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3065

3065

TG[2023]-70

太和经济开发区

大通路南侧

*.72m2

(合172.95亩)

物流仓储用地

50

*GB00064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6134

1227

TG[2023]-73

太和经济开发区

银杏路南侧

*.38m2

(合223.44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094

不小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2354

235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3]-27、65、66、73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及具体指标等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26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期间正常受理报名。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2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9日8时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下午15时,2023年11月29日上午8时至下午15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0558—*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3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3〕123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不动产宗地代码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G[2023]-27

城关镇工业园区

工三路西侧

18548.62m2

(合27.82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301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320

320

TG[2023]-65

太和经济开发区

钜阳路南侧

2583.16m2

(合3.87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019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41

41

TG[2023]-66

工业大道南侧

乐昌路西侧

79610.47m2

(合119.42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054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3065

3065

TG[2023]-70

太和经济开发区

大通路南侧

*.72m2

(合172.95亩)

物流仓储用地

50

*GB00064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6134

1227

TG[2023]-73

太和经济开发区

银杏路南侧

*.38m2

(合223.44亩)

工业

用地

50

*GB00094

不小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2354

235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3]-27、65、66、73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及具体指标等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26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期间正常受理报名。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2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9日8时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下午15时,2023年11月29日上午8时至下午15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0558—*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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