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蜀瑞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巴中蜀瑞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项目方 巴 (略) , 成立于 2019年9月10日 , 注册资金 5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866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 , 利润总额(万元):-5.* , 负债总额(万元):3729.* , 所有者权益(万元):493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巴中蜀瑞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270.68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四川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524 个, 历史完成量为 765 个, 完成金额 669.99 亿元 , 完成率 50%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房地产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092 个, 历史完成量 1839 个, 完成金额 4,570.97 亿元 ,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SC*-3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开发区时新街道办事处西溪村六组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成立日期 | 2019-09-11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844G26C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融资、理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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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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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涉及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申请备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重大债权债务 (一)评估基准日后,债权本金利息及新增债权本息计算及处置方式: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巴 (略) (略) 借款本金3,212.00万元、借款利息454.46万元; (略) 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11.32万元,共计3677.78万元(该债权金额为本次挂牌转让的债权)。 2.自2022年1月1日起,债权本金3,212.0 (略) 与标的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年利率7%继续计息,利息截止日为受让方支付完转让的全部债权价款(即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当日)。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巴 (略) 应付四川 (略) ( (略) )借款13.*万元,该笔借款由受让方在成交后代标的企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 (略) 指定账户。 4、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股权交割日(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 (略) 及其关联方代扣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所发生的实际代缴金额由受让方按照“债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替标的公司一次性偿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除上述涉及的债权外,其余债权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机构债务问题纠纷和法律诉讼。除本次转让的涉及的债权外,标的公司其他所有的债权债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它披露事项 (一)期间损益。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即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三)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产权证号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其《不动产权证》附记中记载“巴 (略) 或其关联投资单位需修建汉巴南铁路巴中至南充段,以及在经开区范围内修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的巴中东站项目,并将以上两项在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略) 或其指定的机构”。目前该建设内容将由蜀道集团或其关联投资单位承建,不影响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事宜。 (四) (略) 于2021年12月3 (略) 100%股权、债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分别质押、抵押至成都农商行,经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沟通协调,成都农商行已出具同意本次转让,并就股权、土地相关解押事项出具了承诺函。 1.川瑞公司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前,川瑞公司将应收股权交易款质押至成都农商行, (略) 及成都农商行完成回执确认书。 2.成都农商行承诺 (略) 股权及债权后,对受让方尚未支付完毕的债权转让价款, (略) 及成都农商行共同认可的合法有效且足值( (略) 及成都农商行内部资产评估相关规定认定的担保物最终价值足额覆盖受让方剩余未支付款项,其中抵押率符合成都农商行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抵押物(包括不限于信誉好、 (略) 出具的担保函、土地、房屋等资产)作为增信担保措施,经成都 (略) 审批通过后,川瑞公司、成都农商行与受让方共同签订抵押合同(其中成都农商行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川瑞公司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在受让方将100%股权交易价款交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后,成都农 (略) 股权质押,办理质押注销登记手续,并配合转受双方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川瑞公司与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确认收到全部股权款(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扣除转让方应缴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款项)后,成都农商行配合解除转让方应收股权交 (略) 土地抵押担保,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转受双方办理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个工作日内,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进行划转。 4.当受让方支付完毕债权转让价款,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债权转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确认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后,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解除受让方对该债权提供的相对应的抵押担保手续。 (五)重要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申请受让前,需对该宗地现状进行实地查看, (略) 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尽调完成后需与转让方签订《尽职调查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尽职调查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 (六)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还可以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本次产权交易相关文件。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 (略) 完整的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以及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转让价款等不利于转让方的交易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 (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承诺其已取得有权决策机构同意购买股权、有能力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行为。 (八)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及母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及母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九)转让事项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由转让方享有。 (十)本次交易若溢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交易价款,债权不溢价。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3-23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214.33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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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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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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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9,270.6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股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股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 (略) 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略) 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延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2.延期付款期间利息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开始计息,至股权转让价款付清当日止(即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当日)。延期付款利息由转受双方共同确认后,由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含延期付款利息)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二)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转让债权价款共计3677.78万元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由受让方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自2022年1月1日起,债权本金3,212.0 (略) 与标的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年利率7%继续计息,利息截止日为受让方支付完转让的全部债权价款当日止(即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当日)。该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由转受双方共同确认后,由受让方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本次交易价款划转方式 (一) (略) (略) 100%股权、债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分别质押、抵押至成都农商行,并办理了登记。故本次交易 (略) 归还成都农商行的借款。 (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包括股权价款、债权价款及相关利息),首先扣除转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服务费包括股权交易服务费和债权交易服务费,且优先从受让方支付的首期股权交易价款中进行扣收)后,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书面来函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进行划转。 1.股权转让价款划转时间: (1).转让方同意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股权交易服务费和债权交易服务费)首先从股权交易价款中扣除。 (2)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含股权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于转受双方办理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后,由川瑞公司书面来函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划转。 (3)债权转让价款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债权款(含剩余利息)后,由川瑞公司书面来函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划转。 (四)本次交易解押时间: 1.《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川瑞公司解除受让方为股权价款提供的担保。 2.待川瑞公司和成都农商行确认收到全部债权款后,解除受让方为债权价款提供的担保。具体解押事项由三方共同约定。 五、若因其他不可预见事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价款无法正常支付、股权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情形),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协商处理,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进行经济赔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04-24 | |||
交纳方式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联系人: 罗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项目方 巴 (略) , 成立于 2019年9月10日 , 注册资金 5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866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 , 利润总额(万元):-5.* , 负债总额(万元):3729.* , 所有者权益(万元):493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巴中蜀瑞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270.68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四川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524 个, 历史完成量为 765 个, 完成金额 669.99 亿元 , 完成率 50%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房地产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092 个, 历史完成量 1839 个, 完成金额 4,570.97 亿元 ,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SC*-3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开发区时新街道办事处西溪村六组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成立日期 | 2019-09-11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844G26C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融资、理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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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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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涉及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申请备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重大债权债务 (一)评估基准日后,债权本金利息及新增债权本息计算及处置方式: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巴 (略) (略) 借款本金3,212.00万元、借款利息454.46万元; (略) 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11.32万元,共计3677.78万元(该债权金额为本次挂牌转让的债权)。 2.自2022年1月1日起,债权本金3,212.0 (略) 与标的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年利率7%继续计息,利息截止日为受让方支付完转让的全部债权价款(即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当日)。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巴 (略) 应付四川 (略) ( (略) )借款13.*万元,该笔借款由受让方在成交后代标的企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 (略) 指定账户。 4、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股权交割日(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 (略) 及其关联方代扣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所发生的实际代缴金额由受让方按照“债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替标的公司一次性偿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除上述涉及的债权外,其余债权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机构债务问题纠纷和法律诉讼。除本次转让的涉及的债权外,标的公司其他所有的债权债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它披露事项 (一)期间损益。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即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三)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产权证号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其《不动产权证》附记中记载“巴 (略) 或其关联投资单位需修建汉巴南铁路巴中至南充段,以及在经开区范围内修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的巴中东站项目,并将以上两项在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略) 或其指定的机构”。目前该建设内容将由蜀道集团或其关联投资单位承建,不影响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事宜。 (四) (略) 于2021年12月3 (略) 100%股权、债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分别质押、抵押至成都农商行,经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沟通协调,成都农商行已出具同意本次转让,并就股权、土地相关解押事项出具了承诺函。 1.川瑞公司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前,川瑞公司将应收股权交易款质押至成都农商行, (略) 及成都农商行完成回执确认书。 2.成都农商行承诺 (略) 股权及债权后,对受让方尚未支付完毕的债权转让价款, (略) 及成都农商行共同认可的合法有效且足值( (略) 及成都农商行内部资产评估相关规定认定的担保物最终价值足额覆盖受让方剩余未支付款项,其中抵押率符合成都农商行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抵押物(包括不限于信誉好、 (略) 出具的担保函、土地、房屋等资产)作为增信担保措施,经成都 (略) 审批通过后,川瑞公司、成都农商行与受让方共同签订抵押合同(其中成都农商行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川瑞公司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在受让方将100%股权交易价款交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后,成都农 (略) 股权质押,办理质押注销登记手续,并配合转受双方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川瑞公司与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确认收到全部股权款(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扣除转让方应缴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款项)后,成都农商行配合解除转让方应收股权交 (略) 土地抵押担保,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转受双方办理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个工作日内,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进行划转。 4.当受让方支付完毕债权转让价款,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债权转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确认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后,川瑞公司与成都农商行解除受让方对该债权提供的相对应的抵押担保手续。 (五)重要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申请受让前,需对该宗地现状进行实地查看, (略) 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尽调完成后需与转让方签订《尽职调查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尽职调查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 (六)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还可以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本次产权交易相关文件。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 (略) 完整的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以及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转让价款等不利于转让方的交易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 (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承诺其已取得有权决策机构同意购买股权、有能力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行为。 (八)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及母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及母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九)转让事项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由转让方享有。 (十)本次交易若溢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交易价款,债权不溢价。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3-23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214.3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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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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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9,270.6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股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股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 (略) 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略) 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延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2.延期付款期间利息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开始计息,至股权转让价款付清当日止(即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当日)。延期付款利息由转受双方共同确认后,由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含延期付款利息)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二)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转让债权价款共计3677.78万元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由受让方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自2022年1月1日起,债权本金3,212.0 (略) 与标的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年利率7%继续计息,利息截止日为受让方支付完转让的全部债权价款当日止(即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当日)。该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由转受双方共同确认后,由受让方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本次交易价款划转方式 (一) (略) (略) 100%股权、债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分别质押、抵押至成都农商行,并办理了登记。故本次交易 (略) 归还成都农商行的借款。 (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包括股权价款、债权价款及相关利息),首先扣除转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服务费包括股权交易服务费和债权交易服务费,且优先从受让方支付的首期股权交易价款中进行扣收)后,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书面来函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进行划转。 1.股权转让价款划转时间: (1).转让方同意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股权交易服务费和债权交易服务费)首先从股权交易价款中扣除。 (2)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含股权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于转受双方办理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后,由川瑞公司书面来函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划转。 (3)债权转让价款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债权款(含剩余利息)后,由川瑞公司书面来函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 (略) 与成都农商行共同确认的账户和金额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划转。 (四)本次交易解押时间: 1.《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川瑞公司解除受让方为股权价款提供的担保。 2.待川瑞公司和成都农商行确认收到全部债权款后,解除受让方为债权价款提供的担保。具体解押事项由三方共同约定。 五、若因其他不可预见事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价款无法正常支付、股权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情形),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协商处理,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进行经济赔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04-24 | |||
交纳方式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联系人: 罗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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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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