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 (略) 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 (略) 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略) 黄 (略) 将于2023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建筑面积:100.67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0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层;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房地产权证号:松*。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3街坊47/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日至2043年7月1日止。

评估价:64万元;

变卖价:35.84万元;保证金:35.84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3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35.84万元,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35.84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35.84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买受人在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时, (略) 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房屋的买卖协议,打印房屋转移登记签订相关文件及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较大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略) 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 (略) 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辅 (略) 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国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9061

(略) 黄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 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略) 黄 (略) 将于2023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 (略) 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建筑面积:100.67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0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层;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房地产权证号:松*。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3街坊47/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日至2043年7月1日止。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标的有人使用,按现状拍卖。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2、2023年3月29日调查:物业管理费欠费:33070元;电费、水费、燃气费均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可能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以实际欠费为准。所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2023年3月31日在企查查网络平台查询,标的无工商注册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工商注册,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企业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4、标的与其他拍卖标的打通使用,现场难以识别原有界限。买受人如需恢复原样或测绘面积,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标的拍卖成交产权过户完毕后, (略) 通知。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特别提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 (略) 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 (略) 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 (略) 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 (略) 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 (略) 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9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国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略) 黄 (略)

2023年10月12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8)沪0101执2768号

拍品名称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 (略) 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上海** (略)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占用情况

无/有人使用

户籍/工商注册

无/无


欠费情况

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调查:物业管理费欠费:33070元;电费、水费、燃气费暂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可能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以实际欠费为准。所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 (略) 黄 (略) 正式查封,日期:2017-9-12至2023-9-3。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

抵押权人:中国** (略) 上海卢湾支行,债券数额:1380万元,期限从2015-2-10至2020-2-9。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建筑面积:100.67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0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层;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房地产权证号:松*。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3街坊47/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日至2043年7月1日止。

2、四至情况:

东近河道,南至长浜路,西近沪松公路,北至空地。

3、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九 (略) 场(九洲世贸 (略) 场)”内,地处松江区洞泾镇。

4、周边公交

公交线路:松江55路、松江57路、松江47路等;交通较便捷。

5、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汇泾商业广场、 (略) 等;学校有松江区五洲艺术幼儿园、 (略) 松江区永悦小学、松江区洞泾学校等;医院有松江区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6、工商注册信息: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在企查查网络平台查询,标的无工商注册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工商注册,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企业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特殊说明:

(1)标的有人使用,按现状拍卖。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2)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维修基金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竞买须知和拍卖公告。

(3)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核实,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4)买受人办完过户登记手续后,须将过户凭证复印件和为原权利人先行垫付的税费有效支付凭证原件提交给拍卖辅助机构。

(5)房屋交接需在产权过户完 (略) 通知。

以上拍品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附件下载(温馨提示:如果出现点击后附件无法下载的情况,请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 (略) ,松江区,上海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 (略) 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 (略) 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略) 黄 (略) 将于2023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建筑面积:100.67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0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层;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房地产权证号:松*。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3街坊47/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日至2043年7月1日止。

    评估价:64万元;

    变卖价:35.84万元;保证金:35.84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3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35.84万元,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35.84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35.84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买受人在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时, (略) 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房屋的买卖协议,打印房屋转移登记签订相关文件及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较大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略) 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 (略) 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辅 (略) 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国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9061

    (略) 黄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 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略) 黄 (略) 将于2023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 (略) 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建筑面积:100.67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0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层;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房地产权证号:松*。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3街坊47/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日至2043年7月1日止。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标的有人使用,按现状拍卖。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2、2023年3月29日调查:物业管理费欠费:33070元;电费、水费、燃气费均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可能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以实际欠费为准。所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2023年3月31日在企查查网络平台查询,标的无工商注册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工商注册,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企业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4、标的与其他拍卖标的打通使用,现场难以识别原有界限。买受人如需恢复原样或测绘面积,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标的拍卖成交产权过户完毕后, (略) 通知。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特别提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 (略) 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 (略) 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 (略) 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 (略) 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 (略) 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9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国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略) 黄 (略)

    2023年10月12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8)沪0101执2768号

    拍品名称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 (略) 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上海** (略)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占用情况

    无/有人使用

    户籍/工商注册

    无/无


    欠费情况

    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调查:物业管理费欠费:33070元;电费、水费、燃气费暂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可能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以实际欠费为准。所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 (略) 黄 (略) 正式查封,日期:2017-9-12至2023-9-3。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

    抵押权人:中国** (略) 上海卢湾支行,债券数额:1380万元,期限从2015-2-10至2020-2-9。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略) 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34号307室。建筑面积:100.67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0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层;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房地产权证号:松*。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3街坊47/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日至2043年7月1日止。

    2、四至情况:

    东近河道,南至长浜路,西近沪松公路,北至空地。

    3、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九 (略) 场(九洲世贸 (略) 场)”内,地处松江区洞泾镇。

    4、周边公交

    公交线路:松江55路、松江57路、松江47路等;交通较便捷。

    5、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汇泾商业广场、 (略) 等;学校有松江区五洲艺术幼儿园、 (略) 松江区永悦小学、松江区洞泾学校等;医院有松江区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6、工商注册信息: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在企查查网络平台查询,标的无工商注册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工商注册,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企业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特殊说明:

    (1)标的有人使用,按现状拍卖。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2)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维修基金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竞买须知和拍卖公告。

    (3)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核实,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4)买受人办完过户登记手续后,须将过户凭证复印件和为原权利人先行垫付的税费有效支付凭证原件提交给拍卖辅助机构。

    (5)房屋交接需在产权过户完 (略) 通知。

    以上拍品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附件下载(温馨提示:如果出现点击后附件无法下载的情况,请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 (略) ,松江区,上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