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街道南和社区珠江路52号新光源,即黄山路西侧、珠江路南侧自留用地建筑物及空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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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街道南和社区珠江路52号新光源,即黄山路西侧、珠江路南侧自留用地建筑物及空地招标公告


竞 投 公 告

(略) 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在新津街道七楼会议室对权属于南和经联社的珠江路52号(新光源,即黄山路西侧、珠江路南侧自留用地)建筑物及空地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 竞投项目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资产性质

面积

资产地址

南和(联社)LX*

经营性资产

7145.5㎡

(建筑物:4397.24㎡,

空地:2748.26㎡)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江路52号

二、 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与南和社区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其他条件详见方案。

(二)对于曾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街道交易中心可拒绝其参加竞投。

(三)其他规定,详见《集体资产交易方案》及《竞投人须知》(附:补充条款)

三、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 2023年11月6日

五、申请时间:有意竞投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时间)到南和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六、出租方式:以该建筑物及空地的现状进行出租。

七、坐落及面积:拟出租建筑物及空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江路52号[新光源(即黄山路西侧、珠江路南侧)的自留用地],出租面积约7145.50m2,其中建筑建筑物及空地面积:1、一楼前厅-公共区域,钢结构,面积596.60㎡,月租金单价72元/㎡,评估总值42955元;2、一楼中间-办公区框架,面积569.40㎡,月租金单价72元/㎡,评估总值40997元;3、一楼后厅-公共区域,框架,面积740.60㎡,月租金单价62元/㎡,评估总值45917元;4、一楼后厅-公共区域,钢结构,面积319.44㎡,月租金单价62元/㎡,评估总值19805元;5、独栋-公共区域,框架,面积116.00㎡,月租金单价58元/㎡,评估总值6728元;6、辅助房,框架,面积193.20㎡,月租金单价58元/㎡,评估总值11206元;7、二楼-办公区,框架,面积578.40㎡,月租金单价32元/㎡,评估总值18509元;8、二楼-公共区域,框架,面积740.60㎡,月租金单价28元/㎡,评估总值20737元;9、二楼-公共区域,钢结构,面积319.44㎡,月租金单价28元/㎡,评估总值8944元;10、辅助房,框架,面积223.56㎡,月租金单价26元/㎡,评估总值5813元,共约4397.24m2。空地(停车场)面积约2748.26㎡,月租金单价6元,评估总值16490元,上述建筑物及空地(停车场)评估价值每月租金合计*元。经“两委会”会议讨论研究,根据咨询评估价格结果,决定每月租金竞标底价*元。

八、出租期限: 10 年。该建筑物及空地所在地块的规划用地情况为:住宅/商业/商务用地。

九、竞标方式及价格:每月租金竞标底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 *元)起,采用暗标(书面报价)的竞投方式,竞标时每月租金以10000元为单位进行加价竞标,出价最高者中标。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同价者(含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权;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同价者(不含原承租者),以现场抽签确定竞得人。

十、租金收取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时,按中标价一次性收取中标者合同期24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租金,以后逐季缴交租金,每季的租金应在当季前10日内缴清。中标者逾期不缴交租金的,应按每日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一(1‰)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逾期不缴交租金超过1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建筑物及空地,并扣除中标者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列入集体收入。

十一、竞标对象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与南和社区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

(二)其他条件:

中标对象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承诺书,做出以下三个承诺:

1、在中标后的3个月内,将企业注册地变更到新津街道,或者在该出租建筑物及空地地址新注册成立一家独立核算企业( (略) )。

2、中标企业或者新注册企业最迟在2024年12月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入库纳统。从2025年开始,企业全年的销售额(以国家统计局统计平台数据为准)要达到2亿以上,同时每年销售额和税收实现正增长。

3、企业所有的税务收入、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统计数据在新津街道纳统。如无法兑现承诺,即视为违约,居委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地上原建(构)筑物及新建建筑物均不予补偿,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十二、竞标条件:报名参加竞标者须于2023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向南和经济联合社缴交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1000万元),并到居委会办理登记确认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多退少补,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逾期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者不享有竞标资格。缴交竞标保证金银行账号:*54,户名: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经济联合社,开户行:汕头海湾农村 (略) 陈厝合分理处。

十三、投标时间及地点:竞标者须于2023年11月7日15时准时到新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 (略) 嵩山路89号新津大厦七楼会议室)参加竞投,未按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十四、中标者必须在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竞标结果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三天内)与南和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经联社有权扣留中标者所缴竞标保证金的百分之二十(20%)即人民币*佰万元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余款不计利息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五、中标方在承租期间生产经营项目应办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手续,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六、承租期间,中标方未经出租方所在社区召开党组织会议、”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同意,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抵押租赁的建筑物及空地,不得在租赁的建筑物及空地上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的合同,收回出租的建筑物及空地,并扣除中标方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中标方负责。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扩建,如确需改扩建,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按程序申报。

十七、承租期间,若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该建筑物及空地所在的土地,则提前终止合同,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应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合同实际履行月份结算,土地补偿款、建筑物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中标方无权享有。

十八、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自行搬迁,自行注销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结清拖欠的水电费及办理移交手续,将该租赁建筑物及空地移交给出租方。

十九、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租赁建筑物及空地、建筑物及空地内的一切物品和设备等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二十、本招租方案及相关事项按《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中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办理,并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审议及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十一、本招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所有。

二十二、看样: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交易中心不组织交易前踏勘现场活动,竞投人认为有需要的,可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二十三、 (略) 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54-*

查询网址:http://**

二十四、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经济联社

联系人: 纪桂春

联系电话:*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竞 投 公 告

(略) 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在新津街道七楼会议室对权属于南和经联社的珠江路52号(新光源,即黄山路西侧、珠江路南侧自留用地)建筑物及空地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 竞投项目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资产性质

面积

资产地址

南和(联社)LX*

经营性资产

7145.5㎡

(建筑物:4397.24㎡,

空地:2748.26㎡)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江路52号

二、 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与南和社区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其他条件详见方案。

(二)对于曾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街道交易中心可拒绝其参加竞投。

(三)其他规定,详见《集体资产交易方案》及《竞投人须知》(附:补充条款)

三、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 2023年11月6日

五、申请时间:有意竞投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时间)到南和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六、出租方式:以该建筑物及空地的现状进行出租。

七、坐落及面积:拟出租建筑物及空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江路52号[新光源(即黄山路西侧、珠江路南侧)的自留用地],出租面积约7145.50m2,其中建筑建筑物及空地面积:1、一楼前厅-公共区域,钢结构,面积596.60㎡,月租金单价72元/㎡,评估总值42955元;2、一楼中间-办公区框架,面积569.40㎡,月租金单价72元/㎡,评估总值40997元;3、一楼后厅-公共区域,框架,面积740.60㎡,月租金单价62元/㎡,评估总值45917元;4、一楼后厅-公共区域,钢结构,面积319.44㎡,月租金单价62元/㎡,评估总值19805元;5、独栋-公共区域,框架,面积116.00㎡,月租金单价58元/㎡,评估总值6728元;6、辅助房,框架,面积193.20㎡,月租金单价58元/㎡,评估总值11206元;7、二楼-办公区,框架,面积578.40㎡,月租金单价32元/㎡,评估总值18509元;8、二楼-公共区域,框架,面积740.60㎡,月租金单价28元/㎡,评估总值20737元;9、二楼-公共区域,钢结构,面积319.44㎡,月租金单价28元/㎡,评估总值8944元;10、辅助房,框架,面积223.56㎡,月租金单价26元/㎡,评估总值5813元,共约4397.24m2。空地(停车场)面积约2748.26㎡,月租金单价6元,评估总值16490元,上述建筑物及空地(停车场)评估价值每月租金合计*元。经“两委会”会议讨论研究,根据咨询评估价格结果,决定每月租金竞标底价*元。

八、出租期限: 10 年。该建筑物及空地所在地块的规划用地情况为:住宅/商业/商务用地。

九、竞标方式及价格:每月租金竞标底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 *元)起,采用暗标(书面报价)的竞投方式,竞标时每月租金以10000元为单位进行加价竞标,出价最高者中标。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同价者(含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权;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同价者(不含原承租者),以现场抽签确定竞得人。

十、租金收取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时,按中标价一次性收取中标者合同期24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租金,以后逐季缴交租金,每季的租金应在当季前10日内缴清。中标者逾期不缴交租金的,应按每日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一(1‰)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逾期不缴交租金超过1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建筑物及空地,并扣除中标者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列入集体收入。

十一、竞标对象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与南和社区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

(二)其他条件:

中标对象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承诺书,做出以下三个承诺:

1、在中标后的3个月内,将企业注册地变更到新津街道,或者在该出租建筑物及空地地址新注册成立一家独立核算企业( (略) )。

2、中标企业或者新注册企业最迟在2024年12月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入库纳统。从2025年开始,企业全年的销售额(以国家统计局统计平台数据为准)要达到2亿以上,同时每年销售额和税收实现正增长。

3、企业所有的税务收入、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统计数据在新津街道纳统。如无法兑现承诺,即视为违约,居委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地上原建(构)筑物及新建建筑物均不予补偿,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十二、竞标条件:报名参加竞标者须于2023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向南和经济联合社缴交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1000万元),并到居委会办理登记确认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多退少补,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逾期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者不享有竞标资格。缴交竞标保证金银行账号:*54,户名: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经济联合社,开户行:汕头海湾农村 (略) 陈厝合分理处。

十三、投标时间及地点:竞标者须于2023年11月7日15时准时到新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 (略) 嵩山路89号新津大厦七楼会议室)参加竞投,未按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十四、中标者必须在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竞标结果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三天内)与南和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经联社有权扣留中标者所缴竞标保证金的百分之二十(20%)即人民币*佰万元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余款不计利息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五、中标方在承租期间生产经营项目应办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手续,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六、承租期间,中标方未经出租方所在社区召开党组织会议、”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同意,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抵押租赁的建筑物及空地,不得在租赁的建筑物及空地上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的合同,收回出租的建筑物及空地,并扣除中标方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中标方负责。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扩建,如确需改扩建,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按程序申报。

十七、承租期间,若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该建筑物及空地所在的土地,则提前终止合同,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应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合同实际履行月份结算,土地补偿款、建筑物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中标方无权享有。

十八、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自行搬迁,自行注销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结清拖欠的水电费及办理移交手续,将该租赁建筑物及空地移交给出租方。

十九、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租赁建筑物及空地、建筑物及空地内的一切物品和设备等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二十、本招租方案及相关事项按《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中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办理,并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审议及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十一、本招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所有。

二十二、看样: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交易中心不组织交易前踏勘现场活动,竞投人认为有需要的,可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二十三、 (略) 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54-*

查询网址:http://**

二十四、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经济联社

联系人: 纪桂春

联系电话:*

(略) 龙湖区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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