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定自然资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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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定自然资出告字号

出让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定自然资出告字[2023]10号)
定自然资出告字[2023]10号 2023年10月31日
经定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龙河镇CR2023-01 宗地总面积: 3893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定安县龙河镇广青农场十八队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8934.2
投资强度: 37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9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C0068
起始价: 139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5日
备注: 因农转用报批系统与动态监测系统未及时同步,农转用批复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动态监测系统于2023年10月31日方能关联农转用批文上报。出让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6日在海南日报进行刊登,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8:30至2023年11月25日10: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属境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该宗地竞买人资格由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定安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定安县范围有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并未及时纠正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竞买人必须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竞得者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由竞得者申请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竞买人可依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的规定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且需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出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到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到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龙河镇CR2023-01 号地块:2023年11月20日 08时30分 至 2023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并向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严格按照该宗地《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竞得人须先与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得人未与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不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提出自竞得土地之日 (略) 的 (略) 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包含50%)。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3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定安支行
开户账号:*01740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安县
出让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定自然资出告字[2023]10号)
定自然资出告字[2023]10号 2023年10月31日
经定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龙河镇CR2023-01 宗地总面积: 3893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定安县龙河镇广青农场十八队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8934.2
投资强度: 37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9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C0068
起始价: 139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5日
备注: 因农转用报批系统与动态监测系统未及时同步,农转用批复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动态监测系统于2023年10月31日方能关联农转用批文上报。出让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6日在海南日报进行刊登,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8:30至2023年11月25日10: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属境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该宗地竞买人资格由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定安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定安县范围有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并未及时纠正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竞买人必须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竞得者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由竞得者申请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竞买人可依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的规定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且需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出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到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到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龙河镇CR2023-01 号地块:2023年11月20日 08时30分 至 2023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并向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严格按照该宗地《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竞得人须先与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得人未与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不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提出自竞得土地之日 (略) 的 (略) 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包含50%)。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3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定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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