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上官地镇敬老院院落对外租赁交易公告
松山区上官地镇敬老院院落对外租赁交易公告
松山区上 (略) 院落对外租赁的公告
(略)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
(二)出租标的简介:本次出租标的物为松山区上 (略) , (略)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大五十家子村, (略) 内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其中:院落占地总面积8625.4平方米,院内5栋砖混房屋合计1271.4平方米、彩钢煤棚94.8平方米、砖木结构厕所24平方米、养殖棚155.25平方米及水井两眼。院落通电,自行供暖。 (略) 落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标的名称 | 出租标的地理位置 | 面积 (㎡) | 租期 (年) | 租金 (元) | 竞价 保证金(元) | 竞价涨幅(元) |
上 (略) | 上官地镇大五十家子村 | 8625.4m2 | 3年 | 94575.00 | 5000 | 1000 |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产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所有。
2、本次 (略) 落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 (略) 落租金。
二、房屋租赁要求
1、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及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2、租赁期内,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宜,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装修前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人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造成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装潢、改善和增设的他物不负有修缮义务。
3、《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人要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租赁期内,除非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他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应按规定与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报出租人书面同意。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按承租人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出租人对于承租人承租期内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由承租人享有。
6、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疑问须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公示期满(3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3年月11日8:3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30时止。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日8:3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晓辉
电 话:*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六、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详见交易手册)。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144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站前支行
开户行行号:*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413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5、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赤峰元宝山农村 (略) 亚兴支行
开户行行号:*
6、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7、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53
开户行:中信银行赤峰分行
开户行行号:*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租金的支付及交易佣金
(一)租金的支付
承租人须于标的成交公示期(5天)届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即第一年 (略) 松山区财政局国库一次性全部付清。以后每年租金交至松山区财政局国库,每次交纳12个月,均为上交租。
(二)交易佣金
无。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5、《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4、《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3年月日8:30时起至2023年月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陈立军
电 话: 0476-*
地 址:
发布单位: (略)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3年 11 月 1 日
松山区上 (略) 院落对外租赁的公告
(略)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
(二)出租标的简介:本次出租标的物为松山区上 (略) , (略)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大五十家子村, (略) 内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其中:院落占地总面积8625.4平方米,院内5栋砖混房屋合计1271.4平方米、彩钢煤棚94.8平方米、砖木结构厕所24平方米、养殖棚155.25平方米及水井两眼。院落通电,自行供暖。 (略) 落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标的名称 | 出租标的地理位置 | 面积 (㎡) | 租期 (年) | 租金 (元) | 竞价 保证金(元) | 竞价涨幅(元) |
上 (略) | 上官地镇大五十家子村 | 8625.4m2 | 3年 | 94575.00 | 5000 | 1000 |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产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所有。
2、本次 (略) 落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 (略) 落租金。
二、房屋租赁要求
1、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及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2、租赁期内,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宜,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装修前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人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造成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装潢、改善和增设的他物不负有修缮义务。
3、《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人要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租赁期内,除非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他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应按规定与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报出租人书面同意。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按承租人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出租人对于承租人承租期内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由承租人享有。
6、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疑问须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公示期满(3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3年月11日8:3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30时止。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日8:3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略) 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晓辉
电 话:*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六、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详见交易手册)。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144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站前支行
开户行行号:*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413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5、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赤峰元宝山农村 (略) 亚兴支行
开户行行号:*
6、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7、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53
开户行:中信银行赤峰分行
开户行行号:*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租金的支付及交易佣金
(一)租金的支付
承租人须于标的成交公示期(5天)届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即第一年 (略) 松山区财政局国库一次性全部付清。以后每年租金交至松山区财政局国库,每次交纳12个月,均为上交租。
(二)交易佣金
无。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5、《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4、《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3年月日8:30时起至2023年月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陈立军
电 话: 0476-*
地 址:
发布单位: (略)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3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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