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法院关于肇东市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000128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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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法院关于肇东市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000128变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2022)黑1282执1749号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5日9时至2024年1月14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对被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的:

1.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50.6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4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2.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32.8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3.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33.84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4.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33.84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买受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买受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买受,不参加买受的请关注本次买受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买受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买受开始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买受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买受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买受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变卖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2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的一切契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前淘宝系统将冻结买受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买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上成交之日起3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支行营业室,账号:*60)。变卖成交后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在买受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刘法官

监督电话:0455-*关法官

联系地址: (略) 北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二O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2022)黑1282执1749号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5日9时至2024年1月14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对被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的:

1.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50.6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4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2.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32.8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3.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33.84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4. (略) 昌五镇荣昌购物中心商铺、房号*(使用面积33.84平方米)评估价:*.00元、

变卖起拍价:*.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买受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买受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买受,不参加买受的请关注本次买受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买受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买受开始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买受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买受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买受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变卖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2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的一切契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前淘宝系统将冻结买受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买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上成交之日起3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支行营业室,账号:*60)。变卖成交后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在买受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刘法官

监督电话:0455-*关法官

联系地址: (略) 北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二O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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