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号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号
宗地编号: | 第十师184团2023年挂-1号 | 宗地总面积: | 119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184团2连,东至轩辕南路、南至荣得南苑小区、西至空地、北至635管理站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119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2 | |||
起始价: | 141.2106万元 | 加价幅度: | 11.967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
宗地编号: | 第十师煤矿2023年挂-1号 | 宗地总面积: | 20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217国道、北至空地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03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7 | |||
起始价: | 25.603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3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4团2023年挂-1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1日 17时00分;
第十师煤矿2023年挂-1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1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湖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杨勇、周凯、刘建光
联系电话:0906-*、*、0990-*
开户单位: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勒泰兵团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第十师184团2023年挂-1号 | 宗地总面积: | 119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184团2连,东至轩辕南路、南至荣得南苑小区、西至空地、北至635管理站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119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2 | |||
起始价: | 141.2106万元 | 加价幅度: | 11.967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
宗地编号: | 第十师煤矿2023年挂-1号 | 宗地总面积: | 20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217国道、北至空地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03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7 | |||
起始价: | 25.603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3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4团2023年挂-1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1日 17时00分;
第十师煤矿2023年挂-1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1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湖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杨勇、周凯、刘建光
联系电话:0906-*、*、0990-*
开户单位: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勒泰兵团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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