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50%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50%

标的企业名称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1-30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黄迪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于泽宇 联系电话:010-*-307、*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成立时间 1990-07-14
注册地(地址) 前所信质路28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资本(万元) 40,383.*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中型
法定代表人 尹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18R
职工人数(人) 427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代“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委托人指令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有条件同意资管中心长鹰信质项目抵债股票处置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3-05-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略) -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 25.75
2 尹兴满 10.85
3 叶小青 9.84
4 上海 (略) -迎水龙凤呈祥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44
5 上 (略) 2.49
6 尹强 2.31
7 尹巍 1.56
8 童虎(北京) (略) -童虎- (略) 菁英8号基金 1.15
9 (略) 1.08
10 齐宇思 0.91
11 其余2.29万户股东 40.62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371,712.*
利润总额 16,489.* 净利润 20,651.*
资产总计 778,095.* 负债总计 465,817.*
所有者权益 312,277.*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09-30 营业收入 328,205.*
利润总额 19,936.* 净利润 16,598.*
资产总计 830,344.* 负债总计 502,081.*
所有者权益 328,26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 (略) 股东资格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律主体或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或者多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意向受让方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一法律主体受让股份的最低比例需满足《深 (略) 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略) 总股本的5%; 2.意向受让方应受让拟转让的全部股份,且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意向受让方、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略) 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稳健的财务状况,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能够按照国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意向受让 (略) 利益的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本项目 (略) (略) (以下简称“信质集团”)的股 (略) 裁定以物抵债方式取得。 (略)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作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受益人,通过信托计划控制转让方 (略) (代“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根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相关约定,中信银行拥有对资管计划所持证券转让的决策权利。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一旦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知悉、理解和接受标的股份现状,同意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情况及与此相关的全部风险,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挂牌公告之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股份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3.本 (略) 第一大股东的部分流通股, (略) 实际控制人变更,中信银行是标的股份的最终权利人,属于 (略) 股份,在征集到受让方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办理交易审核和股份过户。最终股份比例以本次转让的股份数量占本项目成交后股 (略) 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关于受让信质集团股份的承诺函-50,500,000股.docx
2 意向受让方商业信息查阅资格证明文件清单.docx
3 信质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 (略) 股份的进展公告.PDF
,上栗县,上海,深圳
标的企业名称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1-30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黄迪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于泽宇 联系电话:010-*-307、*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成立时间 1990-07-14
注册地(地址) 前所信质路28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资本(万元) 40,383.*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中型
法定代表人 尹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18R
职工人数(人) 427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代“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委托人指令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有条件同意资管中心长鹰信质项目抵债股票处置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3-05-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略) -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 25.75
2 尹兴满 10.85
3 叶小青 9.84
4 上海 (略) -迎水龙凤呈祥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44
5 上 (略) 2.49
6 尹强 2.31
7 尹巍 1.56
8 童虎(北京) (略) -童虎- (略) 菁英8号基金 1.15
9 (略) 1.08
10 齐宇思 0.91
11 其余2.29万户股东 40.62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371,712.*
利润总额 16,489.* 净利润 20,651.*
资产总计 778,095.* 负债总计 465,817.*
所有者权益 312,277.*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09-30 营业收入 328,205.*
利润总额 19,936.* 净利润 16,598.*
资产总计 830,344.* 负债总计 502,081.*
所有者权益 328,26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 (略) 股东资格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律主体或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或者多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意向受让方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一法律主体受让股份的最低比例需满足《深 (略) 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略) 总股本的5%; 2.意向受让方应受让拟转让的全部股份,且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意向受让方、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略) 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稳健的财务状况,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能够按照国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意向受让 (略) 利益的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本项目 (略) (略) (以下简称“信质集团”)的股 (略) 裁定以物抵债方式取得。 (略)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作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受益人,通过信托计划控制转让方 (略) (代“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根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相关约定,中信银行拥有对资管计划所持证券转让的决策权利。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一旦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知悉、理解和接受标的股份现状,同意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情况及与此相关的全部风险,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挂牌公告之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股份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3.本 (略) 第一大股东的部分流通股, (略) 实际控制人变更,中信银行是标的股份的最终权利人,属于 (略) 股份,在征集到受让方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办理交易审核和股份过户。最终股份比例以本次转让的股份数量占本项目成交后股 (略) 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关于受让信质集团股份的承诺函-50,500,000股.docx
2 意向受让方商业信息查阅资格证明文件清单.docx
3 信质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 (略) 股份的进展公告.PDF
,上栗县,上海,深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