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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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 租赁底价 110 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1-16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江北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
坐落 详见附表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110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10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一付 免租期 12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个合同年度基础上递增3% 招租用途 详见附表
产权证号 详见附表
楼层 详见附表 结构 详见附表
房屋证载用途 详见附表 房屋建筑面积 详见附表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李安然 联系电话 *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略)
行为批准机构 (略)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系整体招租,招租范围以体育中心围网及车辆进出口道闸区域为界,招租面积为室外场地占地面积、室内场地建筑面积、周边绿地及公共区域占地面积,共计*.93㎡,体育中心运动场地包括室内体育馆、室外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游泳池、配套停车场,详情见《招租附表》。
2、本次招租体育中心场馆及设施存在破损、老旧情况,以现状进行移交(体育中心部分设施设备为原承租方出资修建,不在本次移交范围内)。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联系人:李安然,联系电话:*)。为满足基本功能的正常使用,承租方须根据租赁合同附件《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体育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表》针对泳池砖修复、室内场馆土建修补(管理用房补墙刷漆、地砖修补、门牌修复,屋顶防水补漏等土建工程)等16个项目进行改造至可使用状态,对标的进行的改造、装修,承租方须将设计施工方案报招租方审批确认后实施,其他手续按租赁场地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执行后报招租方备案,所有设计、装修装饰、改造、后期维护、人员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需新建信息系统和设施,由招租方信息部进行安全和技术评估。承租方在开业前应将相关证照和许可证明交由招租方备案,并与招租方共同完成竣工验收。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5、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承租主体资格条件,是否能办理招租用途对应的经营许可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承租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8、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室外场地未办理产权证,仅有土地证,部分面积系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算取得,部分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算取得,测算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2)能否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3)标的建设情况、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周边其它业态布局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9、招租方将体育馆租赁区域内绿化(面积:56180㎡)按现状移交承租方管理。移交时双方共同对移交绿化范围内的绿化面积、植物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并签订绿化移交确认书。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改变绿化用途,并需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内的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租赁期内绿化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绿化养护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租赁合同附件《绿化管理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10、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1)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2)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分租、转租或联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伙、参股、股权转让、投资等方式,均视为联营);(3)承租方不得使用“重庆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略) ”、“民航”或其它与招租方有关的名称、标识对外开展经营性活动;(4)承租方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内张贴或设置标识、通告、宣传资料、广告贴画、广告灯箱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11、提请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注意,租赁期间:(1)租赁区域内消防、运行、治安、空防、施工及其他安全管理职责由承租方承担。(2)招租方仅负责非人为原因导致的租赁区域内场地、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砖体墙、外立面)、绿化带的损坏修复,除此之外的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改造、装修,承租方需将设计施工方案报招租方及租赁场地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所有设计、装修装饰、改造、后期维护、人员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承租方可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在室内场馆中确定部分区域用于销售运动器材、运动服装、饮料食品等与体育运动相关的商品,作为体育场馆配套服务项目,相关方案应书面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经营相关资质、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保证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4)室外停车场仅作为体育中心运营配套使用,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用作网约车租车、电力业务(如充电桩等)等经营业态;(5)承租方若提前完成装修并开始将租赁场地整体同步启用于租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试营业、营业筹备等情形,均视为开始实际使用)则按照承租方符合前述提前计租情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提前使用期限内的租金标准按第1年租金标准减半执行;(6)承租方需向招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一是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招租方组织集团赛事期间,提供免费停车位,以及其他因比赛需求必须由承租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二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按照承租方各项目挂牌执行价的3折优惠执行(即在原价基础上下浮70%),承租方选取每周其中一天的非高峰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免费提供项目服务,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自行预订。
1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110万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3、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空防、门前三包、保卫、卫生、(如有)能耗费、信息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4、除第13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办法收取,详见http://**
15、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6、备查资料:招租附表、租赁合同及附件、询价文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产权证。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体育场馆及设施管理、体育场地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育赛事筹划其中任一项(提供营业执照)。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秋伊 联系电话 023-*

附件下载: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附表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客户书面承诺-合同约定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租赁合同
标的名称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 租赁底价 110 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1-16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江北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
坐落 详见附表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110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10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一付 免租期 12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个合同年度基础上递增3% 招租用途 详见附表
产权证号 详见附表
楼层 详见附表 结构 详见附表
房屋证载用途 详见附表 房屋建筑面积 详见附表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李安然 联系电话 *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略)
行为批准机构 (略)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系整体招租,招租范围以体育中心围网及车辆进出口道闸区域为界,招租面积为室外场地占地面积、室内场地建筑面积、周边绿地及公共区域占地面积,共计*.93㎡,体育中心运动场地包括室内体育馆、室外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游泳池、配套停车场,详情见《招租附表》。
2、本次招租体育中心场馆及设施存在破损、老旧情况,以现状进行移交(体育中心部分设施设备为原承租方出资修建,不在本次移交范围内)。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联系人:李安然,联系电话:*)。为满足基本功能的正常使用,承租方须根据租赁合同附件《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体育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表》针对泳池砖修复、室内场馆土建修补(管理用房补墙刷漆、地砖修补、门牌修复,屋顶防水补漏等土建工程)等16个项目进行改造至可使用状态,对标的进行的改造、装修,承租方须将设计施工方案报招租方审批确认后实施,其他手续按租赁场地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执行后报招租方备案,所有设计、装修装饰、改造、后期维护、人员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需新建信息系统和设施,由招租方信息部进行安全和技术评估。承租方在开业前应将相关证照和许可证明交由招租方备案,并与招租方共同完成竣工验收。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5、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承租主体资格条件,是否能办理招租用途对应的经营许可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承租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8、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室外场地未办理产权证,仅有土地证,部分面积系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算取得,部分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算取得,测算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2)能否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3)标的建设情况、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周边其它业态布局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9、招租方将体育馆租赁区域内绿化(面积:56180㎡)按现状移交承租方管理。移交时双方共同对移交绿化范围内的绿化面积、植物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并签订绿化移交确认书。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改变绿化用途,并需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内的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租赁期内绿化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绿化养护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租赁合同附件《绿化管理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10、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1)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2)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分租、转租或联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伙、参股、股权转让、投资等方式,均视为联营);(3)承租方不得使用“重庆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略) ”、“民航”或其它与招租方有关的名称、标识对外开展经营性活动;(4)承租方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内张贴或设置标识、通告、宣传资料、广告贴画、广告灯箱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11、提请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注意,租赁期间:(1)租赁区域内消防、运行、治安、空防、施工及其他安全管理职责由承租方承担。(2)招租方仅负责非人为原因导致的租赁区域内场地、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砖体墙、外立面)、绿化带的损坏修复,除此之外的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改造、装修,承租方需将设计施工方案报招租方及租赁场地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所有设计、装修装饰、改造、后期维护、人员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承租方可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在室内场馆中确定部分区域用于销售运动器材、运动服装、饮料食品等与体育运动相关的商品,作为体育场馆配套服务项目,相关方案应书面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经营相关资质、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保证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4)室外停车场仅作为体育中心运营配套使用,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用作网约车租车、电力业务(如充电桩等)等经营业态;(5)承租方若提前完成装修并开始将租赁场地整体同步启用于租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试营业、营业筹备等情形,均视为开始实际使用)则按照承租方符合前述提前计租情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提前使用期限内的租金标准按第1年租金标准减半执行;(6)承租方需向招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一是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招租方组织集团赛事期间,提供免费停车位,以及其他因比赛需求必须由承租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二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按照承租方各项目挂牌执行价的3折优惠执行(即在原价基础上下浮70%),承租方选取每周其中一天的非高峰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免费提供项目服务, (略) 在册员工(含直属单位、下属企业)自行预订。
1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110万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3、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空防、门前三包、保卫、卫生、(如有)能耗费、信息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4、除第13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办法收取,详见http://**
15、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6、备查资料:招租附表、租赁合同及附件、询价文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产权证。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体育场馆及设施管理、体育场地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育赛事筹划其中任一项(提供营业执照)。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秋伊 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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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附表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客户书面承诺-合同约定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区体育中心场地(共计113972.93㎡)整体招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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