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地号、永地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须知
永地号、永地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出让永地2023-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38号)、《关于同意出让永地2023-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39号)批准,永胜县自然资源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宗地 面积 (公顷) | 规划 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 年限 | 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 出让 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永地2023-06号 | 永北镇胜利居委会 | 0.053 | 商服用地 | 挂牌出让 | 40年 | 1≤容积率≤3,建筑密度≤100%,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15.5米 | 97 | 1.0 | 20 |
永地2023-07号 | 永北镇胜利居委会 | 0.0322 | 商服用地 | 挂牌出让 | 40年 | 1≤容积率≤3,建筑密度≤100%,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15.5米 | 60.5 | 1.0 | 12 |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编号为:永地2023-06号、永地2023-07号,位于永北镇胜利居委会,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地块总面积0.0852公顷(1.278亩)。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单位地价计算,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纳出让金。
(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和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优化提升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要求,具体规划条件如下:
1、建筑间距要求:规划建筑物之间及规划建筑与相邻用地规划或现状建筑、道路之间须按日照和防火间距和道路退让的相关规范要求控制。
2、1≤容积率≤3,建筑密度≤100%,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15.5米。
3、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严格按照“青瓦白墙全斜坡瓦屋面”建设。
4、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并且符合消防、交通、卫生、环保等相关规定要求。
5、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
(二)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确定成交方法及标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从投标方入口登*系统,点击【我要投标】,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网上相关出让文件,也可于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时(周末除外)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进行报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报名和参与竞买,CA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现场办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六、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一)法人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自然人报名时需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需上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需上传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资格审查
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永胜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补充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
八、竞买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金额:
①永地2023—06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②永地2023—07号,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限:保证金缴纳时限: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时。
(三)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号:*05098
户名: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行永胜支行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需从基本户内转出)
(五)转账后需携带转账凭证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收据在报名时上传。
九、网络竞价时间、规则
(一)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于挂牌期间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用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价,挂牌结束立即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规则
1、竞买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无法修改或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可以取消竞得方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方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方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方缴纳成交价款时间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十、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一)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一、竞买成功后竞买价款及税费缴纳
(一)成交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对竞买结果无异议,则视为竞买成交。
(二)成交后,竞得方须于土地竞得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生效),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额交清。逾期未支付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得方承担。
(三)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四)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相关的税费问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上公告及变更公告等相关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永胜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出让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出让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方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二)出让地 (略) 政设施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迁移或清理,供排水(含污水)由竞得方按相关行业标准 (略) 政管网设施,所需费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三)竞买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请竞买人详读、确认公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单等出让文件。
(六)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抵充出让价款。
十四、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胜县永北镇凰山路47号
联系人:焦建华
联系电话:0888-*
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出让永地2023-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38号)、《关于同意出让永地2023-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39号)批准,永胜县自然资源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宗地 面积 (公顷) | 规划 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 年限 | 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 出让 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永地2023-06号 | 永北镇胜利居委会 | 0.053 | 商服用地 | 挂牌出让 | 40年 | 1≤容积率≤3,建筑密度≤100%,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15.5米 | 97 | 1.0 | 20 |
永地2023-07号 | 永北镇胜利居委会 | 0.0322 | 商服用地 | 挂牌出让 | 40年 | 1≤容积率≤3,建筑密度≤100%,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15.5米 | 60.5 | 1.0 | 12 |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编号为:永地2023-06号、永地2023-07号,位于永北镇胜利居委会,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地块总面积0.0852公顷(1.278亩)。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单位地价计算,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纳出让金。
(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和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优化提升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要求,具体规划条件如下:
1、建筑间距要求:规划建筑物之间及规划建筑与相邻用地规划或现状建筑、道路之间须按日照和防火间距和道路退让的相关规范要求控制。
2、1≤容积率≤3,建筑密度≤100%,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15.5米。
3、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严格按照“青瓦白墙全斜坡瓦屋面”建设。
4、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并且符合消防、交通、卫生、环保等相关规定要求。
5、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
(二)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确定成交方法及标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从投标方入口登*系统,点击【我要投标】,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网上相关出让文件,也可于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时(周末除外)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进行报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报名和参与竞买,CA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现场办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六、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一)法人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自然人报名时需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需上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需上传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资格审查
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永胜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补充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
八、竞买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金额:
①永地2023—06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②永地2023—07号,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限:保证金缴纳时限: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7:00时。
(三)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号:*05098
户名: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行永胜支行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需从基本户内转出)
(五)转账后需携带转账凭证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收据在报名时上传。
九、网络竞价时间、规则
(一)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于挂牌期间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用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价,挂牌结束立即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规则
1、竞买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无法修改或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可以取消竞得方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方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方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方缴纳成交价款时间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十、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一)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一、竞买成功后竞买价款及税费缴纳
(一)成交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对竞买结果无异议,则视为竞买成交。
(二)成交后,竞得方须于土地竞得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生效),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额交清。逾期未支付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得方承担。
(三)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四)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相关的税费问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上公告及变更公告等相关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永胜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出让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出让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方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二)出让地 (略) 政设施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迁移或清理,供排水(含污水)由竞得方按相关行业标准 (略) 政管网设施,所需费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三)竞买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请竞买人详读、确认公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单等出让文件。
(六)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抵充出让价款。
十四、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胜县永北镇凰山路47号
联系人:焦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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