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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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字[2023]25号)
安自然资告字[2023]25号 2023年11月03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15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白石镇PG-0306地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900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C0035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9005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备注: 1、用地总面积*.16平方米,其中S1地块面积*.88平方米,S2地块面积21591.28平方米。土地用途: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建筑密度:≤60%,计容建筑面积: *.16㎡-*.32㎡;建筑系数:≥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大于7%,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 2、地块申请人应缴纳竞买保证金9005万元,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本次出让保留底价等调整 ,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议定。 3、网上申请注册报名时要使用IE浏览器,不能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略) 自然资源厅“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地块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15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8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7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采取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 (略) 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 “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挂牌保留底价。 4.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包含契税及其他税费。 5.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 6.土地开发程度:净地; 7.规划建设要求:县道X955贯穿该宗用地,且该县道拟进行改线。因交通部门尚未明确改线方案,后期因规划道路线型调整使用该宗用地的,受让方应配合做好道路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后期规划道路线形调整要求,并取得交通部门同意意见。在片区规划道路未建成通车前,地块内现有道路需开放给群众通行,以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安全出行需要。同时,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保障群众通行安全。 8.地块具体规划建设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下白石镇PG-0306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3]300号〕的要求。 9.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 (略)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应符合该区域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10.所有竞买人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最后1日的最后数小时的时段内,务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密切观察交易动态,以确定挂牌交易的宗地是否转为网上拍卖,以及自己是否参与网上拍卖宗地的竞买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不知道挂牌交易的宗地转为网上拍卖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11.网上挂牌成交之日起,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原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自然资源局业务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12.地块竞得人应当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街道)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13.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我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即本地块竞买保证金9005万元*30%=2701.5万元),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14.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全额缴纳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宗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土地交付时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二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处置。 1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 (略) 自然资源局,并具体组织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国土交易业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 (略) 支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略) 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账号:*002,*01459,*,**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出让公告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字[2023]25号)
安自然资告字[2023]25号 2023年11月03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15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白石镇PG-0306地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900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C0035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9005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备注: 1、用地总面积*.16平方米,其中S1地块面积*.88平方米,S2地块面积21591.28平方米。土地用途: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建筑密度:≤60%,计容建筑面积: *.16㎡-*.32㎡;建筑系数:≥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大于7%,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 2、地块申请人应缴纳竞买保证金9005万元,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本次出让保留底价等调整 ,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议定。 3、网上申请注册报名时要使用IE浏览器,不能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略) 自然资源厅“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地块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15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8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7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采取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 (略) 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 “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挂牌保留底价。 4.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包含契税及其他税费。 5.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 6.土地开发程度:净地; 7.规划建设要求:县道X955贯穿该宗用地,且该县道拟进行改线。因交通部门尚未明确改线方案,后期因规划道路线型调整使用该宗用地的,受让方应配合做好道路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后期规划道路线形调整要求,并取得交通部门同意意见。在片区规划道路未建成通车前,地块内现有道路需开放给群众通行,以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安全出行需要。同时,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保障群众通行安全。 8.地块具体规划建设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下白石镇PG-0306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3]300号〕的要求。 9.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 (略)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应符合该区域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10.所有竞买人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最后1日的最后数小时的时段内,务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密切观察交易动态,以确定挂牌交易的宗地是否转为网上拍卖,以及自己是否参与网上拍卖宗地的竞买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不知道挂牌交易的宗地转为网上拍卖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11.网上挂牌成交之日起,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原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自然资源局业务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12.地块竞得人应当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街道)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13.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我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即本地块竞买保证金9005万元*30%=2701.5万元),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14.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全额缴纳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宗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土地交付时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二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处置。 1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 (略) 自然资源局,并具体组织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国土交易业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 (略) 支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略) 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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