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宗地编号: | 吴地(G)〔2023〕-26号 | 宗地总面积: | 696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通区朝阳东路南侧、秦渠北侧、利通区会务中心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835 | ||||||
普通商品住房 | 612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53.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2 | |||
起始价: | 2653.7万元 | 加价幅度: | 8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宗地编号: | 吴地(G)〔2023〕-27号 | 宗地总面积: | 49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通区朝阳东路南侧、秦渠北侧、利通区会务中心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435.78 | ||||||
零售商业用地 | 59.4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8.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1 | |||
起始价: | 188.8万元 | 加价幅度: | 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到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到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吴地(G)〔2023〕-26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吴地(G)〔2023〕-27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6日 09时1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戴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951-*、*;
开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华支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兴庆府支行;
开户账号:交易系统随机保证金账号;
宗地编号: | 吴地(G)〔2023〕-26号 | 宗地总面积: | 696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通区朝阳东路南侧、秦渠北侧、利通区会务中心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835 | ||||||
普通商品住房 | 612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53.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2 | |||
起始价: | 2653.7万元 | 加价幅度: | 8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宗地编号: | 吴地(G)〔2023〕-27号 | 宗地总面积: | 49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通区朝阳东路南侧、秦渠北侧、利通区会务中心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435.78 | ||||||
零售商业用地 | 59.4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8.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1 | |||
起始价: | 188.8万元 | 加价幅度: | 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到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到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吴地(G)〔2023〕-26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吴地(G)〔2023〕-27号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6日 09时1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戴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951-*、*;
开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华支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兴庆府支行;
开户账号:交易系统随机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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