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沪告字第128号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沪告字第128号
宗地编号: | 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单元21BA-07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48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嘉定区安亭镇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0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保障性租赁住宅 | 5784 | ||||||
其他商服用地 | 3204 | ||||||
零售商业用地 | 58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8 | |||
起始价: | 1691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场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单元21BA-07地块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04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管理要求: 1、本出让宗地项下的租赁住房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2、住宅建设要求:本出让宗地项下租赁住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执行。房型设计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 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 3、本出让宗地项下租赁住房整体持有运营、租赁对象确定、租赁价格确定等重大决策事项由区房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 4、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 (1)认定时间要求:根据《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联〔2022〕2 号),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项目认定。如拒不办理项目认定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2)认定程序要求:受让人应提交《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申请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以及项目地块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并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批准后,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5、监管部门和违约处置: 巡查、检查中发现出租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的供应对象、准入条件、租赁价格、租赁期限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情况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移送执法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市房屋管理部门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出租单位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财税支持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责令出租单位退回已收到的财政奖补资金,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予以处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嘉定区金沙路68号
联 系 人:卫芳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单元21BA-07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48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嘉定区安亭镇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0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保障性租赁住宅 | 5784 | ||||||
其他商服用地 | 3204 | ||||||
零售商业用地 | 58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8 | |||
起始价: | 1691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场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单元21BA-07地块 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04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管理要求: 1、本出让宗地项下的租赁住房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2、住宅建设要求:本出让宗地项下租赁住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执行。房型设计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 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 3、本出让宗地项下租赁住房整体持有运营、租赁对象确定、租赁价格确定等重大决策事项由区房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 4、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 (1)认定时间要求:根据《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联〔2022〕2 号),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项目认定。如拒不办理项目认定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2)认定程序要求:受让人应提交《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申请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以及项目地块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并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批准后,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5、监管部门和违约处置: 巡查、检查中发现出租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的供应对象、准入条件、租赁价格、租赁期限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情况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移送执法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市房屋管理部门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出租单位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财税支持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责令出租单位退回已收到的财政奖补资金,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予以处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嘉定区金沙路68号
联 系 人:卫芳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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