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拟将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项目: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体育类)
二、资产情况: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体育类)位 (略) 叠彩区建干路91号“联发·旭景—怡景苑,楼栋:50#,楼层:2层至屋顶层,建筑面积1036.05㎡,现向社会公开招租。
序号 | 场地 | 面积 (㎡) | 房屋 现状 | 使用 用途 | 租金底价 (元/㎡/月) | 免租期 (月) | 支付 方式 |
1 | 联发·旭景 50#楼2层至屋顶层 | 1036.05 | 简装 | 活动中心 (体育类) | 8 | 2 | 半年付 |
装修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
三、租赁期限:5年;
四、租金递增率: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5%;
五、租金收缴方式:租金按半年缴交,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内交清,此后每期租金应于每半年起的前15日内交清,先付后用,不接受现金缴款,仅支持银行转账和刷卡;上表所列的“租金底价”含税,但不包含物业管理费,该费用需另 (略) 。
六、招租要求:
1、本次招租的场地租赁用途为活动中心(体育类),承租人承诺所租赁的该物业用于体育运动场地,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法定的租赁用途使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证照。若因承租人违反本招租要求第一条所确定的用途,产生相关法律风险或无法办理经营证照的,承租人自行承担后果,与出租人无关。
3、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分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4、在合同期内,承租人负责投保财产险、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及经营保险,其中财产险的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方,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
5、承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招租,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的,被列入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莫女士 0773-*, (略) 叠彩区联发乾景广场67栋501号 (略) 产业管理部。
八、此公告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6日截止。
联发集团 (略)
2023年11月2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拟将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项目: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体育类)
二、资产情况:桂林联发·旭景活动中心(体育类)位 (略) 叠彩区建干路91号“联发·旭景—怡景苑,楼栋:50#,楼层:2层至屋顶层,建筑面积1036.05㎡,现向社会公开招租。
序号 | 场地 | 面积 (㎡) | 房屋 现状 | 使用 用途 | 租金底价 (元/㎡/月) | 免租期 (月) | 支付 方式 |
1 | 联发·旭景 50#楼2层至屋顶层 | 1036.05 | 简装 | 活动中心 (体育类) | 8 | 2 | 半年付 |
装修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
三、租赁期限:5年;
四、租金递增率: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5%;
五、租金收缴方式:租金按半年缴交,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内交清,此后每期租金应于每半年起的前15日内交清,先付后用,不接受现金缴款,仅支持银行转账和刷卡;上表所列的“租金底价”含税,但不包含物业管理费,该费用需另 (略) 。
六、招租要求:
1、本次招租的场地租赁用途为活动中心(体育类),承租人承诺所租赁的该物业用于体育运动场地,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法定的租赁用途使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证照。若因承租人违反本招租要求第一条所确定的用途,产生相关法律风险或无法办理经营证照的,承租人自行承担后果,与出租人无关。
3、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分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4、在合同期内,承租人负责投保财产险、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及经营保险,其中财产险的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方,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
5、承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招租,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的,被列入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莫女士 0773-*, (略) 叠彩区联发乾景广场67栋501号 (略) 产业管理部。
八、此公告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6日截止。
联发集团 (略)
2023年11月2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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