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居美优房拍卖有限公司:关于盐津红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红兴电石厂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云南居美优房拍卖有限公司:关于盐津红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红兴电石厂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受盐津 (略) 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3日14:30时在云南 (略) 拍卖会场,对盐津 (略) 破产清算涉及的红兴电石厂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含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盐津 (略) 破产清算涉及的红兴电石厂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含土地使用权),以实地看样为准。房屋建筑物:位于昭通盐津县柿子镇三河村下坝社和中心社红兴电石厂,建筑总面积8827.82 平方米,主要包含主体厂房、成品库房、原料库房、综合楼等共15项,建筑日期主要为2009年-2012年,主要为企业生产和辅助用房,结构包括框架结构、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简易结构等,因企业停产、闲置多年,相关电石生产设备已拆除,整体维护较差,局部出现空鼓、漏水、门窗损毁等现象。构筑物:主要包括进厂公路、围墙、循环水池、挡墙等共6项,建成日期均为2009年,从结构来看主要为砼和石结构,构筑物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差。上述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根据现行状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且由于上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权属存在瑕疵,未查询到土地出让金缴纳信息,故本次拍卖仅处置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处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处置成交后须由买受人自行拆除,涉及的拆除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本次拍卖所涉地上建构筑物(残值)有评估报告备查,相关资产现状及参考价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3日前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二、评估价:4,497,700.00;起拍价:2,762,151.00元;
保证金:4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时
四、拍卖地点:云南 (略) 拍卖会场( (略) 西山区红塔东路9号滇池卫城欣街坊b区6-7栋)。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10日16时止,竞买人可以联系我司(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预约现场看样等工作。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3年11月8日09:00至2023年11月9日17:00,其他时间看样安排,由我司根据具体预约看样人数另行安排。
六、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10日16时止。报名地点:云南 (略) ( (略) 西山区红塔东路9号滇池卫城欣街坊b区6-7栋)。
七、竞买人条件及报名方式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盐津 (略) 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产权办理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登记、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是对地上建构筑物残值进行处置,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拆除并承担拆除的费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以及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凡欲参加本场拍卖会者,预审资料通过审核后,须在2023年 11月10日16:00前将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缴至盐津 (略) 管理人账户(户名:盐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971 0188 0001 17425),并携带进账单到云南 (略) 办理报名登记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领取拍卖会资料,逾期恕不予办理。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八、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我司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移交、拆除、拆除后的物料处置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交付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可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涉及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款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我司指定管理人账户(户名:盐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971 0188 0001 17425),逾期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2.标的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5日内向我司账户(开户银行: (略) 昆明铂金大道支行,账户名称:云南 (略) ,账号:*)支付拍卖成交价的5‰作为拍卖佣金,我公司可开具相应的普通发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我司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标的物的移交
1.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我司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拍卖标的物的移交,并由我司协助移交及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2.标的物移交、拆除、拆除后的物料处置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且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竞买人对是否能办理产权证,须自行至相关部门落实,可能产生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移交的资产以现场实际资产为准。
5.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名称、数量、状况等显性、隐性瑕疵)及办理产权证手续等事宜自行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竞买风险,管理人、法院及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成功后,管理人只按评估明细表记录的名称及数量进行书面移交,竞买人参拍即视为接受前述条件,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管理人不承担评估明细表记录的名称及数量与实物不实的风险。
6.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及我司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及我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7.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要求,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他法律后果,请理性参拍。
8.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核实不动产权证办理及登记事宜,并于竞买成功后自行办理相关事宜、承担相应费用。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是对地上建构筑物残值进行处置,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拆除并承担拆除的费用。
9.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工作,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置。买受人须承担处置产生的各项费用。
10.现场清理标准:现场干净、整洁、平整、无任何障碍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拆除至地面±0米,并全部清理外运完毕。
11.本次拍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产权证登记及交付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可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我司、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我司与管理人、法院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事务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四、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会文件。
咨询电话:马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西山区红塔东路9号滇池卫城欣街坊b区6-7栋;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云南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受盐津 (略) 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3日14:30时在云南 (略) 拍卖会场,对盐津 (略) 破产清算涉及的红兴电石厂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含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盐津 (略) 破产清算涉及的红兴电石厂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含土地使用权),以实地看样为准。房屋建筑物:位于昭通盐津县柿子镇三河村下坝社和中心社红兴电石厂,建筑总面积8827.82 平方米,主要包含主体厂房、成品库房、原料库房、综合楼等共15项,建筑日期主要为2009年-2012年,主要为企业生产和辅助用房,结构包括框架结构、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简易结构等,因企业停产、闲置多年,相关电石生产设备已拆除,整体维护较差,局部出现空鼓、漏水、门窗损毁等现象。构筑物:主要包括进厂公路、围墙、循环水池、挡墙等共6项,建成日期均为2009年,从结构来看主要为砼和石结构,构筑物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差。上述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根据现行状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且由于上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权属存在瑕疵,未查询到土地出让金缴纳信息,故本次拍卖仅处置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不处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处置成交后须由买受人自行拆除,涉及的拆除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本次拍卖所涉地上建构筑物(残值)有评估报告备查,相关资产现状及参考价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3日前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二、评估价:4,497,700.00;起拍价:2,762,151.00元;
保证金:4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时
四、拍卖地点:云南 (略) 拍卖会场( (略) 西山区红塔东路9号滇池卫城欣街坊b区6-7栋)。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10日16时止,竞买人可以联系我司(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预约现场看样等工作。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3年11月8日09:00至2023年11月9日17:00,其他时间看样安排,由我司根据具体预约看样人数另行安排。
六、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10日16时止。报名地点:云南 (略) ( (略) 西山区红塔东路9号滇池卫城欣街坊b区6-7栋)。
七、竞买人条件及报名方式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盐津 (略) 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产权办理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登记、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是对地上建构筑物残值进行处置,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拆除并承担拆除的费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以及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凡欲参加本场拍卖会者,预审资料通过审核后,须在2023年 11月10日16:00前将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缴至盐津 (略) 管理人账户(户名:盐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971 0188 0001 17425),并携带进账单到云南 (略) 办理报名登记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领取拍卖会资料,逾期恕不予办理。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八、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我司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移交、拆除、拆除后的物料处置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交付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可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涉及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款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我司指定管理人账户(户名:盐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971 0188 0001 17425),逾期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2.标的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5日内向我司账户(开户银行: (略) 昆明铂金大道支行,账户名称:云南 (略) ,账号:*)支付拍卖成交价的5‰作为拍卖佣金,我公司可开具相应的普通发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我司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标的物的移交
1.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我司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拍卖标的物的移交,并由我司协助移交及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2.标的物移交、拆除、拆除后的物料处置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且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竞买人对是否能办理产权证,须自行至相关部门落实,可能产生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移交的资产以现场实际资产为准。
5.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名称、数量、状况等显性、隐性瑕疵)及办理产权证手续等事宜自行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竞买风险,管理人、法院及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成功后,管理人只按评估明细表记录的名称及数量进行书面移交,竞买人参拍即视为接受前述条件,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管理人不承担评估明细表记录的名称及数量与实物不实的风险。
6.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及我司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及我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7.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要求,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他法律后果,请理性参拍。
8.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核实不动产权证办理及登记事宜,并于竞买成功后自行办理相关事宜、承担相应费用。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是对地上建构筑物残值进行处置,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拆除并承担拆除的费用。
9.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工作,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置。买受人须承担处置产生的各项费用。
10.现场清理标准:现场干净、整洁、平整、无任何障碍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拆除至地面±0米,并全部清理外运完毕。
11.本次拍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产权证登记及交付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可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我司、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我司与管理人、法院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事务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四、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会文件。
咨询电话:马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西山区红塔东路9号滇池卫城欣街坊b区6-7栋;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云南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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